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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中国裁判文书网和线上访谈数据,综合运用数理统计、空间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聚焦拐卖犯罪人,解析河北省拐卖犯罪的多维特征与形成机制。研究发现:1)拐卖犯罪人男性多于女性,犯案年龄以30~45岁为最;犯罪人的受教育水平较低,小学和初中学历占比过半;拐卖妇女、儿童的作案人占总犯罪人的79.8%;67.5%的犯罪人受到监禁矫正,获刑10年以上的仅占7.2%。2)河北省拐卖犯罪发生时间的年际变化呈“倒勺状”,分为增长期、波动期和减少期3个时期;案件审理时间则表现为“单峰型”,峰值出现在2014年。3)拐卖犯罪人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两热一冷”的空间格局,集中分布在冀南地区和滇桂交界;受害人分布更加集中,被拐儿童集中在冀南地区,被拐妇女则集中在冀北地区;河北省已形成邯郸市与“衡水—邢台—石家庄”内流、“冀南—鲁西”拐出、“川滇桂黔—冀南”国内拐入与“朝鲜—冀北”跨国拐入等主要犯罪路径。4)河北省拐卖犯罪的发生受地理区位、经济发展、传统观念、教育水平、政策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并且,由于河北省内部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南北不同地区拐卖犯罪的形成也存在一定差异。不同地理区位下差异化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在推拉相互作用下,形成河北省模式化的拐卖犯罪路径与独特拐卖犯罪地域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