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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买卖是民法领域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其间既交织着物权变动效力和合同履行效力的冲突,又牵涉到对物权变动规则、债权平等原则和公共政策的认知。现行多重买卖规则的研讨和立法规制均存在路径选择的逻辑错误,重构该规则在路径选择上应以维护稳定、安全交易秩序和彰显诚实信用的契约伦理观念为逻辑起点,以尊重既定法律原则和注重规则设计的整体效果为逻辑归宿。以使重构后多重买卖规则在实务中真正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