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合同农业是我国农副产品市场化改革中出现的一种制度创新,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以深圳嘉农公司生产基地为例,认为对合同农业中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治理应做到以下几点:把生产中的控制权配置给最有能力治理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代理人(中介),充分实现其与公司各自专有知识的合作是成功治理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重要条件;充分运用农户的社会资本能够有效降低公司和代理人(中介)治理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交易成本;对农户机会主义行为的成功治理,取决于各种治理规则能否为利益相关者创造并妥善分配经济利益,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参与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