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地一体化项目确权登记问题与对策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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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于当前农村发展与建设来讲,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对于农民来讲是最重要的财产安全,所以针对当前农村房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是保障农民自身财产合法权益的最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同时对于农村房地一体化项目实施来讲,也是推进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实现全面改革,并推动乡村振兴工作发展的最主要途径之一。所以在本文所论述内容当中,就将基于当前彭阳县在实施农村房地一体化项目确权登记过程中所存在问题及相关对策进行论述。
  关键词: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问题;对策
  1.前言
  对于农村房地理化来讲,主要所指的是针对当前农村所拥有的宅基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构筑物的所有权,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进行测绘,在此基础之上进行确权登记工作,并且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来讲,这项工作的实施是对当前农民自身土地权益进行全面保障的主要措施,同时也是推动当前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的最主要基础建设工作内容。所以在本文中就将以彭阳县 2013年所启动的农村宅基地以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工作为研究对象,对工作开展过程中所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论述。
  2.彭阳县房地一体化项目确权登记工作现状
  彭阳县辖区当中存在 12个乡镇、我公司主要对于彭阳县农村宅基地以及房屋实施统一登记,并实施颁证采购(二标段)项目。主要包含:王洼镇、白阳镇、城阳乡、孟塬乡、冯庄乡、交岔乡六个乡镇农村宅基地,其实施农村房屋统一确权以及实施一定的登记,工作内容主要包含:两轮数据公示、外业调查、数据建库,档案系统建设以及打证等工作。项目外业调查总量大致为 24034宗,截止当前,白阳镇、城阳乡、王洼镇、冯庄乡、交岔乡以及孟塬乡实施外业调查量已经达到了 24581宗,在总量当中占据 102%;完成一以及二轮的公示为 20131宗,占总量当中的 84%;登薄数量共计为 18037宗,占据登薄总任务量当中的 75%,完成证书打印为 15447本,在证书打印总量当中占据 64%;截至当前情况下,外业调查量、凳薄量以及内业入库量在总任务量当中占据 89%之上。实施了整体质量控制检查,并且外业成果资料非常齐全,在作业过程当中遵循相应的《技术设计书》,实施严格性的执行,数学精度以及设计要求与规范要求相适应。
  3.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工作存在问题
  首先是一户多宅问题普遍存在,在我国 2019年 10三屆全国人大常委会上第 12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条例,在该条例当中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居民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而且宅基地本身的面积不能够超过省级行政单位以及自治区行政单位,或者是直辖市所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但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农户通过宅基地买卖以及继承和户口迁入等方式,获得了更多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也就导致了一户多宅现象的普遍存在。其次则是耕地占用情况比较严重,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当中规定,农村村民在进行住宅建造过程中,需要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乡村规划,不能够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保证让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得以保留。但在进行确权登记工作过程中,却发现因为政府职能监管部门的工作不力,所以导致农村当中出现大量占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再次主要是宅基地面积超标问题。对于宅基地面积来讲,在前两条论述内容当中也有过论述,不能够超过省以及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所规定的宅基地面积标准,但在实际调查以及确权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却发现宅基地面积超标现象普遍存在。最后则是异地迁建以及移民搬迁等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因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以及时代发展过程中,可能一些地区的居民因为移民搬迁或者是自然灾害防治等原因出现了异地迁建或者是搬迁移民等行为,而这些居民本身在援助地拥有宅基地,而在迁建地又同时拥有宅基地,所以出现了双向占地的问题。
  4.农村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工作策略加强领导机构、协调分工合作县人民政府对于政策的实施非常重视,并且覆盖面比较
  广泛,对房屋所有权以及农村房屋使用权的登记以及发行非常重视。彭阳县自然资源局设置了专门的领导机构,主要全面协调以及沟通地籍调查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各有关部门需要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协调联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的使用具体措施,使得调查工作当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问题得以及时的解决。县房地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实施日常调查,等级以及权利确认等工作,并且负责计划制定,组织实施以及业务指导等。彭阳县农村房屋所有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登记以及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对房屋所有权以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实施了一定的组织,协调,指导以及监督。
  其次则是针对确权登记过程中所面临的耕地被占用情况,应当对宅基地的使用进行判断,若是宅基地的使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那么可以让其在确权登记工作过程中补办用地批准手续,然后向其发放产权证。而如果所占用的土地是基本农田,那么其本身就是与土地规划的宅基地不符的,所以在进行确权登记的过程中,只针对这部分农田进行统计备案,而并不会发放任何相关证件。
  最后则是对于超面积占用问题,在确权统计以及登记过程中,首先应当实行宅田挂钩机制,也就是说在进行确权统计的过程中,农户本身宅基地面积超出多少,那么就需要对企业耕地面积进行相应的减少。其次则是要进行有偿使用措施的推行,对一些超面积的宅基地应当进行收费,收费的标准根据各地实际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宅基地改革工作条例进行确定。最后对于迁建问题,应当将农户本身老宅基地退回到原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当中,然后将土地权属证件收回之后,按照当前其所处地区以及生活区域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于当前的农村房地一体化项目确权登记工作来讲,因为在过去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遗留历史问题比较多,所以无论是一宅多地还是宅基地面积超标,这些问题都普遍存在,所以应当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妥善处理,采取因地制宜的方法,使农村房地一体化项目确权登记工作得以顺利推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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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马东颖(1976-09-14)女,回族,甘肃平凉人,宁夏大学,本科,宁夏彭阳县自然资源局农艺师,从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确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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