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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起主导作用的是农户。我国农村有农户2亿户。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对农户的经济行为影响很大。研究农户的融资行为对于找到一个解决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办法,具有重要的作用。陈天阁、朱守银、何广文等学者对安徽省部分农户家庭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如下:
一、农户资金需求规模以小额为主
调查发现,农户的资金需求以小额信贷为主,其中82%的借贷金额为5000元以下。只有6%的贷款在10000元以上。何广文(1999)的调查,1996和1997年样本户户均借贷规模为2553元和2442元,具体到每笔借款,平均数额达到6472元和7818元。朱守银(2005)调查发现217个调查户中有160户发生借贷524笔,借贷总额158万多元,平均每笔3000元左右;2001年,调查户的60%即130户发生借贷265笔,借款总额近70万元,户均借款2笔共5300多元,平均每笔2600多元。新农村建设中农户金融需求的主体是小额信贷。这种情况和农户大多从事对资金要求不高的种植和养殖业是有一定关系的。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金额小,但是农村种植和养殖业有很强的时间性。种植的农作物和养殖的动物都需要在特定的时间进行。这就要求贷款资金的发放必须及时。这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二、农户借贷的用途非生产化突出
非生产性借贷突出是调查结果的另外一个特点。在农户的贷款用途中婚丧、嫁娶、教育和医疗等等借贷目的占了52%,而生产性借贷只占30%。另外18%的农户借贷用途主要是用来应付各种自然灾害,这种贷款在经济越落后的地方就越多。农户的借贷用途的非生产化,说明了农户居民从农业劳动获得的收入低、农户自身的积累差。另外由于农村地区缺少政策性的灾害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导致农户需要通过贷款来解决本应该由政府提供的教育、医疗和防灾公共品问题。农户借贷用途的非生产化说明了新农村建设当前还缺乏应有的支持机制。缺少社会保障机制下的农户的生活水平的波动性大。
三、农户融资以民间融资为主
调查显示,农户的借贷中65%的贷款来自民间金融。只有6%的贷款来自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另有14%的信贷资金是通过“中介”从信用社转贷给农户的。曹力群(2000)的计算结果表明,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在农户借款总额中占20—25%(1995—1999年),而私人借款占到70%左右。根据徐小波、何广文的计算,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越来越少,越来越依靠民间借贷。这些情况说明,农户由于自身积累不够,缺少抵押和担保,再加上贷款手续繁琐,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合作信用社的管理和服务存在很大问题,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宣传并不充分,并没有让广大的农户知道这些金融产品的存在。调
查表明,农户融资首先考虑的是民间金融、其次才是正规金融机构。
四、农户融资的成本较高
农村金融市场的正规金融机构基本被农村合作信用社垄断。垄断导致了农户贷款成本的增高。调查显示,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每千元需要的前期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占93%,而维持这种借贷关系的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占85%。农户往往还要支付其他费用或者接受正规金融机构管理者附加的一些隐形成本。这些情况加大了农村居民的贷款成本,影响了农村居民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积极性,增加了民间金融在农村金融的受欢迎的程度。同时,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成本的增高也导致民间金融贷款利率的增高,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五、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呈“一低一高”
调查表明,21%的贷款的利率在10%以下,61%的贷款利率在30%以上。温铁军(2001)发现超高利率是农村主要借贷形式。在他收集的44个借贷个案中,月息超过1. 5分的占63. 6%,超过2分的占40%以上,超过4分的高达25%。农户的贷款利率呈典型的两头高中间低状态。这个现象可以解释为,农户的民间融资主要可以分为熟人、亲戚、朋友和高利贷机构。农户从熟人、亲戚融资往往可以只付很少的利息甚至是无息。所以贷款的利率比较低。而当农户从农村的高利贷机构贷款时,就不得不承担比较高的利率。尽管总体来讲民间金融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但是由于没有很多隐形成本、手续简便、很少要担保和抵押,所以农村居民还是能够接受。
六、农户融资的信用状况
从调查中发现,农户的信用状况一般是好的。77%的农户不会拖欠贷款、11%的农户可能会要求宽限期限,12%会拖欠一段时间,故意拖欠的农户不存在。这一情况说明农户的诚信意识是有的,也有很强的还款意愿。在调查中发现在民间借贷中,7.7%的贷款有借据、11.11%有期限,5.1%的有担保。这一现象的合理解释是,在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发生主要是基于借贷双方相互非常了解的基础上,如果关系不好或者是不了解,借贷行为一般不会发生。此外,有无利息与有无借据、有无担保有很强的相关关系。利息越高,有借据、有担保的比例越高,低息借款中,有借据和有担保的比例大大高于无息。民间借贷中“有借据、有利息、有期限”的比例极低,但其按期还款的比例与农村信用社基本一致。
通过对安徽省农调队对农户的资金需求和信贷供给状况调查的分析,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是由大量小额贷款构成的农户金融需求
农村居民贷款的非生产性现象突出。农户贷款用途的非生产性客观上降低了金融对农村生产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导致了农村居民对贷款的依赖性,降低了农村居民的储蓄能力和再发展能力。农村居民在融资时优先考虑民间金融。农户的融资成本也呈“一低一高”。在农户的融资过程中,农户没有违约的主观意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的心中的印象不好。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存在很多问题。
(二)农村民间金融对于农户的信贷供给起着主要作用
民间金融由于其灵活、简便、可以接受比较高的信用风险,对农户的生产和生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规信贷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正规金融机构应尽快的提高服务质量,重新在农村居民中树立起信用社是农户自己银行的作用。
(三)面对农户金融需求的多样性、层次性和动态性,国家应尽快深化农村合作信用社改革
出台相应办法规范和管理民间金额的发展,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完善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组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保证农村金融市场能够有效地支持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贺琼书,1978年生,北京市丰台实验学校,文学学士。研究方向:政治经济。陈明玥,1978年生,重庆工商大学文新学院在读研究生)
一、农户资金需求规模以小额为主
调查发现,农户的资金需求以小额信贷为主,其中82%的借贷金额为5000元以下。只有6%的贷款在10000元以上。何广文(1999)的调查,1996和1997年样本户户均借贷规模为2553元和2442元,具体到每笔借款,平均数额达到6472元和7818元。朱守银(2005)调查发现217个调查户中有160户发生借贷524笔,借贷总额158万多元,平均每笔3000元左右;2001年,调查户的60%即130户发生借贷265笔,借款总额近70万元,户均借款2笔共5300多元,平均每笔2600多元。新农村建设中农户金融需求的主体是小额信贷。这种情况和农户大多从事对资金要求不高的种植和养殖业是有一定关系的。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金额小,但是农村种植和养殖业有很强的时间性。种植的农作物和养殖的动物都需要在特定的时间进行。这就要求贷款资金的发放必须及时。这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二、农户借贷的用途非生产化突出
非生产性借贷突出是调查结果的另外一个特点。在农户的贷款用途中婚丧、嫁娶、教育和医疗等等借贷目的占了52%,而生产性借贷只占30%。另外18%的农户借贷用途主要是用来应付各种自然灾害,这种贷款在经济越落后的地方就越多。农户的借贷用途的非生产化,说明了农户居民从农业劳动获得的收入低、农户自身的积累差。另外由于农村地区缺少政策性的灾害补偿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导致农户需要通过贷款来解决本应该由政府提供的教育、医疗和防灾公共品问题。农户借贷用途的非生产化说明了新农村建设当前还缺乏应有的支持机制。缺少社会保障机制下的农户的生活水平的波动性大。
三、农户融资以民间融资为主
调查显示,农户的借贷中65%的贷款来自民间金融。只有6%的贷款来自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另有14%的信贷资金是通过“中介”从信用社转贷给农户的。曹力群(2000)的计算结果表明,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在农户借款总额中占20—25%(1995—1999年),而私人借款占到70%左右。根据徐小波、何广文的计算,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借款越来越少,越来越依靠民间借贷。这些情况说明,农户由于自身积累不够,缺少抵押和担保,再加上贷款手续繁琐,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另一方面说明,农村合作信用社的管理和服务存在很大问题,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宣传并不充分,并没有让广大的农户知道这些金融产品的存在。调
查表明,农户融资首先考虑的是民间金融、其次才是正规金融机构。
四、农户融资的成本较高
农村金融市场的正规金融机构基本被农村合作信用社垄断。垄断导致了农户贷款成本的增高。调查显示,农户从正规金融机构借贷每千元需要的前期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占93%,而维持这种借贷关系的费用在100元以上的占85%。农户往往还要支付其他费用或者接受正规金融机构管理者附加的一些隐形成本。这些情况加大了农村居民的贷款成本,影响了农村居民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积极性,增加了民间金融在农村金融的受欢迎的程度。同时,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成本的增高也导致民间金融贷款利率的增高,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
五、民间借贷的年利率呈“一低一高”
调查表明,21%的贷款的利率在10%以下,61%的贷款利率在30%以上。温铁军(2001)发现超高利率是农村主要借贷形式。在他收集的44个借贷个案中,月息超过1. 5分的占63. 6%,超过2分的占40%以上,超过4分的高达25%。农户的贷款利率呈典型的两头高中间低状态。这个现象可以解释为,农户的民间融资主要可以分为熟人、亲戚、朋友和高利贷机构。农户从熟人、亲戚融资往往可以只付很少的利息甚至是无息。所以贷款的利率比较低。而当农户从农村的高利贷机构贷款时,就不得不承担比较高的利率。尽管总体来讲民间金融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但是由于没有很多隐形成本、手续简便、很少要担保和抵押,所以农村居民还是能够接受。
六、农户融资的信用状况
从调查中发现,农户的信用状况一般是好的。77%的农户不会拖欠贷款、11%的农户可能会要求宽限期限,12%会拖欠一段时间,故意拖欠的农户不存在。这一情况说明农户的诚信意识是有的,也有很强的还款意愿。在调查中发现在民间借贷中,7.7%的贷款有借据、11.11%有期限,5.1%的有担保。这一现象的合理解释是,在农村地区民间借贷的发生主要是基于借贷双方相互非常了解的基础上,如果关系不好或者是不了解,借贷行为一般不会发生。此外,有无利息与有无借据、有无担保有很强的相关关系。利息越高,有借据、有担保的比例越高,低息借款中,有借据和有担保的比例大大高于无息。民间借贷中“有借据、有利息、有期限”的比例极低,但其按期还款的比例与农村信用社基本一致。
通过对安徽省农调队对农户的资金需求和信贷供给状况调查的分析,得出如下的结论:
(一)农村金融需求的主体是由大量小额贷款构成的农户金融需求
农村居民贷款的非生产性现象突出。农户贷款用途的非生产性客观上降低了金融对农村生产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导致了农村居民对贷款的依赖性,降低了农村居民的储蓄能力和再发展能力。农村居民在融资时优先考虑民间金融。农户的融资成本也呈“一低一高”。在农户的融资过程中,农户没有违约的主观意识。农村信用社在农户的心中的印象不好。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存在很多问题。
(二)农村民间金融对于农户的信贷供给起着主要作用
民间金融由于其灵活、简便、可以接受比较高的信用风险,对农户的生产和生活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正规信贷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但正规金融机构应尽快的提高服务质量,重新在农村居民中树立起信用社是农户自己银行的作用。
(三)面对农户金融需求的多样性、层次性和动态性,国家应尽快深化农村合作信用社改革
出台相应办法规范和管理民间金额的发展,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性,完善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组成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保证农村金融市场能够有效地支持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需要。
(贺琼书,1978年生,北京市丰台实验学校,文学学士。研究方向:政治经济。陈明玥,1978年生,重庆工商大学文新学院在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