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基于新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形势判断,分析得出“十二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结构调整为主轴,重点抓好稳定、发展、民生、生态四个方面,提出九大重点任务:破除已存在的路径依赖,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进行民族地区资源型产业的转型和升级;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国际产业转移,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民族地区空间结构,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民族地区扶贫模式由开发扶贫向发展扶贫转型;重视利益关系调整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化供给,改善民生,与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倡导民族地区发展低碳经济;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民族地区支柱产业。
[关键词]民族地区;“十二五”规划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重点任务
中图分类号:G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1)05—0073—07
在“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抓住国家继续坚持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战略机遇,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走出一条更好更快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势判断
“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民族地区面临着加快发展的机遇,又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是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增长,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显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时期,这为全国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遇。正如胡锦涛同志(2005)在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的,“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中央政府和各民族地区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发展援助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很大成就,少数民族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为“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胡锦涛同志(2009)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要求:“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显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可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逐步优化,在“十二五”期间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国家继续坚持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年后,国家提出“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80%以上的地域面积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全国80%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在西部地区,所以实施西部大开发,也就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在“十二五”及以后相当长时期里,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作为国家宏观区域发展战略的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族地区应当牢牢抓住和用好这一历史机遇,才能不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三)作为发展中大国经济体的欠发达经济,民族地区在“十二五”时期面临缩小差距、消除贫困的重要任务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诸多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相对滞后,与国内其他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存在多重发展差距,而且其经济社会发展缺口还处于不断扩大之中,民族地区内部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也很大,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贫困现象仍然存在,农区、牧区贫困问题尤为突出。总体上民族地区经济依然是发展中转型大国经济中的欠发达经济。
在中国宏观区域经济格局中,民族地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分工中的地位不断变化。民族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基地,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族地区是广域政策覆盖区的西部,需要大力进行经济开发。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民族地区主要是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较强。许多地区不仅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而且是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三峡库区、资源枯竭型矿区。一些民族地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集中出现。“十二五”时期人民生活水平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民族地区解决贫困问题、缩小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任务非常艰巨。
(四)“十二五”时期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拐点和结构转型的机遇期,我国将从生存型阶段进入发展型阶段,由生产大国向消费大国转型。目前中国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开始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中国社会基本完成了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城乡结构将进入城市社会为主导,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阶段,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进入追求稳定与和谐的社会发展阶段。从需求角度看,我国在世界经济中地位不断提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需受限的情况下,将逐步调整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的增长模式,有效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内部需求表现在从私人产品的短缺转变到公共产品的短缺,应注重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从生产角度看,工业化将从靠规模扩张到提升产业素质转型,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改变依靠资源、资本的过度投入的状况。经济发展将从主要靠工业转向三产协调带动。此外,将由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向市场导向型,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在这个大背景下,民族地区也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高投入、高资源消耗、主要以投资驱动的特征,“十二五”时期将会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阶段。
(五)“十二五”期间资源性产品需求快速增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环境和资源约束更强
民族地区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在“十二五”期间资源性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全球资源产品进入高需求时期,资源价格不断上涨,国内的资源产品需求也在快速增长,作为提供资源性产品的重要基地,民族地区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民族地区蕴藏有极为丰富的低碳资源,这为我国今后发展低碳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另一方面,目前民族地区高碳经济特征明显,产业结构中能源、原材料等比重较大,由于大规模开发开采资源性产品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存在。此外,民族地区中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所提供的生态产品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在现代环境产权和资源产权没有很好建立之前,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到较大的抑制。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并没有完全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十二五”时期,国际社会要求承担减排责任的压力增大,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和环境硬约束将更趋强化。此外,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民族地区既面临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主要矛盾,又面临着各族人民同各种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困难和挑战不容忽视。
二、“十二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
基于上文对基本形势的判断,“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应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结构调整为主轴,重点抓好稳定、发展、民生、生态四个方面。
(一)稳定——从总体稳定到长治久安
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关系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完善民主、健全法制、改善民生等,都离不开社会的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以社会公共福利最大化为目标,以社会稳定、和谐为追求,因而维护社会稳定依然是“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要问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正确处理社会稳定与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关系,将二者有机结合,以保持社会稳定奠定经济发展的基础,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二)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首先,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把优化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适当放缓经济增速,重视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做到有增长也有发展,兼顾稳定增长和改善结构。其次,既要有需求结构、产业机构调整,又要解决城乡结构和区域结构等诸种结构难题,是全面的结构调整。第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利益群体的分化很严重,目前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过分偏向于政府和企业,而居民部分占比不断下降。民族地区既要有经济结构调整,又要有利益格局调整,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第四,既包含发展,又包含改革;既要有发展,又要有转型,包括政府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价格改革、企业改革等等。没有这些改革的推进,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最后,过去民族地区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十二五”时期既要有经济发展,又要有社会发展,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民生——以富民为本,坚持民生为先
“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之前各个规划期有着本质差别,重点由“强区”向“富民”转变,追求包容性增长。在过去的规划期,无论是政府规划还是实际发展中都追求“强区”,直接体现在对GDP增长的诉求上。作为欠发达地区,重点进行经济发展本无可厚非,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发展利益应当让人民共享。“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是“富民”,要改变GDP导向,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公平分配问题,提高居民收入,富裕人民群众,实现包容性增长。在国民收入体系中,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建立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长效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企业收入增长。在财政支出体系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新增以改善民生为先,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解决和各民族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安居、社会保障等问题,真正做到增加人民福祉。
(四)生态——从高碳转低碳,建设生态文明
“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硬约束更强,必须完成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建设生态文明。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挑战,我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任重道远。民族地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正处于资源大规模开发时期,加之国内的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发展的节能减排压力越来越大。这要求民族地区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向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发展模式。当然,民族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碳汇功能强大。“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应该走生态文明之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改变过度依赖能源、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着力化解资源、环境约束和经济增长的矛盾,按照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空间均衡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共赢,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十二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点任务
结合民族地区的区情和所处的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在“十二五”时期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应重点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破除已存在的路径依赖,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相当一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是利用廉价的劳动力、环境资源成本,依靠加大投入和开采资源,以及各种纵向支持、横向对口支援拉动,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短期内带来GDP的高速增长和政府财政收入的提高,但却是一条不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而且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制于其地域分工角色,并具有历史累积性。业已形成的“资源输出型”、“输血型”路径依赖,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制约因素。“十二五”期间要破除已存在的路径依赖,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发展能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民族地区的发展能力,使民族地区退出已经“锁定”的路径,由资源输出向内生增长改变,输血型向自生型和造血型改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自我发展能力的构建是新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着力点。建立和完善增强民族地区发展能力的长效机制。通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
(二)资源和环境约束下进行民族地区资源型产业的转型和升级
民族地区属于自然资源富集区,其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资源开发,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大批以资源为依托的企业迅速聚集,形成了民族地区资源型产业集群,如内蒙古的煤炭、电力、乳业、羊绒产业;内蒙古、宁夏的高载能产业;青海的盐化工产业;贵州的磷及磷化工产业等。依托资源优势形成的优势产业既是经济高速增长的主导产业,又成为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主体,而且终将面临资源枯竭问题。
促进资源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生产方式由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向低能耗、低消耗、低排放转变。围绕优势资源开发,利用资源优势和已有的产业基础,积极培育资源循环产业链,通过对资源的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完善产业配套体系,着力培育发展接替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促进产业适度多元化,将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尽快改变单纯向外输出资源的状况。大力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高附加值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把提升传统资源型产业与大力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相结合,如利用民族地区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使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
(三)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国际产业转移,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承接产业转移是民族地区“十二五”时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间的分工与合作,逐步发展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在国内结构调整中,促进东部发达地区产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跨区域转移到民族地区,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分工结构的优化,同时也便于民族地区发挥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地区。“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正面临着产业转移的大好时机,能否抓住这次机遇是民族地区缩小发展差距、振兴经济的关键。
培育好民族地区的产业承接能力。在民族地区选择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布局的条件较好区域,与东部发达地区合作建立产业园区、产业化基地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建立产业转移平台,并给予投资、信贷、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产业转移中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民族地区承接的产业并非一定是发达地区相对落后产业,可以转移优质产业甚至是国际先进产业;二是不能盲目承接产业转移,防止被东部淘汰的具有污染性的产业向民族地区转移,不能盲目承接破坏环境的产业;三是选择承接的产业要对民族地区内生增长起作用。
(四)优化民族地区空间结构,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民族地区空间结构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打破限制其发展的空间陷阱,打破阻碍经济增长要素聚集和导致要素漏出的不合理的空间组织结构,并设计创造出最有效率、最优的有利于资本、人才积累、加深劳动分工的最佳空间格局。”[1]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2]
走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优先发展城市聚集区,完善区域型中心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以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通过发展核心城市和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群,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经济区、兰(州)西(宁)格(尔木)经济区、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区等发展城市群,培育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十二五”时期大力拓展民族地区空间开发的轴线系统,确立重点开发轴线,以核心城市和城市群为极点实施点轴开发,强化陇海—兰新开发轴、西南开发轴等。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促进要素集聚,优化经济增长极的空间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体系,从而实现民族地区空间开发结构优化与协调发展。
(五)民族地区扶贫模式由开发扶贫向发展扶贫转型
贫困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民族地区大部分地方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贫困状况依然严峻,贫困人口多、面广、程度深、返贫率高。民族地区反贫困问题既是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又是敏感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十二五”时期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扶贫模式由开发扶贫向发展扶贫转型,同时树立综合扶贫和持续扶贫理念。政府应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文化水平,着力消除贫困的根源。
“十二五”期间将重点解决民族地区中的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武陵山区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问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特困人口集中的民族自治县发展县域经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加大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民族地区中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重点解决好革命老区的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突出问题。以扶持这些深度贫困群体和地区脱贫为突破口,千方百计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和完善长效帮扶机制。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就业补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其他税费的优惠政策。通过增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异地搬迁、对口帮扶、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扶持深度贫困群体和特殊贫困区域脱贫发展。支持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开展劳务输出对口支援工作。
(六)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重视利益关系调整与生态环境保护
民族地区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其开发具有国家能源战略意义。但在民族地区资源大规模开发中,如何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实现国家、地方政府、资源所在地居民、资源开发企业和环境保护多赢的“包容性”发展,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冲突及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已成为民族地区社会矛盾的高发领域。因此“十二五”期间要重点解决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配和环境保护问题。
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应做到利益分享,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和地方、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各族人民分享资源开发成果,从源头上化解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首先改革民族地区资源税。改革资源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适度提高地方所占的比重;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提高税率,将计税依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统一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实现税费合一;对民族地区资源税实行返还政策,用于当地的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其次,建立健全民族地区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扩大生态转移支付补偿范围。在一些生态极度脆弱地区,如“汶川地震灾区”、青海“三江源”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国家级“生态特区”,实行特殊的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矿山企业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的责任机制,强制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用于生态补偿的费用支出;对民族地区资源性产品出口实施最低限价政策;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国有勘探所有权,合理确定民族地区有偿出让矿业权收益的分配中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实现民族地区资源开发、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七)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改善民生进程,促进社会和谐与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应当更加重视民族地区中各族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区域经济利益,建立经济增长的分享机制,发展目标由单一的追求GDP高速增长转为共享型的稳定增长。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与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其中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是“十二五”期间推动民族地区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与全国公共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相比,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发展速度缓慢,发展水平长期滞后,极大地制约了民生的改善。这种状况如不得到根本改变,民族地区难以摆脱长期以来的落后局面,也会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十二五”时期从民族地区的现实出发,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
健全扶持机制,推进民族地区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区等基本设施建设。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民族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税收体系,大力培植民族地区财源,对民族地区应实行与东部有别的税收体制。合理调整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加大民族地区分成比例,地方政府增加的比例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提供公共产品,缩小民族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差距。抓紧推进资源税与环境税改革,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改革征税方式,提高资源税税负。此外,健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差别化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提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管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有几个重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就业及其他社会保障。另考虑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如双语教学、地域宽广、民族文化特性等,增加特殊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八)倡导民族地区发展低碳经济
2009年政府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二氧化碳)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民族地区在“十二五”期间应当发展低碳经济,达到相关的碳排放约束性指标。民族地区幅员辽阔,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低碳资源丰富,是全国构建低碳发展模式的重要区域,但长期以来,其经济发展主要是建立在高碳资源基础上。从目前的资源与生态环境形势看,要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必须大力推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应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利用民族地区能源优势大力发展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建立民族地区低碳能源系统。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低碳技术,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改变原有的单纯追求生态补偿的观点,把生态作为产业来做,采用碳汇交易方法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特别是资源性产业的发展要依照低碳经济的理念和碳汇交易的规则,重构产业链。全力构建民族地区特色低碳产业体系,如火电减排、节能建筑、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节能材料等。同时制定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九)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民族地区支柱产业
民族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文化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可以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行为规范及提高物质产品的品质与附加值,有利于提高区域竞争力。民族地区拥有丰富且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但由于种种原因,民族地区的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队伍建设同其它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制约了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全面发展。民族地区现有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它高品位的文化资源区地位不相称,应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之路,使其成为民族地区支柱产业,构筑民族地区文化软实力。
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结合,既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又要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区域支柱产业,建设民族文化产业体系,增强文化的整体实力,建立民族文化投融资机制,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例如,在四川地震受灾民族地区灾后恢复重建中,加强羌族文化保护,同时扶持羌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央和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农牧区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农牧民的文化需求。民族地区拥有世界级的文化资源,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并不局限于民族地区内部,应用国际先进理念来进行开发,把资源转化成资本,要“走出去”,在全国、全世界文化格局中发展。
参考文献:
[1] Jiang Manqi Weng Yu. Research on the Spatial Optimization Strategy and Measure of Minority Region[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9,(12).
江曼琦,翁羽. 我国民族地区空间优化的战略与措施研究[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2).
[2]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201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4] 各民族省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5] 中央关于制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
[6]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改革开放30年民族工作成就[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7] 魏后凯. “十二五”时期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思路,姚慧琴、任宗哲主编. 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10)[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8] Wang Yiming. Adjustment and Transformation: Consideration on the Twelfth Five-year-plan[J]. Zhejiang Ecnomy, 2009,(20).
王一鸣. 调整和转型:对“十二五”规划思路的思考[J]. 浙江经济,2009,(20).
[9] 郑长德.抓住“十二五”关键期 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03-31.
收稿日期:2011-06-30 责任编辑 王珏
[关键词]民族地区;“十二五”规划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重点任务
中图分类号:G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1)05—0073—07
在“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抓住国家继续坚持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战略机遇,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走出一条更好更快的科学发展之路。
一、“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形势判断
“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的形势,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民族地区面临着加快发展的机遇,又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一)“十二五”时期是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快速增长,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显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时期,这为全国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发展机遇。正如胡锦涛同志(2005)在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的,“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中央政府和各民族地区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采取了一系列发展援助政策,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很大成就,少数民族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良好,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阶段,为“十二五”时期进一步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胡锦涛同志(2009)在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要求:“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显著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显著加快民族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进程,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可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逐步优化,在“十二五”期间面临着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
(二)国家继续坚持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年后,国家提出“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80%以上的地域面积属于民族自治地方,全国80%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在西部地区,所以实施西部大开发,也就是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在“十二五”及以后相当长时期里,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支持力度,作为国家宏观区域发展战略的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是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民族地区应当牢牢抓住和用好这一历史机遇,才能不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三)作为发展中大国经济体的欠发达经济,民族地区在“十二五”时期面临缩小差距、消除贫困的重要任务
由于自然、地理、历史诸多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相对滞后,与国内其他地区,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存在多重发展差距,而且其经济社会发展缺口还处于不断扩大之中,民族地区内部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也很大,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贫困现象仍然存在,农区、牧区贫困问题尤为突出。总体上民族地区经济依然是发展中转型大国经济中的欠发达经济。
在中国宏观区域经济格局中,民族地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分工中的地位不断变化。民族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战略基地,在全国发展稳定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民族地区是广域政策覆盖区的西部,需要大力进行经济开发。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民族地区主要是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较强。许多地区不仅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而且是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三峡库区、资源枯竭型矿区。一些民族地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集中出现。“十二五”时期人民生活水平从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民族地区解决贫困问题、缩小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任务非常艰巨。
(四)“十二五”时期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阶段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拐点和结构转型的机遇期,我国将从生存型阶段进入发展型阶段,由生产大国向消费大国转型。目前中国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开始进入工业化中后期,中国社会基本完成了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转变,城乡结构将进入城市社会为主导,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阶段,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进入追求稳定与和谐的社会发展阶段。从需求角度看,我国在世界经济中地位不断提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外需受限的情况下,将逐步调整过度依赖出口和投资的增长模式,有效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内部需求表现在从私人产品的短缺转变到公共产品的短缺,应注重满足社会公共需求。从生产角度看,工业化将从靠规模扩张到提升产业素质转型,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改变依靠资源、资本的过度投入的状况。经济发展将从主要靠工业转向三产协调带动。此外,将由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向市场导向型,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在这个大背景下,民族地区也面临着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出高投入、高资源消耗、主要以投资驱动的特征,“十二五”时期将会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阶段。
(五)“十二五”期间资源性产品需求快速增长,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环境和资源约束更强
民族地区蕴藏着丰富的资源,在“十二五”期间资源性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全球资源产品进入高需求时期,资源价格不断上涨,国内的资源产品需求也在快速增长,作为提供资源性产品的重要基地,民族地区面临新一轮的发展机遇。民族地区蕴藏有极为丰富的低碳资源,这为我国今后发展低碳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良好的资源基础。另一方面,目前民族地区高碳经济特征明显,产业结构中能源、原材料等比重较大,由于大规模开发开采资源性产品使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仍然存在。此外,民族地区中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所提供的生态产品具有很大的外部性,在现代环境产权和资源产权没有很好建立之前,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到较大的抑制。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并没有完全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十二五”时期,国际社会要求承担减排责任的压力增大,国内经济发展面临的能源资源和环境硬约束将更趋强化。此外,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原因,民族地区既面临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主要矛盾,又面临着各族人民同各种分裂势力之间的特殊矛盾,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困难和挑战不容忽视。
二、“十二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
基于上文对基本形势的判断,“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应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结构调整为主轴,重点抓好稳定、发展、民生、生态四个方面。
(一)稳定——从总体稳定到长治久安
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关系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完善民主、健全法制、改善民生等,都离不开社会的稳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以社会公共福利最大化为目标,以社会稳定、和谐为追求,因而维护社会稳定依然是“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要问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正确处理社会稳定与民族地区繁荣发展的关系,将二者有机结合,以保持社会稳定奠定经济发展的基础,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二)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
首先,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逐步把优化结构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适当放缓经济增速,重视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做到有增长也有发展,兼顾稳定增长和改善结构。其次,既要有需求结构、产业机构调整,又要解决城乡结构和区域结构等诸种结构难题,是全面的结构调整。第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利益群体的分化很严重,目前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过分偏向于政府和企业,而居民部分占比不断下降。民族地区既要有经济结构调整,又要有利益格局调整,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第四,既包含发展,又包含改革;既要有发展,又要有转型,包括政府改革、财税改革、金融改革、价格改革、企业改革等等。没有这些改革的推进,调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很难有实质性的进展。最后,过去民族地区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十二五”时期既要有经济发展,又要有社会发展,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民生——以富民为本,坚持民生为先
“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之前各个规划期有着本质差别,重点由“强区”向“富民”转变,追求包容性增长。在过去的规划期,无论是政府规划还是实际发展中都追求“强区”,直接体现在对GDP增长的诉求上。作为欠发达地区,重点进行经济发展本无可厚非,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发展利益应当让人民共享。“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是“富民”,要改变GDP导向,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公平分配问题,提高居民收入,富裕人民群众,实现包容性增长。在国民收入体系中,不断提高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建立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长效机制,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使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经济增长,劳动报酬增长不低于企业收入增长。在财政支出体系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新增以改善民生为先,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解决和各民族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安居、社会保障等问题,真正做到增加人民福祉。
(四)生态——从高碳转低碳,建设生态文明
“十二五”时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环境硬约束更强,必须完成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变,建设生态文明。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和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挑战,我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任重道远。民族地区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生态环境脆弱区,正处于资源大规模开发时期,加之国内的资源环境约束,产业发展的节能减排压力越来越大。这要求民族地区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向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发展模式。当然,民族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碳汇功能强大。“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应该走生态文明之路,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改变过度依赖能源、矿产等不可再生资源开发的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着力化解资源、环境约束和经济增长的矛盾,按照经济、社会、生态三者空间均衡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共赢,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三、“十二五”时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点任务
结合民族地区的区情和所处的新阶段、面临的新形势,在“十二五”时期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应重点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破除已存在的路径依赖,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相当一部分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是利用廉价的劳动力、环境资源成本,依靠加大投入和开采资源,以及各种纵向支持、横向对口支援拉动,这种做法虽然可以短期内带来GDP的高速增长和政府财政收入的提高,但却是一条不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而且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制于其地域分工角色,并具有历史累积性。业已形成的“资源输出型”、“输血型”路径依赖,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制约因素。“十二五”期间要破除已存在的路径依赖,建立和完善民族地区发展能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民族地区的发展能力,使民族地区退出已经“锁定”的路径,由资源输出向内生增长改变,输血型向自生型和造血型改变,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自我发展能力的构建是新时期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着力点。建立和完善增强民族地区发展能力的长效机制。通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
(二)资源和环境约束下进行民族地区资源型产业的转型和升级
民族地区属于自然资源富集区,其经济发展主要依赖于资源开发,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大批以资源为依托的企业迅速聚集,形成了民族地区资源型产业集群,如内蒙古的煤炭、电力、乳业、羊绒产业;内蒙古、宁夏的高载能产业;青海的盐化工产业;贵州的磷及磷化工产业等。依托资源优势形成的优势产业既是经济高速增长的主导产业,又成为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主体,而且终将面临资源枯竭问题。
促进资源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生产方式由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向低能耗、低消耗、低排放转变。围绕优势资源开发,利用资源优势和已有的产业基础,积极培育资源循环产业链,通过对资源的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完善产业配套体系,着力培育发展接替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促进产业适度多元化,将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尽快改变单纯向外输出资源的状况。大力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高附加值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把提升传统资源型产业与大力培育战略型新兴产业相结合,如利用民族地区发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使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
(三)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和国际产业转移,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承接产业转移是民族地区“十二五”时期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我国积极参与国际间的分工与合作,逐步发展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在国内结构调整中,促进东部发达地区产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跨区域转移到民族地区,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促进分工结构的优化,同时也便于民族地区发挥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地区。“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正面临着产业转移的大好时机,能否抓住这次机遇是民族地区缩小发展差距、振兴经济的关键。
培育好民族地区的产业承接能力。在民族地区选择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布局的条件较好区域,与东部发达地区合作建立产业园区、产业化基地以及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区,促进产业集聚,建立产业转移平台,并给予投资、信贷、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在产业转移中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民族地区承接的产业并非一定是发达地区相对落后产业,可以转移优质产业甚至是国际先进产业;二是不能盲目承接产业转移,防止被东部淘汰的具有污染性的产业向民族地区转移,不能盲目承接破坏环境的产业;三是选择承接的产业要对民族地区内生增长起作用。
(四)优化民族地区空间结构,实现区域协调发展
民族地区空间结构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打破限制其发展的空间陷阱,打破阻碍经济增长要素聚集和导致要素漏出的不合理的空间组织结构,并设计创造出最有效率、最优的有利于资本、人才积累、加深劳动分工的最佳空间格局。”[1]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2]
走具有民族地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优先发展城市聚集区,完善区域型中心城市功能,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以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通过发展核心城市和城市群,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发展。鼓励发展各具特色的城市群,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经济区、兰(州)西(宁)格(尔木)经济区、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区等发展城市群,培育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十二五”时期大力拓展民族地区空间开发的轴线系统,确立重点开发轴线,以核心城市和城市群为极点实施点轴开发,强化陇海—兰新开发轴、西南开发轴等。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民族地区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促进要素集聚,优化经济增长极的空间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的城镇体系,从而实现民族地区空间开发结构优化与协调发展。
(五)民族地区扶贫模式由开发扶贫向发展扶贫转型
贫困是制约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目前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由于民族地区大部分地方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社会发育程度较低,贫困状况依然严峻,贫困人口多、面广、程度深、返贫率高。民族地区反贫困问题既是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重点任务,又是敏感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十二五”时期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立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扶贫模式由开发扶贫向发展扶贫转型,同时树立综合扶贫和持续扶贫理念。政府应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文化水平,着力消除贫困的根源。
“十二五”期间将重点解决民族地区中的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武陵山区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脱贫致富问题。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特困人口集中的民族自治县发展县域经济。继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计划,加大对边境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增强民族地区中革命老区自我发展能力,重点解决好革命老区的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突出问题。以扶持这些深度贫困群体和地区脱贫为突破口,千方百计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和完善长效帮扶机制。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的就业补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其他税费的优惠政策。通过增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异地搬迁、对口帮扶、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扶持深度贫困群体和特殊贫困区域脱贫发展。支持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开展劳务输出对口支援工作。
(六)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重视利益关系调整与生态环境保护
民族地区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其开发具有国家能源战略意义。但在民族地区资源大规模开发中,如何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间的关系,实现国家、地方政府、资源所在地居民、资源开发企业和环境保护多赢的“包容性”发展,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尤其是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冲突及开发引发的环境问题已成为民族地区社会矛盾的高发领域。因此“十二五”期间要重点解决民族地区资源开发中的利益分配和环境保护问题。
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应做到利益分享,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和地方、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各族人民分享资源开发成果,从源头上化解社会不稳定的因素。首先改革民族地区资源税。改革资源税中央和地方共享比例,适度提高地方所占的比重;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提高税率,将计税依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统一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实现税费合一;对民族地区资源税实行返还政策,用于当地的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其次,建立健全民族地区资源与生态补偿机制,扩大生态转移支付补偿范围。在一些生态极度脆弱地区,如“汶川地震灾区”、青海“三江源”地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建立国家级“生态特区”,实行特殊的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政策;建立矿山企业生态恢复和环境治理的责任机制,强制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用于生态补偿的费用支出;对民族地区资源性产品出口实施最低限价政策;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国有勘探所有权,合理确定民族地区有偿出让矿业权收益的分配中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实现民族地区资源开发、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七)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改善民生进程,促进社会和谐与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应当更加重视民族地区中各族人民的利益而不是区域经济利益,建立经济增长的分享机制,发展目标由单一的追求GDP高速增长转为共享型的稳定增长。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与各民族共享发展成果。其中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是“十二五”期间推动民族地区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与全国公共服务的整体发展水平相比,民族地区公共服务发展速度缓慢,发展水平长期滞后,极大地制约了民生的改善。这种状况如不得到根本改变,民族地区难以摆脱长期以来的落后局面,也会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进程。“十二五”时期从民族地区的现实出发,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
健全扶持机制,推进民族地区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区等基本设施建设。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民族地区公共服务能力。构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税收体系,大力培植民族地区财源,对民族地区应实行与东部有别的税收体制。合理调整中央税、共享税和地方税,加大民族地区分成比例,地方政府增加的比例主要用于环境保护和提供公共产品,缩小民族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差距。抓紧推进资源税与环境税改革,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改革征税方式,提高资源税税负。此外,健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差别化的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提供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管机制。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有几个重点: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就业及其他社会保障。另考虑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如双语教学、地域宽广、民族文化特性等,增加特殊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
(八)倡导民族地区发展低碳经济
2009年政府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二氧化碳)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民族地区在“十二五”期间应当发展低碳经济,达到相关的碳排放约束性指标。民族地区幅员辽阔,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低碳资源丰富,是全国构建低碳发展模式的重要区域,但长期以来,其经济发展主要是建立在高碳资源基础上。从目前的资源与生态环境形势看,要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必须大力推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低能耗、低污染的低碳经济发展模式。
“十二五”期间,民族地区应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利用民族地区能源优势大力发展风能、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煤、石油等化石能源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建立民族地区低碳能源系统。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低碳技术,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改变原有的单纯追求生态补偿的观点,把生态作为产业来做,采用碳汇交易方法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特别是资源性产业的发展要依照低碳经济的理念和碳汇交易的规则,重构产业链。全力构建民族地区特色低碳产业体系,如火电减排、节能建筑、循环经济、资源回收、环保设备、节能材料等。同时制定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九)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民族地区支柱产业
民族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文化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可以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行为规范及提高物质产品的品质与附加值,有利于提高区域竞争力。民族地区拥有丰富且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但由于种种原因,民族地区的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队伍建设同其它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制约了西部民族地区的社会全面发展。民族地区现有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和它高品位的文化资源区地位不相称,应走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之路,使其成为民族地区支柱产业,构筑民族地区文化软实力。
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经营性文化产业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结合,既要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各族人民,又要发展文化产业成为区域支柱产业,建设民族文化产业体系,增强文化的整体实力,建立民族文化投融资机制,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例如,在四川地震受灾民族地区灾后恢复重建中,加强羌族文化保护,同时扶持羌族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央和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农牧区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农牧民的文化需求。民族地区拥有世界级的文化资源,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并不局限于民族地区内部,应用国际先进理念来进行开发,把资源转化成资本,要“走出去”,在全国、全世界文化格局中发展。
参考文献:
[1] Jiang Manqi Weng Yu. Research on the Spatial Optimization Strategy and Measure of Minority Region[J].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09,(12).
江曼琦,翁羽. 我国民族地区空间优化的战略与措施研究[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2).
[2]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201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4] 各民族省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5] 中央关于制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10.
[6]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改革开放30年民族工作成就[M]. 北京:民族出版社,2008.
[7] 魏后凯. “十二五”时期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基本思路,姚慧琴、任宗哲主编. 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10)[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8] Wang Yiming. Adjustment and Transformation: Consideration on the Twelfth Five-year-plan[J]. Zhejiang Ecnomy, 2009,(20).
王一鸣. 调整和转型:对“十二五”规划思路的思考[J]. 浙江经济,2009,(20).
[9] 郑长德.抓住“十二五”关键期 促进民族地区全面发展[N].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03-31.
收稿日期:2011-06-30 责任编辑 王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