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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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归位"与市场"补位"的机制是高校自主办学的必要保障。一方面,政府应转变管理职能,高校应力争自主办学,而作为协调两者关系的主要依据,《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予以严格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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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研究”子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8JZD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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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归位"与市场"补位"的机制是高校自主办学的必要保障。一方面,政府应转变管理职能,高校应力争自主办学,而作为协调两者关系的主要依据,《高等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必须予以严格执行;另一方面,市场应激励高校参与多领域的竞争,高校自身也应面向社会办学,而作为两者的实现条件,必须消除政府计划导致的不公平竞争。只有政府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市场允许和激励高校自主办学,高等学校才可能确立健康的机制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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