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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马克思关于中世纪英国地权制度属性、变革的本质和对"农村居民土地剥夺"的原因以及对中国地权制度改革的启示,认为在加快地权流转进程中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推进地权正规化,以防止在地权流转过程中对农户承包权的侵害和集体所有权的漠视;二是在尊重农户个体交易意愿的基础上,重视农户对集体组织强制交易的自愿性接受,加快地权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