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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空间视角,从金融地理学所关注的“空间差异、空间过程和空间的相互作用”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形式出发,将戴维·哈维(David Harvey)所主张的“绝对空间—相对空间—关系空间”理论与金融领域中“赋值—增值—创新争值”过程相“映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中的金融资源空间分布不合理、非均衡状态,以及在时空作用下自贸港所形成的金融开放化、自由化与依赖化的空间特征,从立法、行政、司法三个方面提出制度集成创新举措,试图达致关系空间的渐进式金融争值目标.立法上,海南自贸港应充分运用“先行先试”的授权立法模式以助推空间权力的有效配置,形成法律与政策的正向联动效应,最终实现单独关税区的空间定位.执法上,海南自贸港应以“金融服务为主,金融监管为辅,海关监管协力”为原则,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强调金融监管与海关监管并行,最终维持金融安全与金融自由并重.司法上,海南自贸港应设立高水准、专业化、国际化的金融法院,完善调解优先、诉调结合的司法救济机制,金融仲裁机制助力,最终建成完备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