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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欧盟再次修订农药残留标准指令,旨在提高草药农药残留限制标准,保护草药种植周边生态环境,平衡欧盟草药生产企业和草药药品消费者的利益。此项草药农药最大残留标准制度的内容包括:减少因为使用杀虫剂和农药造成的环境风险;改进有关农药杀虫剂使用和分销的监管;降低有害活性物质的使用水准适宜含量;鼓励使用较低含量的农药杀虫剂,鼓励无杀虫剂的农作物培养技术。我国的中草药因此而被欧盟拒之门外,相关制度的完善尤为迫切。具体可采用三条措施:(一)确定草药农药残留最大限量标准制度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对接欧盟和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