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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层面对地方举债的监管再度加码——6月2日晚,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行为。此前,财政部曾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禁止地方借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等名义违规举债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