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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8日,国家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下发一道通知,要求各省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又一次面临巨大的压力。江苏省内整车生产企业、经销商、配套商等对此非常关注。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对此特别重视,及时召开座谈会,传达通知精神,倾听行业心声,积极反映企业诉求,要求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