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通过哲学家表述的古希腊法律思想,站在了“私”本位的出发点,对自由精神、自然法思想、民主与法治精神做出了深层次的剖析。然而,古代中国则一味强调“草民”对“君臣”的服从,以江山社稷为重,却忽视了对人性、人权的关怀。作者认为这种显著的差异源于东西方思维方式上的“公本位”和“私本位”。本文将以此区别作为切入点,通过古希腊与古代中国法律思想的比较,从“哲学王和贤人政治”的区别和对法治理解上的区别两方面探寻差异性的根源,进而试图揭露当代中国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公本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