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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司法改革究竟是一种司法的生长过程还是一种工具的完善过程?这是一个始终困扰中国法学的问题。本文力图通过研究中国司法改革在各阶段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来揭示中国司法改革作为一种社会过程的发展规律。中国的司法改革在一定意义上,始终无法摆脱工具适应性调整的属性,相对而言它的自觉性则可能是一种预料之外的副产品,带来的观念上的突破与司法功能设定中的工具属性构成了中国司法改革中持续的紧张。为了缓和这种紧张,一种言行不一的实用主义态度就成为了当下中国司法的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