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相对于中高收入国家(或地区),中国财产险的价格和集中度都明显偏高,那么,财产险的市场集中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产品的高价格?本文手动收集了2000-2015年中国280多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所有保险企业的经营数据和相关经济社会变量数据,借助中国保险业"分地区"和"产寿险分业"经营和监管的制度特点构造了工具变量,以估计和控制价格对集中度的"反作用"。研究发现:集中度每增加1个标准差,财产险价格将增加其均值水平的约15%,有重要的经济和统计显著性;价格机制仅能对冲集中度对价格的影响的不足1/3。本文的实证结果支持中国财产险市场扩大对内对外的开放水平,实施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