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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意见稿》再次明确古建筑保护的“高压线”,提出损坏拆迁历史建筑按房价3至5倍罚款,名城保护成效纳入各级政府考核等等。最引人注目的是,《意见稿》明确提出,支持历史建筑结合其自身特点进行保护性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