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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曾焕发过多少人性的光辉,但它却日渐阙如,而"见死不救"却屡见不鲜。车祸现场有见死不救,医院之内有见死不救,无辜者被殴有见死不救……每当因"见死不救"导致生命陨落的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我们都不免要为人情的冷漠而痛心疾首,都要作出道德的谴责和反思,当这种谴责不足以制止这种行为时,是否可以制定"见死不救罪"以实行法律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