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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深度发展的中国,人们热衷于在网络上分享自己的生活,表达自己独特的言论。言论的自由流通往往能在瞬间引起"信息爆炸",司法部门为了维护网络空间秩序,探索将寻衅滋事罪引入互联网行为规制之中。但这种方式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如将网络空间解释为公共空间的观点。无论从何种立场都无法将网络空间与社会公共秩序等同视之,网络空间秩序混乱型寻衅滋事罪都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