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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信用缺失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过程中突出的问题之一,而完备的民商法制度对商事信用缺失问题的解决意义重大。当前,我国规制商事信用的民商事法律存在一定的制度缺位,导致商事信用缺失问题长期难以得到解决。需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完善的民商事信用法律规制体系,从信用权、经营资格审查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用评级制度、市场主体制度、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等方面予以立法完善,以解决我国市场经济的商事信用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