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商业银行陆续推出的开放银行平台,依托应用程序接口,对外披露商业银行所掌握的个人数据,这使得用户个人数据的保护形势尤为严峻.商业银行个人数据的保护应当遵循经济法基本理念.个人数据主体处于弱势地位,应当倾斜保护以维护实质正义;个人数据保护具有社会性,应当强调政府干预;个人数据保护的政府干预要明确界限,以适度为原则.适度干预要求依法确定监管主体的干预权限,避免被利益集团俘获以保持监管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