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多拉的女儿(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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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失去她的踪影了。
  来往的人群、拥堵的车流、喧哗的声音、嘈杂的建筑物……像无数张正在开合的大口,把她吞没掉。
  这傍晚像个顽童,贪乐、死倔、精力充沛到毫不顾忌他人的疲惫,阳光依旧刺辣辣地照在我的脸上,提醒我还有大把的时间,放弃尚早。
  我于是徒劳地四处张望,人们的背影是如此相似,正从一种奔波姿态切换成另一种奔波姿态,表情上挂着黯然与虚软,像是一节节被耗光了的电池——一顿饭、几句闲话、两小时电视剧或是一盘游戏、至多七个小时的睡眠,我们依靠这些让自己恢复到可以被生活再次压榨的状态,周而复始。
  街上有很多直长发的女子,看起来就像是林固的复制品,细长的头颅和脖子,穿着修身的短裤,露出纤长美丽的大腿。漂亮的女孩子们总是知道自己的优势,但这种知道其实是个幻觉,它不但让别人看不清漂亮背后的东西,也让自己看不清,特别是那些重要的东西。
  我想要抓住林固,但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试图抓住救命稻草的溺水者,我忍不住这样想,因为我知道所有的堕落最终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爬回来,而我很怀疑林固是否还有那样的力量。
  第一个原因:她长得实在太漂亮,是那种大多数男人都愿意付出勇气和代价的极具诱惑性的漂亮,她确实可以很轻易地得到会让大多数人眼红的东西,任何人都没有理由阻止她做这样的选择。
  第二个原因:她需要翻身——她做了太久杀人犯的女儿。她的母亲罗薇因谋杀被判无期,现在仍在坐牢。她的父亲在她母亲成为杀人犯之前就已经去世多年,因此无法给她所需要的关键安慰。现在的监护人是她的舅舅,但后者把自己的义务仅等同于供她吃穿读书,我想他大约也憎恨罗薇株连了他的名誉与钱包,于是把林固送到离家上百里的职业技术学校寄宿,每年只聚两三次,眼不见为净。那案子闹得太大,罗薇心思缜密,精神正常,手段残忍,证据确凿,杀人只为牟利,没给人留下半点儿可以原谅的借口。
  距离不能阻止丑闻的传播,人们对于落水狗,大约总是觉得殴打比同情更合适,在这种事情上格外齐心协力,女孩子们几乎都不和林固来往,嫉妒有了公愤作为外衣,更加肆无忌惮。而男孩子们也被知情人好心告诫,她的背景像传染病房,她亦是可怕的带菌者、潜在的凶手。大家形成共识,以致没有女生寝室愿意接纳林固,闹出好几次联名事件,校方不得不作出妥协,只得给林固安排了一间单人房。
  林固需要的也许不过是尊重,但外表的美丽并不能直接带来尊重,她没有考上大学,便几乎失去了靠自身扭转乾坤的大部分机会。我很明白她的想法,她很清楚自己还有一条捷径可走,这个世界永远不会缺乏膜拜钱势者,哪怕是嘴上破口大骂,但只要时机合适,照样来者不拒。她是漂亮的女人,若不能自强,至少还可以成为强者的附属品,狐假虎威。狐狸精有了钱势,至少可以得到一些当面的尊重与不当面的忌惮,至于那些只会对弱者抡起棒子的人们,则会把她遗忘掉。
  我知道她有成功的可能性,我要阻止的正是这个可能性。
  那种成功是比失去更加可怕的黑洞,她不明白,被人的舌头鞭笞与被自己的愤怒鞭笞,后者要可怕的多。失去自我的过程就像是一条巨头大蛇在吞噬自己的尾巴,你将感到自己在自己的身体里被腐蚀消化,而愤怒不会消失,它向外拓展,通过更多的伤害来弥补自己。但那通常不是弥补,而是反弹,于是你更愤怒,失去更多的自己,最后所有的一切都成为空。四周全是空,连疼痛也是空,这种绝望的空从四面八方压迫过来,你会发现死亡才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出口,你艰难地爬向那个出口,极度渴望……我打了一个寒战。
  “林固!”我冲着人群喊,有不少人回头看我,因为我的声音在发颤。


  我终于在车展现场找到林固。
  她很清楚什么地方最能吸引她的目标,只可惜她的资历太浅,费劲心思的衣着只能搭配一辆国产车,玛莎拉蒂与兰博基尼旁边的金发车模远比她耀眼夺目。
  她的大眼睛小野猫似的冒着火光,那是我的错觉,她只不过在与闪光灯们对视,嘴角微笑,但更像是冷笑。她把心思花在变换姿势上,因为太专注的缘故,看起来比她代表的汽车更像一架机械。她的妆容很浓,我看不出她的年龄,既不像十六岁,也不像二十六岁,但一眼便知不会有太长的保质期。
  人类造出了越来越多的物,后者的数量远远超出了前者。成为物是简单的,命运不必掌握在自己手里,省时省力。人类中亦有颇多效仿者,看准行情,量身定做,贴上标签,待价而沽。女人中有很多,男人中也不少。
  我呆看着被各色目光包围的林固,突然词穷。
  一直等到车展结束,她换了衣服出来。她穿得并不寒酸,只是气质太逊,尽管努力挺胸抬头,仍然撑不起场面。自卑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毒药,有太多的人热衷于养育她的自卑,美丽的皮相、傲慢的姿态与昂贵的物质都治不了根,甚至不相克,倒相生。
  我依旧想不出说辞,只好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她很快就察觉了,加快了脚步,熟练地连进了几个拐角巷子。我并没有如她所愿地被甩掉,在跟踪与反跟踪方面,我的经验比她要丰富许多。
  “钟老师,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她终于决定面对,转过身,微抬着下巴,与我对峙。
  “我担心你。”
  她冷笑,那是一种货真价实的不信,在经历太多失望之后的不信。
  “我想跟你谈谈。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不管怎样,先毕了业再说。”
  “怎么算行的?”她以一种近乎无赖的语气挑衅着,“毕业了又不包分配,老师是不是有好路子要介绍啊?有的话先谢了啊,要是我满意,老师想要什么好处都行啊!”
  她学的是机电专业,成绩一塌糊涂,即便有招工单位也不会推荐她,而她又怎么可能安心做一个薪水、地位都低人一等的女工呢?   “好啊!”我说,“请我喝酒,边喝边聊。”


  “你是喜欢买名牌啊,还是地摊货啊?”两杯酒下肚,壮了胆,口齿也伶俐多了。我看着目瞪口呆的林固,她被我喝酒的样子给惊住了。
  “废话!”
  “一样的道理,文凭就是一个人的商标牌子,你连个中专文凭也没有,”我说,“现在人都虚荣着呢,你以为男人就看女人的一张脸?大学里漂亮女孩儿多了去了,说出去也倍儿有面子。你要只是跟人过夜,那文凭确实没用,抵不上一张体检证书。你要是想要个正式名分还得被人尊重,这文凭再破,也还是不能不要。没了这东西,你就和地摊货没区别。”
  林固郁闷了,但还是不服:“就一破中专文凭,有屁用!要不要都无所谓!”
  “可它是敲门砖啊!”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有了它,你才能去考大专,专升本。我就是这么过来的,不然能当你老师?”
  “请问老师一个月工资多少钱啊?”林固冷笑。
  “老师一个月工资赶不上你做两个小时模特,可老师要是想要你想要的东西,绝对比你容易得多,你信不信?”
  林固打量了我几秒钟,没说话,她皱起眉头。
  “你想要找什么人,就得成为同一个圈子里的人。地摊货和名牌能成一个圈子吗?NO!”我灌下第三杯酒。这不是老师和学生的谈话,这是个骗局,我只希望把她骗回到安全地带,“你的价值越高,被人抛弃的几率就越小,你想要做随时可能被抛弃的女人吗?”
  “有爱情就够了。”林固苦恼地申辩。
  我侧着头,醉眼里的她倒还有几分天真少女的样子。她的世俗心机仍然脱离不了灰姑娘的幻觉,以为只要漂亮善良就一定能引来爱她如宝如珠的白马王子,如今只需要静待时机,“你要求你的王子有学历吗?没文化可以吗?粗俗可以吗?长得难看可以吗?你会爱上这样的人吗?”
  林固转了转眼珠,不回答。
  “一个高学历、高品位、英俊又有钱的男人,自然有高学历、高品位、漂亮的女人供他选择,你胜出的几率有多大?你对男人有要求,凭什么别人就不能对你有要求?有多少人是一见钟情的?有多少一见钟情是白头到老的?即便你撞大运撞上一个,你能和他有多少共同话题?你跟他聊什么?他说的你听不懂,你说的他瞧不上,你怎么可能了解他?你以为男人不需要一个了解他的女人吗?聊什么都暴露你的短处,你拿什么保住你持续的吸引力?年轻?漂亮?”我指着酒吧里来来往往的高挑艳丽的啤酒女郎,“一抓一大把,不缺货!你用年轻美貌吸引住的人,以后也会被年轻美貌给吸走。”
  她大笑:“照你的意思,多上几年学就保险了?有多少高学历的女人在离婚?你以为男人会爱一个女人的学历和内涵?为了保住不被人甩去读书,和用脸蛋勾引人,有多大区别?五十步笑百步吧!”
  “至少她往回走的时候,不必走一百步。”我捏住了林固的下巴,“至少她靠的不全是运气,少走的那几步,搞不好就决定了能不能回头!”
  她激怒了我,我也激怒了她。她挣脱我,站起来,将一个酒杯狠狠地砸在地上。附近几个与她相识的男子冲了过来,把我俩隔开。
  “哎哎哎,别闹事啊!”
  “她有病!”林固指着我的脸,故意不挑明我的身份。
  一个男子流里流气地走过来,故意要摸我的脸:“挺漂亮的呀,咋有这毛病呢?哥给你治治!”
  我当然不会给他机会,他的手离我还有两三公分的时候,我一把捉住,反扭,一个背摔便将他狠狠地摔到了地上。另一个男子扑上来要打我耳光,被我一脚踢中小腹,蜷缩着蹲到了地上。
  “真有出息啊!”我冷笑,“是男人吗?”
  倒在地上的男人憎恨我,比失败更羞耻的是周围人的哄笑。
  林固睁大了眼,眼神里流露出欣赏,似乎忘记了她才是始作俑者。女人是热爱力量的,不管拥有力量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我瞟了她一眼,稍稍整理了一下衣襟和头发,快步走出酒吧。
  整个背似乎都被汗水浸透了,但骨骼在欢呼,久违的痛快。
  黑夜,像一头正打算醒来的野兽。


  节能灯的白色灯光照在白色的家具上,这个家像一个空旷的冰洞。
  我打开CD唱机,让肖邦的音乐把空间填满,我不想看电视,别人的热闹只会让我觉得自己更孤独。
  李蒙要到早上十点才会回来。他是住院部医生,每两天值一个夜班,我们的休息时间很少撞到一块儿,能在一起吃晚饭的时间屈指可数。
  其实我们很少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也没有重大过失,但为什么感情还是被消磨掉了呢?
  我看着茶几上的台历本,4月27号,一个醒目的红圈。明天,是我们约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日子。我请了年假,而他值完夜班可以休息一天,不必消耗及连累其他正常的部分。我们很冷静,像一对搭档多年做手术的医生护士,切割缝合,默契十足;我们亦可以把婚姻如此冷静有序地进行下去。大约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才觉得背生寒意,忍无可忍。
  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人性论》,是的,人性是可以被研究的,但却很难被归类,每一个人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心理学、星相学、面相学、九型、十六型、十二星座、十二生肖、血型、气质……你或许可以在这些研究结果中找出自己的相似,但永远无法找出一个完整的自己。
  我翻了几页,作者深刻、聪明、智慧,我预测自己可以受益匪浅,但我没办法继续,字里行间都是我的不耐烦。我走到窗前,现在的夜空已经很难看到星星,落满灰尘的夜幕压在城市上空,最多再过八个小时,天就亮了。


  我想我在发烧,脸上发烫,身上发冷,脚下发虚,耳里有微弱却尖利的长鸣音,头顶的天空像是随时可以踩到脚下去。薄雾似的晨光洒在我的视野里,它们清凉惬意,未来于它们从不是压力,不急着发现问题,也不急着解决问题——但我们连离婚都得赶早排队。
  前面五米,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女中学生,大约十三四岁,和我一样脚步匆忙,迟到的风险像个紧箍咒一样戴在她的额头上。这只是开始,我想,后面还有好多,不选这个,就得选那个。选择好像有很多,但选择本身就是限制,我们看不见选项之外的世界,是谁在制造着选项?   那只手仿佛抓住我的思想了,紧握,用力,压榨,女孩子的路线继续与我重合。我们站到了同一个路口,数着显示牌上红色的倒计时。这个路口只有我们两个人,对面有四个人,几十秒钟后我们会在斑马线的中央擦肩而过,这个场景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滑稽。
  一辆黑色的轿车飞驰而来,车头的方向是歪着的——偏向路沿,也就是我和那女学生所站的地方,而且并不减速。我脑子炸了一下,一把拽起那女学生便往后退,并将她往左边狠推了一把。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证明了我的预感——黑轿车像一头猛兽扑过来,稍高的路沿也只是让它略微颠簸了一下。我感到身体被一股喷着热气的大力疯狂地冲击着,我几乎是在半空中就晕了过去……


  我醒过来的时候李蒙还没有醒。
  他叉着腿,反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额头搭在椅背上。我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见他头顶处的黑发里夹着十几根白发。
  我忍不住抬起手去摸,但一动胳膊便引发全身剧痛。这痛让我想起了车祸,我惊恐地感觉着自己的身体,很快放了心,并没有少了什么。最痛处似乎也没有大碍,只是胸口缠了许多纱布,气紧得很。
  李蒙抬起头来与我对视,我看见他的眼睛,红肿的,像是狠哭过,这让我们俩都有些尴尬。我们沉默着,制造了第二种尴尬,他走出去,亲自叫来医生护士,他们的脸上并没有大惊小怪,因此我判断自己的伤势确实不重,医生肯定了这一点。
  “没伤到内脏,断了两根肋骨,已经复位处理,肺部有些发炎。”
  初步估计,要半卧位躺上三四个星期——这当然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
  我再一次有些尴尬,因为医生在说到这个日期的时候,我很明显感觉李蒙有些高兴,不止他,我自己也隐约松了口气。
  “为什么要救那个女孩儿而不是你自己?”
  警察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愣了好一会儿,他们是通过监控录像看到事发经过的,摄像机记录了我的行为,但不能解释我的动机。我自己也没办法解释,我并不认识她,在此事之前也没做过什么舍身利人的英雄之举。说实话,我并不相信英雄,而且认定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救她只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或许因为我的大脑计算出她的生机比我大,我只是做了明智的选择,或许我那时正需要一场意外来阻止自己……我瞄了一眼表情平静的李蒙,突然有种感觉,我们都没有认为这场车祸是一个灾难。
  “我在赌我们两个都没事。”我说。这并不是我当时的想法,但我不想去解释我无法解释的东西,不过别人要一个合理的答案,我就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我不太肯定能不能成功,我以为那车子不一定能撞到我,以为它会及时刹车。”
  它当然没有,警察根据勘查指出,它不仅没有刹车还加了速,事后又非常镇定地逃走。车子后来在一条公路上被找到,证实是一辆被盗车,失窃时间是在车祸的前一天晚上。车主是个爱打通宵麻将的小店主,偷车者开着车撞向我的时候,那家伙还在家里酣睡。
  车里没有留下指纹和其他可以表明肇事者身份的证据,连鞋印都被擦得干干净净。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其人心思缜密、头脑灵活。
  警察询问我最近是否得罪过什么人,我脑子里闪过前一天夜里在酒吧打架的场景。那两个被我击倒的男子,难不成怀恨在心,跟踪我回了家,然后又偷了车等到第二天来撞我?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受情绪控制的人远比受理智控制的人多,一个人可以因为微不足道的小事便对他人起杀心。
  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告诉警察。一来,老师打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传出去未免有损声誉。学校最近正严整校风,我不想当典型。第二,如果这件事真的跟林固认识的人有关,那么她的名誉势必又会受到一次重击,她的处境将会更恶劣了。每个人都有一个质变点,我不知道林固的质变点在哪里,但每一次刺激都有可能把她逼上一条歧路,我不想做那个推手。
  我不感到害怕,不管那个加害者是谁,他们现在应该在逃亡的路上了。若真是那两个男孩儿,我反而更安全,我不是他们真正的仇人,只是他们一时恶情绪的宣泄对象。那个冲动已经被释放了,他们现在要面对的是自己的恐慌和后悔,每一次警笛声都会让他们胆战心惊。假如他们还有良知,也还要多受一层痛苦,他们是没有精力也没有理由再回来伤害我的。
  “你太天真。”李蒙作出结论,“真不知道像你这样天真的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他也在外科,常常见到可怕的伤口和人性。在某种意义上,他是一个证人,见证人类彼此伤害的程度。他很多疑,不肯多交朋友,我说那也是职业病之一。
  李蒙没打算出卖我,他虽然觉得我天真,但也同意应该瞒着警察,以免引来报复的理由。他跟医院请假专门来照顾我,医院也很理解,只打来两次电话把他叫回去处理非他不可的一些紧急情况。
  林固是在第三天来医院的。被我无意救下的女中学生比她早到一步,带着鲜花、父母和记者,闪光灯与询问声里我只能继续做我并不想做的那个英雄。但有一点让我觉得有意义:女中学生以及那些相信这个故事的人会因此而认为这个世界上总有好人存在,而她的感激也让我对人性多了一些相信——人们需要相信来喂养希望。
  林固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也是“谢谢”,她和我一样怀疑撞我的家伙是那天晚上被我打趴下的两个男子,她谢谢我没有说出真相让她陷入困境,并同时相信我确实是真心为她考虑。
  “我会回学校去继续读书,直至拿到毕业证。”她把承诺当作报恩,我也不再纠正她的错误观点。
  “她真像你那个时候,像极了。”林固离开之后,李蒙若有所思地说。这句话化解了我们之间最后的几分尴尬,我大笑。
  “是很像。”
  只是那时候的我比她走得更远,简直就是一只在悬崖边上吃草的羊羔,却自以为是一匹天性凶残、彪悍矫健的野狼。除了打架之外,我还飙车、离家出走和男人们拼酒赌博、憎恨女人,同时又不肯让男人好过。于是女人们远离我,男人们害怕我。我使劲地破坏自己的形象与名誉,让自己成为瘟疫,臭气熏天,认为如此才配得上我眼中虚伪肮脏的世界。   后来有一天我喝酒喝到胃穿孔,倒在路边。一位不知名的好心人把我送到医院,李蒙给我动手术,他救下的不止是我的命。
  那时候的他还年轻,没有白发,干净的脸和干净的眼神,不爱说话。他问我要家人的电话,我装哑巴,只摇头不说话,晚上趁着护士不留神溜走。后来听人说是他为我垫付了手术费和治疗费,而医院不打算还他那笔钱——他们固执地认为:谁的病人谁负责。于是我又回去,跟他说会赚钱分期还他,其实我只要飙车一晚上就能赚回那笔钱,我故意要多见他几次。他起了疑心,跟踪我,把我从赛车场拽走,声明自己只要干净钱。我气得号啕大哭,但最终还是承诺了他,去肯德基做了服务员,一心要扭转在他心中的形象。后来半工半读,自考,最终在职业技术学校里做了名计算机老师,接着与他结婚,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十年。
  如果不是遇上他,我也不会成为现在的我。想一想就觉得后怕,那些为了离他更近的努力,其实最终成全的是我自己。我身体里原本有个黑洞,它疯狂地吸食我的血肉与灵魂,原本我是要和它同归于尽的,如今也长出颜色与身体来了,它现在是一个平静的墓地。
  李蒙是擅长于让人平静的,但他同时也是擅长于乏味的,笨嘴拙舌,沉默寡言,没有浪漫也没有激情。他喜欢看书练字,倒算是还有些情趣,可惜那情趣并不适宜分享。他讲起哲学便让我呵欠连天,我谈论小说则让他心不在焉。他不做家务,唯一会做的菜是番茄炒鸡蛋与番茄鸡蛋汤,职业上的精细与生活的粗糙形成鲜明对比。当吸引力被排斥感消磨干净之后,我一度陷入困惑:毫无疑问,以我过去的经历而言,我实在过于幸运地得到了人们公认的幸福,这幸福很难让人挑出毛病,我唯一应该做的是感激涕零,但我没有。我看起来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那种不知惜福的蠢物,李蒙竟然不愤怒,满足这个蠢物的所有无理取闹,包括离婚。这个蠢物直到濒临死亡的那一刻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我并不是真的想要离开,只是想逼出压抑在李蒙身体里的我从没有见过的那一面。我希望看到全部,我对于平静才有着真正的不安全感,生怕有朝一日平静被撕破之后露出我无法接受的真相。宽容与忍耐并没有消除我的不安全感,我一面扮演着李蒙完美的妻子,一面对这个角色深恶痛绝。我设置了生活的假想敌,然后先下手为强,但我那时并不知道,如果真的离开李蒙,我会更加痛不欲生。
  这场车祸救了我,也救了我的婚姻。尽管李蒙仍然没有说出让人心醉神迷的情话,可是我如今很确定,失去我对他来说也同样致命。他一直藏起来的那一部分,仍旧是爱情,分量足够让我们渡过任何难关。


  我梦见自己在沙漠里走着,寻找着水源。我很清楚自己在做梦,但梦境被我的大脑制造得十分逼真,我甚至可以感觉到被太阳晒得发烫的沙子磨砂着脚底的皮肉,一粒粒分明。喉咙里的干渴让我不停地咳嗽着,肺部几乎成了我最想要割下来的器官。我心不在焉地翻过一座沙丘,心里想的是,应该快醒了吧?但是我没有醒过来,我看见自己的皮肤裂开了一道口子,鲜血冒出来,但“滋”的一声就被烈日晒得蒸发掉了。我看见伤口腾出一道白烟,这真的把我给吓住了,我开始奔跑,仿佛这样就可以跑出梦境。当我意识到自己的愚蠢时我终于想起来大叫了一声,这一声喊出口,我就睁开了眼。
  模糊的视线里,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快速地转身,从病房里跑了出去,我听见走廊上传来有人被撞倒的声音。接着,李蒙走了进来,揉着肩膀,脸色难看。
  “怎么了?”我问。
  “你怎么就醒了?不舒服吗?”他关心地摸了摸我的头,然后松了口气,“没什么,刚才有个人撞了我一下,特别没礼貌,对不起也没说就跑了。”
  是那个从我病房里跑出去的人!我惊了一下,却很奇怪地不想跟李蒙提到这一点。
  “是有急事吧?谁啊?”
  “不认识,但有些眼熟,想不起来了。”李蒙摇摇头,显然没有发现那人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也许是有紧急手术吧。”
  从他的话里可以验证一个信息:那人确实穿着白大褂,但我的主治医生没有理由这样仓皇离开。
  “今天晚上谁是值班医生?”
  “陈阳。”李蒙又担心起来,“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没有。就是问一下。”
  那个人当然不是陈阳,否则李蒙会指名道姓,是走错病房了吗?或者另有目的?第二种可能性让我背上一紧,恐惧感突然砸下来,令我想起十年前的一次飙车经历,在车子开到某段路时,我也突然感到一阵恐惧——和现在的恐惧非常相似。后来证明我的预感十分准确,轮胎飞出去了,我侥幸捡回一条性命。


  我缓缓地走向钟昱。
  他躺在一张比他的身体大不了多少的推床上,越发显出他的瘦,且脸色煞白,嘴角发乌。不知道是不是一种错觉,我觉得他看上去比活着的时候还要愉快些。
  钟昱是我的弟弟,他是在五岁那年患上自闭症的,从此与正常人生绝缘。在他被送进疗养院之后,这十五年来我只去看过他三次,每一次见到他,我都觉得自己被传染了同样的疾病。走在大街上便要发抖,看见人就想要躲开,唯一可以安慰我的是速度。当我驾驶着车子绝望地飞驰在空旷的道路上,会让人觉得这个世界只剩下速度和死亡,我可以轻轻松松绕开很多人事就直达人生的终点。
  他从疗养院的楼顶摔下来,头部着地。
  我其实一直觉得他是自杀的,自闭是自杀的序曲,我曾选择不同的方式奔向同样的终点,但我比他幸运,我遇到了李蒙。钟昱却把自己封闭起来,不让自己有机会遇上任何拯救,断掉了自己所有的退路。
  不管是自杀还是意外,疗养院都难辞其咎,我有权利索要补偿,但我不打算这么做。没人能赔偿给我一个弟弟,而死亡对钟昱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我只要求他们负责丧葬后事的所有费用及杂务。
  李蒙有些沮丧,他一直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弟弟。
  “你该多来看看他的。”
  “他不认得我了。”我解释,但这当然不是唯一的原因,只是不想让李蒙认为我是一个冷血动物,“看见他令我难受。”   葬礼冷冷清清,这种冷清不是指场面太小,而是因为除了我与李蒙之外,其他人都是外人——他们并不了解钟昱,以后的岁月里也不会再想起他。
  我多次望向门口,这个动作引起了李蒙的注意。
  “你在等亲戚吗?”
  我没有回答,我是在等一个幽灵,但我又期望它永远不要出现。
  “总觉得你还有很多事没有告诉我。”李蒙抱怨。
  后来,一个警察出现在葬礼上,这让疗养院的人很是紧张,他叫肖展,负责调查钟昱的死因。我们谈过几次话,他知道我刚刚遭遇了袭击,我觉得他想象力过于丰富了,没有人会谋杀一个自闭症的孩子,他的死不会对任何人有利,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没有人会为没有利益的事情承担这么大的风险。
  “你对人性了解多少?”肖展对我说,他的小眼睛像两颗子弹打出的孔,让人望而生畏,“大概只有魔鬼能说它最了解人类。”
  他们查到钟昱过去从来没有去过楼顶,他死之前半小时有人看见他在疗养院的客厅里看动画片,最重大的发现是他们在钟昱的抽屉里找到一些并非属于疗养院里的零食。工作人员均否认代他购买,而钟昱也不可能外出购物,所以钟昱定然在疗养院里结交了一个他信任的朋友。警察怀疑这个人把他引诱到楼顶,然后将他推下了楼。这个人十分熟悉疗养院的环境,巧妙地避开了所有的监控摄像头——这也是工作人员未能及时阻止钟昱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我们还在楼顶发现了其他一些证明是谋杀的痕迹,这个技术性很强,就不跟你多解释了。”肖展说。
  我被安排和所有的工作人员见面。虽然肖展没有明说,但我知道他们怀疑凶手就是其中一个工作人员。这些人的脸对我来说是完全陌生的。我最后终于号啕大哭,不是因为我没能给出任何线索,而是因为在我缺席的这些年里,我弟弟最熟悉的便是这些陌生的脸——如果不是因为我不在他身边,他也就不必把信任交给别人。


  肋骨长好后,我回到学校,同事与学生对我比过去要尊敬许多。他们不知道真相,都认为我被车撞只是意外,而且由于报纸送给的光环,我还得到了加薪——大家都喜欢能带来安全感的人,我自然也不会去戳破这个幻相。
  林固的处境比过去并没好多少,依旧是被排斥的对象。但她对我的承诺起了作用,没有再去那些和悬崖一样的地方,成绩也进步很快。我偶尔会私下给她开小灶补补课,她对我的友谊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依赖也在递增。
  “我可以先去做个前台,一边挣钱一边自考,考到专科文凭之后呢,我就再自考本科,至少要花四年时间吧?”她复制着我的经历,对未来有了明确的规划,但年龄的问题依旧让她焦虑不安。她认定漂亮女人的青春太有限,浪费掉得天独厚的资本实在是划不来,她认同学历是锦上添花,但仍然只是为她成为更高级的附属品服务。
  “如果你全部依赖你所依靠的人,等那个人失去的时候,你也什么都失去了。”我提醒她。
  “可是靠我自己更靠不住的,”林固的自卑比她的偏见更为根深蒂固,“等我老了,就没有地方肯雇我工作了怎么办?我又不想做女强人,女人不像男人那样能拼到六七十岁,那一点点社保养老金,够吃吗?有个人靠靠总比没有的强。”
  我没办法说服她,只希望时间和教育能改变她。
  其实她能成为现在这样我已经感到欣慰,比起钟昱来说她实在幸运太多了。我对钟昱无能为力,对眼前这一个还至少能存有些希望。
  李蒙不敢提起钟昱,他猜测那是我不想被人触碰的伤口。但钟昱早就是个坟墓,倒是他的死亡把墓给掘开了,让我闻到了来自遥远过去的臭味,它们依旧有毒。我不想李蒙看清它们,尤其因为我自己也曾是那墓里的一部分。
  钟昱死去了,我自己的幽灵在我的身边飘浮着,她与我对视,嘴角冷笑。
  “你的幸福只是一张纸,一撕就碎了。”她说,“你以为李蒙能救得了你吗?他只会使你更脆弱。”


  李蒙出事的那天傍晚,我在阳台的花盆里种下了各色风信子:白色,蓝色,紫色,桃红色。据说风信子的花语代表着重生之爱——重生,如此美丽的祝福,只是我对奇迹并没有太多信心。
  千钧一发之际,他闪过了对方致命的一刀,被伤及的地方离脾脏只有0.5厘米。一个好心的路人把他及时送到了医院,李蒙的专业与经验救了他自己的命。在手术室外我崩溃大哭——其实我不止一次想象过生离死别,我以为可以很镇定地面对一切,但是当事情真正来临的时候才发现,那个自以为是的自己不过是我想象出来的。
  肖展再一次问了我同样的问题:你得罪过谁?
  这不是普通的仇恨,那两个被我打倒的男孩儿不会如此穷追不舍丧心病狂,从林固那里也可以证明这一点。警察早已去调查过那两个人,他们当晚都没有作案时间,而且两周前他们刚进了一家演艺公司,正在做着美梦,也不会有心思来恨乌及屋。
  我终于想起了一个人名:韩金。
  那是和我的过去一起封存在记忆深处的名字。严格来讲,他并不是十恶不赦,比起他所做过的坏事,他身上那种病态的偏执才是最让人感到恐惧的。我曾经在赛车场上赢过他,当然,是那种非法的赛车场。他就像跗骨之蛆一样缠上了我,于是我又故意输给了他一次,结果更糟,他决定亲自打瘸我的腿以作为侮辱他的代价。为自保,我只能花钱找人收集了他打人致残和盗窃的证据,然后偷偷寄给了公安局。最后,他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我不确定他是否知道是我干的,但我知道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他是在上个月出狱的,由于表现良好,提前一年释放。我故意忘掉了自己最可怕的敌人,但我的潜意识没有,他出狱的时候正是我向李蒙提出离婚的时间。或许我对自己的命运有预感吧,我站在卫生间里,看着自己左边肩膀上的一个鞋型的伤疤,伤疤上曾经有个蝴蝶纹身,在嫁给李蒙之前,我找人清除了它。那是一个剧痛的仪式,代表着我和过去的断裂,可惜的是,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依旧对肖展说没有。
她把我推倒在地上,烟头杵在手臂上,皮肉被烧得滋滋作响

  我不相信警察,并非不相信他们有捉住罪犯的能力,只是不相信他们能处理所有的后遗症。显然,报复行动已经开始,韩金不是一个人,过去不是,现在也不会是,他有钱,有钱就可以买到欲望。这世界有太多被欲望奴役的奴隶,奴隶们身上都有个黑洞,吞噬自己也吞噬别人,不全部吞噬干净是绝不会结束的。
  韩金可以再一次入狱,但金钱不会坐牢,除非他终止念头,否则我和李蒙永无宁日。
  要让他收手并非完全不可能,我还有一次赌的机会。
  “你输了你罢手,我输了我自杀,一人做事一人当,你不准动我的家人。”
  韩金眯缝着眼看着我,他很严肃,他的手下也一起看着我,仿佛我是个怪物。我像是回到了十五年前,但我已经不再有当时的亡命气质,那个时候我不在乎死亡,但是现在我有了太多的留恋,于是我想我看上去很不可信。
  韩金赌了,他是个赌徒,对所有的赌局上瘾,这是唯一让他感到公平的方式。而且不管结果如何,都不必有耻辱感,他比任何人都更害怕侮辱与伤害,韩金其实比软体动物更脆弱。
  夜像一个滴漏计时器,一滴滴的黑色落下来,融进大地,那也许也是我的生命。
  我坐在车里,发动汽车,藏起我的发抖。我没有必胜的把握,过去我是赢过他,以微弱的优势,但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开过车。我努力忘掉的东西现在像一摊烂泥似的躺在脑子里,我憎恨它们,它们也憎恨我。
  两辆车子在空旷的道路上疾驰着,我们选择的是一处空城——房地产开发商们扩张着城市的地盘,人们并没有像他们所梦想的那样蜂拥而至。高楼大厦里只有零散的灯光,入住率远低于购房数,无主的街道上只有路灯的灯光在飘浮,像一群孤魂野鬼。
  风在尖利地笑,我的身体很重,压着它的是我的欲望——求生的欲望,幸福的欲望。车子仿佛被恐惧拽住了尾巴,我达不到我想要的速度。
  韩金似乎也好不了多少,他豪气地赌了,但是我能从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声中听出他的怯意。他已不再是过去那个疯狂的韩金了,我因为得到而恐惧失去,他也许因为失去而懂得了恐惧。
  我一侧头就能看见他的侧脸,我们的车子像一对生死恋人似的紧随彼此。
  他向我冷笑,以此壮胆。
  我想,即便输掉,至少我保住了李蒙。
  这个想法毁掉了我的镇定,我开始哭泣。我没有留下任何遗言给李蒙,还逼迫自己相信自己,同时我也真的不想让李蒙知道真相,否则他将来想起我的死,会认为那是我在为他牺牲,他的下半辈子不该活在愧疚里。当然,我也必须阻止他向韩金报复,可此时我真的很想跟他说最后一句话:对不起,请原谅,我爱你,谢谢你。
  轮胎发出了一声巨响,大概是碾过了什么尖利的东西,车身剧烈地颠簸着,方向立刻偏了。我用尽全力控制着,但也只能不让车子再撞上什么——韩金已经领先我一百米,败局已定。
  那辆车春风得意地驶向十字路口,过了那个路口有一个大型超市,那就是我们设定好的终点站。
  我的视线仍在颠簸,世界在颤抖,临终前的挣扎,即便现在能侥幸活下来,过一会儿还是要死的。
  愿赌服输。
  我犹豫地放开方向盘,接着马上又抓住它。
  给我一条活路吧!我大声喊,泪流满面。
  几道白光从左右的街道窜了出来。
  警笛声大作。

十一


  肖展一直在跟踪我。
  他从来没有相信我。
  “你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说,“你始终都没走出你自己的世界,别人不是你想象出来的,他们有血有肉有思想,不会按照你的安排去高兴或者幸福,这是独裁。”
  我明白他指的是李蒙,警察还没有通知他,这是肖展的意思。
  这是很高明的一招儿,我把和韩金的恩怨悉数招供。
  韩金当然不肯承认是他派人刺伤李蒙,一时半会儿,警察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一点。
  “放心,短期内,他是不敢再出手的。”肖展说,“他出来,不是为了再进去的。”
  那么之后我们该怎么办呢?离开这个城市,出国,移民?李蒙放弃他的事业,我放弃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从头开始?没那么容易,我们注定与过去绑在一起,没有冒险的实力。我的大脑一片混乱,一年,两年……韩金迟早会算这笔账,警察不可能保护我们一辈子。
  为了像我这样的女人,李蒙付出这样的代价是否值得?
  “韩金知道你有弟弟吗?”肖展的关注重点和我完全不同。
  “当然不知道。”
  那个时候我不叫钟兰,在那个我赶着去死的世界里我叫自己白风,没有过去的白,没有根的风。那时的我离家出走差不多已经三年,我用假的身份证,连钟兰的名字都几乎忘掉了,又怎么会去提起钟昱?
  我只在离开过去那个家之前、韩金入狱之后和嫁给李蒙之前去见过钟昱三次,直到第三次才向院方表明我和钟昱的关系并留下联系方式。韩金没有任何途径知道钟昱是我的弟弟,而且钟昱出事的时候,他还在牢里。
  “他不必亲自动手。”肖展说,“不过,依你和他的恩怨,他确实没必要杀死你的弟弟。他有承认是他找人刺伤了李蒙吗?”
  我沉默。我找到韩金的时候并没有问这个问题,韩金也没有提起这个话题。我早认定了是他,没有废话,匆匆忙忙地直奔主题,直奔死路,直到肖展把我从那条路上拽回来。
  “他统统都否认。”肖展说,“他也真的不在现场。”
  没有人会承认,我苦笑。正如肖展所说,他不必亲自动手。
  “他是个疯子。”我说,“他喜欢折磨敌人,他知道怎么逼我。”   “你认为他是知道了真相来报复你,为什么他在这个时候知道真相?他出狱这么短的时间就查到了真相,”肖展问道,“你不觉得奇怪吗?”
  是有些奇怪。他如果真想查,人在监狱的时候也可以进行,只要肯花钱,外面有的是人做这件事。他应该早就知道了,如果他想要撇清,那么还在监狱的时候就是最好的时机,横竖都不用亲自动手,为什么偏要出狱之后做这件事呢?
  “如果你出的车祸也与他有关,那么他的第一目标就是你,应该继续找你,而不是找上李蒙。”肖展继续分析,“这逻辑太混乱。”
  他是个疯子。这是我唯一能给出的答案,他之所以答应我的赌局,是因为想借此同时洗刷前耻。
  赌的规矩是必须坚持到最后一分钟,不管什么理由,我们都没有抵达终点,所以赌局失效。我无法责怪警察的多管闲事,我后悔了,老天给了我一颗后悔药,我不能太不要脸。
  我想韩金也不可能再赌一次,现在我只能把未来交给命运了。
  “当年帮你收集证据的人都有谁?”
  我说出了两个名字,郑彤和管新,这两个人都是收钱办事的。据我所知,我要他们做的事是他们接下的最后一单生意,之后两个人就移民了。
  “任何事都不可能完全保密,这件事也许有第四个,甚至第五个人知道。韩金不是警察、法官,他不需要当面对质,他只需要知道有这种可能性就行了。”我说,“他不需要你们那么多程序。”
  这次轮到肖展苦笑。

十二


  我回到医院,李蒙在睡觉。在我离开的三十六个小时里,他醒过两次,还发了一阵儿小孩儿脾气。医生给他注射了镇定剂。
  我坐在病床前的椅子上,看着他发呆。
  他的腰部还包着纱布,纱布下面是一个凶狠的伤口。如今它只是让他疼痛、卧床、脆弱、愤怒,但不致命,将来呢?
  非法赛车不是死罪,也关不了多久。如果警察不能找到进一步的证据,韩金还会被放出来,他的仇恨将会是双倍的。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我坐了一夜,回忆起这些年,我突然发现,原来平淡只是这婚姻里最微不足道的问题,我们错过的又岂止是激情?我把他当作解药,当作避风港,当我习惯了他给出的东西之后,我却忘记了感恩。我从没给他织过围巾,从没给他送过花,从没想过要去爱上他所热爱的话题,从没有真正融入到他的生活,从没想过要给予他浪漫与激情。我给出的那些,是从别人的经验中模仿而来的行为,并不是出自我的内心。我以为在报恩,但我给他的却只是我的一厢情愿,并不是他真正想要的。我从不知道他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从没问过他。
  “你最想要什么?”李蒙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我哭着问他。
  “不分手。”他斩钉截铁,毫不犹豫。
  我买来红玫瑰放在他的床头,我给他织了一条围巾,我列出了一张他读过的书单,我制订了一个出境旅行的计划——做完这一切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很容易,但我必须分手。
  离开是保护他的最好方式——两个人都活着,才会有希望。
  需要等待,在韩金认为时机成熟的时候,他定然会向我再次下手。假如我足够幸运,警察能在韩金下手时抓住他并且取得所有证据,我便得到一线生机,只有到了那个时候,我才能够再回到李蒙身边。
  我很清楚,李蒙不可能同意我的计划,我也不能让他背负临阵脱逃的恶名,他必须什么也不知道。所以我必须要在他面前先做一个恶人,将来或有水落石出的一日,但李蒙不一定能够原谅我的隐瞒,也不一定能接受我的离开,水落石出之前也可能会爱上别人——这是最让我害怕的风险,却也是我不得不面对的风险。
  比起这种痛苦来,我倒宁可接受死亡。
  我看着面前的湖,鳞片似的微澜,像一条硕大而温和的鱼的脊背。它是一个可怕的诱惑,我感觉自己随时会跃进它的腹里,解决掉所有的危险和痛苦。
  肖展说:“你的控制欲太强,你连别人的感受都想要控制。”
  是的,他看透了我,我就是这样,我需要控制一切。
  我克制住死亡的冲动,回到医院。再过几天,李蒙就要出院了,在完成我给他的弥补之前,我们还有一段好时光。
  “你可以不必走。”林固给我出主意,在把她从那个烂泥摊里拉出来的时候,我并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她会成为我唯一的听众,“反正都要冒险,不如你主动去做诱饵,引他出手,再让警察抓住他,这不就成了?”
  这是一个可怕的计划,它的可怕就在于它确实可行。这个念头并非没有闪现在我自己的脑子里,我压下它是因为我仍然在期望着清白,清白是我能在李蒙身边生存的必要条件。韩金固然是个恶人,但是诱惑出别人的恶念跟这个人本身是个什么人没有关系,这个行为本身就是对恶的认同。
  “永远不要再有这样的想法。”我恶狠狠地警告林固,“想想你将来会爱上的那个人,你希望在他心里是个什么样子,那就千万不要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否则,你会后悔!”

十三


  “我能要一支烟吗?”
  我拿起肖展递过来的香烟,但是尼古丁并没有让我镇定下来。脑子里像是被什么轰炸过一般,手脚都在发麻,我很庆幸它们不是在发抖。
  “是的,我认识他,我们以前是邻居,差不多有七八年的时间。我不知道他的全名是什么,那个时候我只叫他孙叔叔。他好像在钢铁厂上班,妻子得癌症死了,也没孩子。”我不停地说话,尽量多说,让自己看起来像是言无不尽,让肖展看不出我的恐慌,“我十五岁的时候,我们就搬走了,搬走之后再没见过他,他的情况也就不了解了。”
  孙继文住在另一座城市,肖展对这案子的关注是非同寻常的。他没有告诉我孙继文是什么时候死的,我只知道有人用铁棒打碎了他的头,他死前,曾经被软禁。肖展给我看了他死后的照片,身上有多处淤青,有疑似鞭打的痕迹,很明显,在死前他受过非人的折磨。
  最让我惊讶的是,他们竟然查出我曾与他相识,虽然那已经是十二年前的事情了。   “他家里有一本旧相册,里面有你家人的照片。”肖展作了解释,“你和那时候的样子没什么差别。”
  原来如此。我感到愤怒,他为什么要留着那些照片?
  我没有问,肖展也不可能知道答案,我更加不想节外生枝。
  “你们是在2001年搬走的吧?住得好好的为什么突然要离开呢?你妈妈还开了个杂货铺,生意好像也不错。”肖展真是个狡猾的家伙,他一下子就抓住了重点,而且显然已经下了不少工夫,“你当时也正准备考重点的吧?”
  “我妈精神有些问题,”我的手心里全是汗,“她有被害妄想症,总觉得有人要害她。她非要离开,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都还只是孩子,只能她说什么是什么了。”
  “她受了什么刺激吗?”
  我摇头:“不知道,她从来没说过。她不跟我们说这些,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跟孙继文有关吗?”
  我继续摇头:“没有,孙叔叔对我们还是挺照顾的,我妈也算是信任他。”
  “你弟弟是在那前后得的自闭症,对吗?”肖展问道。他当然查过钟昱的病历记录,上面明明白白记载着起病的时间是2000年,这一点我没办法撒谎。
  “对,我想他大概是被吓坏了。”我一字一句地说道,“毕竟他只有五岁。”
  “你妈妈发病的样子很吓人吗?”肖展又问。
  “当然。”我想我的脸色已经发白了,“但她从来都没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过。”
  “是什么样子?”肖展开始变得像个魔鬼了。
  “别让我说。”我简直要抓狂,“我不想说!我不愿意去想!”
  肖展同情地看着我:“那她现在在哪里?”

十四


  我慢慢地走近那个女人,在离她还有十米左右时,不得不停下来喘气。
  她的背影依旧窈窕,只是头发几乎已经全白——我和她之间隔着十二年的时间。
  “你要有心理准备,她不一定认得你。”护士的话不无讽刺。是的,在她眼里,我显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孝女,把母亲扔在精神病院数年,从没来看过她一次。
  她不知道,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这一辈子都不要再见到那个女人。
  “沈丽西!”护士叫着她的名字,她迟钝地转过身来。
  我发出了一声呻吟,她的容貌让我窒息——你很难想象一个精神病人竟然会有那样一张脸,时间像是在她身上停顿了,她仍然是个美丽的女人。
  这是个诅咒吗?我像是一下子就回到了十五年前,我愤怒而无奈地站在她的面前。她把我推倒在地上,烟头杵在手臂上,皮肉被烧得滋滋作响。我咬着牙忍耐着。
  “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
  我闭上眼,阻止我的怨气冲出来,那个失去记忆的女人打量着我,露出了一个微笑。
  护士问她:“你认识她吗?”
  她摇头,继续傻笑。
  “她喜欢你,”医生在一旁犹豫地建议,“你可以试着抱抱她,她不伤人的。”
  周围都是鼓励的眼神,我只觉得胃肠翻滚。
  肖展一直沉默着,他在观察我们。
  “还是不要了。”我苦涩地说,同时把气都发在肖展的身上,“你看到了吗?你满意了吗?她就是这样,什么都帮不了你!”
  “未必呢。”肖展不说话,他开始查看医生递给他的病历。
  她是五年前才被送到这家精神病院来的。在那之前,她过得并不差,还有一个叫谭燕的忠诚闺蜜。她把钱交给谭燕投资,赚了不少,而后者在她发疯之后,用那笔钱支付了她的医疗费。谭燕也找过我,只是我拒绝来精神病院扮演孝女的角色。
  肖展让她看孙继文的照片,她接过照片沉默了一分钟,然后毫无表情地把它撕得粉碎。
  我暗暗松了口气,但肖展似乎对这个结果并没有什么不满意。
  “你不想说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没关系,母女之间没有隔夜仇。”离开医院的时候肖展貌似好心地劝我,“你们又不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对不对?”
  当天夜里是来不及赶回去的,我只能住在宾馆里。
  为了防止客人寻短见的行为,窗户只能打开四分之一,下窗框上钉着一颗钉子,阻止窗户滑动。我很怀疑,对于真正想要去死的人,一颗钉子能起什么作用?窗外是我熟悉的小镇,街道和十五年前没什么差别,它像个自暴自弃的老人,终究没能跟上外面的节奏,连煮豆花的香味都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这简直是个噩梦,让我觉得自己始终没能逃出它的魔掌。
  她偏偏被送到这里的精神病院,冥冥中真有一股掌管一切的力量吗?
  凌晨的时候我接到院方的电话,这是他们第一次打给我,同时也是最后一次。
  她自杀了,用一块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生了锈的铁皮。她藏在被子里割了腕动脉,因此直到早上才有护士发现了她,做什么都来不及了。
  医生很是懊恼,她显然骗了他,否则依照平日的表现,断不会因为我们到访就作出极端行为。肖展找到了她藏匿铁皮的地方——床板下的一个缝隙,缝隙里还留有一些锈迹,说明刀片是早就准备好的,自杀是早有预谋的。
  我看着尸体发呆,她是在等我吗?等我来了,见上一面,便撒手人寰,见面即是告别。
  如果是这样,她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或者,这是她的惩罚,惩罚我离开了这么多年,因此不再给我后悔的机会。
  我一直以为她的死对我不会再有任何影响力,但是我错了。我突然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我和这个世界原有的某种联系被什么砍断了,世界成了汪洋,而我无法把根扎进滔滔水流之中,它们试图淹没我,而她像是一道闸门,一直阻碍着那汹汹波涛。我一直以为她的死会让一切结束得更为彻底,而我也将因为她的死而获得真正的解脱,但是我错了,原来她也是在扛着的,如果没有她的分担,我早就被那个秘密压垮了。我以为自己无辜,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在停尸房里号叫了一声,肖展后来形容说,我简直像头野兽。

十五


  葬礼一天就结束了。
  我奔向李蒙,我已经没办法再忍受失去他了。
  “我们去旅游,”我在网上疯狂地搜索着。世界那么大,有许多足够遥远的地方,有许多足够消耗掉时间的地方,“任何地方都可以。”
  李蒙惊喜之后沉默了,说道:“我原以为你会说再见的。”
  他脸色蜡黄,唇色惨淡,他的身体还经不起长途跋涉。
  我知道肖展一定在监视着我,我的秘密与青天白日只隔着一层肚皮,就像是迫不及待地要出生的一个胎儿。我以为埋葬了它,但却是用我的血肉孕育了它,如今它的力量强大到可以把我一撕两半。
  逃不掉的。
  李蒙不知道这一点,他给自己收拾了一个小包:“任何地方都可以。”
  我看着墙壁发呆,世界和它一样苍白。
  “你可以说出来。”李蒙拍着我的肩膀,“任何事情。”
  我摇头,并非所有的心事都必须要有一个听众。有些事是瘟疫,它会传染无辜的心灵,我不想让他变成另一个我。
  “明天我会搬去学校宿舍住。”最后我说。

十六


  林固没来上课,我感到不安。
  我们上一次的谈话不欢而散,之后我一直没有时间和她沟通。
  她发来的最后一条短信是在十六个小时以前,凌晨四点。
  “一切都会解决的。”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又隐隐能猜到一点——她希望能赢回我的友谊,虽然她并没有失去它。我最怕的是她要将那个可怕的计划付诸实施,不过不是让我去做诱饵,而是用她自己。
  我没能在任何地方找到林固。
  她已经很久没有兼职打工了,酒吧里换了一帮人,没有任何人认得她。
  她的舅舅不肯报警,狼来了的故事上演了太多次,他已经没有耐心去分辨真伪。更何况鞭长莫及,他事实上也做不了什么。
  我拨通了肖展的电话,他答应帮忙,可我不知道他能做什么。第二天,林固还是没来上课,我彻底慌了神,请了假,找到一个在电视台工作的朋友,希望能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找到她,但被婉拒了。因为这个事件没有他们所需要的新闻性,假如这只是一个叛逆少女的恶作剧,他们不必为这种行为浪费人力物力。
  我找到一家调查公司,付钱请他们帮忙去打听韩金的情况。他是在一周前被放出来的,我得到的消息是他第二天就离开这个城市,买了一张去云南的飞机票。前天晚上在韩金以前常去的酒吧里,确实有人见到一个和林固长相极为相似的女孩儿,在向人打听韩金的情况,并到处跟人说韩金欠了她的钱。
  “可以肯定的是,飞机票和火车票购买记录都没有她的名字。”肖展的调查结果并没能让我心安,因为这只能让她的失踪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我自然不会告诉肖展林固出走的真实原因,那既是出卖,也确实会让她的处境极为不利,她的人生也许会因为这件事被毁掉。不过,肖展仅凭经验就猜出了七七八八。
  “这个女孩子个性有些偏执,她大概是为了你去找韩金做蠢事。”他忧心忡忡地说,“但目前的情况是,她还可能遇到了其他的麻烦。”
  当然,一个漂亮年轻的女孩子,怀璧其罪,黑暗中的觊觎者是不可能绝迹的。警察不可能及时出现在任何地方,密集如网的摄像头也总有看不见的盲区。一直以来,我们其实都在依靠着幸运与人性中的善良,原来,什么都是不可靠的,什么都抓不住。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
  我战战兢兢地回到学校为我提供的临时宿舍。这个教工宿舍并不和学生宿舍在一起,由于大部分教师都在外租房或是买房,所以整个宿舍区事实上只有两三个人,显得十分冷清。
  简陋的家具是冷漠的,它们从一棵生命变成一种物件。死亡不过是转换了一种形式,它们没有我们那么多可以失去的东西,所以也就没有那么多的情绪。
  我没有洗漱就上了床,裹在被子里,室内气温二十八摄氏度,但我觉得手脚冰凉。
  但我仍然睡着了。疲倦是一个强大的敌人,它无视我的愧疚与恐惧,我睡了差不多三个小时——直到被疼痛惊醒。
  我的嘴被一只大手捂着,我的手臂上被人割了一刀,现在那把刀抵在我的脖子上,对方用丝袜蒙着脸。我看不清他的五官,他也不跟我说话,只是把刀往肉里割——我立即意识到,他并没有别的目的,只是想让我死。但他不想让我在睡梦中死去,所以弄醒我,他要我清醒地看着自己死去。
  我拼命挣扎着,双手死死抓住他拿刀的胳膊,同时用脚踢他的下体。他愤怒了,我的力气一点儿也占不到上风,我感到脖子上被拉了一条大口子,血在往外涌。正在这时,门被踹开了,袭击我的男人立刻敏捷地奔向窗户——窗户大开着,那正是他进来的地方。
  “救命!”我大叫,“我要死了!”
  踹门的人立刻开了灯,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也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肖展。

十七


  由于抢救及时,我捡回了一条命。
  肖展没能抓住袭击者,在那个时候,他只能在救人和追捕之间作一个选择。
  不得不说我很幸运,那家伙估计是白天进入学校的,一直躲在学校的某个偏僻角落。等到半夜才潜入宿舍区,他弄坏了窗户的插销,而我却因为心不在焉一直没有发现这一点,让对方轻而易举地进入了我的房间。
  “从你搬进学校那天起,我们每天调了学校的监控录像来看。”肖展能救下我并非偶然,“我们发现有个人的行踪很诡异,他进入学校五次,摄像头从来没有拍到他的正脸。最后一次,除了大门能拍到他之外,其余的摄像头都拍不到他。所以我们怀疑他是在熟悉环境,等到时机成熟之后就会作案。”
  他们之所以能认出他,是因为在摄像头里,这个人是个跛脚。但很明显这是他的伪装,我亲眼见到那家伙敏捷逃跑的样子,根本就是个健康人。
  “这是他给自己留的后路,如果事情不顺利,他可以换个装束,换种步态,这样可以大大增加逃跑的成功率。”   录像中的男人头发浓密,戴眼镜,留着八字胡,有一个背包。大家估计那是备用的衣服,因为案发那天夜里没有任何人在附近见过有相似特征的家伙,所以头发、眼镜和胡子极有可能是伪装。
  这是一张陌生的脸,不是韩金,也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个人。即便去除了假发、胡子和眼镜,我也不知道他是谁,我猜测他大概是被雇佣的。
  警方记录了他进入学校的时间,到晚上十点学校关闭了前后大门,他都没有再出来。于是肖展便和另外一个便衣进了学校搜查,但没有发现他的行踪。他竟然一直躲到凌晨四点才动手,幸亏肖展没有放弃,所以我才能大难不死。
  “从他对付你的情况来看,应该是他自己和你有很深的私人恩怨,而不是为人卖命。”肖展说,“不然的话,趁着你熟睡动手,成功概率要大得多。”
  “那会是谁呢?”我问,“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他。”
  肖展意味深长地看着我:“答案在你那里,不在我这里。”

十八


  林固的尸体是在城东的湖里被发现的。
  我在停尸房外止住脚步,我没有勇气看她,她在河里已经被泡得变了形——她曾经是那样美丽的一个女孩儿。
  我没有见到她的亲人,他们已经离开了,肖展有意不让我们见面。
  她和我没有血缘关系,但我却觉得自己又失去了一个亲人。
  我曾经那样想把她从另一种命运里拯救出来,如今,我倒宁可她选择的是她曾经所选择的那种命运,至少她不必死去。
  她死于毫无疑问的谋杀。
  三天前,一把匕首捅进了她的心脏,然后把尸体直接扔进湖里。直到几日后浮起,被散步的路人发现。
  案发当夜,曾有人看见一辆可疑的蓝色轿车停在湖边,那车是云南牌照。附近交通道路上的摄像头拍到了车子的车牌号,证实车子属于云南昆明的一个租车公司,而租车人正是韩金!在我出事的那天晚上,附近也有摄像头拍到这辆车!
  从昆明开车到这里,只需要十几个小时就够了。
  也就是说,有这样一种可能性,韩金先买飞机票去了云南,之后又租车悄悄潜回杀死林固,再来袭击我。
  肖展对这样的分析嗤之以鼻:“林固是一个关键人物吗?他为什么要费尽心力亲手杀死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小姑娘?有这种心机,第一个对付的人应该是你。”
  事实上,正如他所言,袭击我的人也不是韩金。
  “你还要保守那个秘密吗?”肖展强忍着他的愤怒,“也许就是你的秘密在杀人!”
  我打了个寒战。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韩金是你的敌人,但不是唯一的敌人,他对你的仇恨,也没有到需要机关算尽、同归于尽的地步,你不了解坐过牢的人,杀死林固的人绝不可能是韩金,这里面有别人插了手,这个人和你有着深仇大恨!现在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你和你的家人,到底曾经得罪过什么人?或者说,伤害过什么人?你母亲为什么会精神失常?你弟弟为什么会得自闭症?孙继文和你们家到底有什么关系?2000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十九


  2000年,我十六岁,钟昱五岁。
  父亲是1999年去世的,死于癌症,留下的遗产是一大笔债务——房子是早就抵押出去了,杂货店的铺面是违章建筑,随时可能被拆掉。
  人们不为我的母亲担心。漂亮的女人,尤其是那样漂亮的女人,是不会缺乏献殷勤的男人的。男人们会心甘情愿地掏空腰包,只为博佳人一笑。
  流言蜚语从未绝迹,不论男人女人,都巴不得把她的名誉踩到泥水里。男人是为了把她拉到可以堕落的世界,女人则是为了让男人对她避而远之。
  女人几乎都不去她的杂货店买东西,并自觉形成一种坚不可摧的联盟,导致已婚的男人也只好避嫌,因此,来买东西的多是单身汉及路过的外地人。孙继文既是我们的邻居,也是杂货店的常客,常常热心帮忙——他的心思不难猜,母亲似乎对他也有些意思。我不太确定,但回想起来,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他不失为一个好的托付对象,勤快、老实、宽厚、踏实、嘴严……但也恰恰因为这些特质,他才被一起拖进了地狱。
  “那天晚上来了一个陌生的男人,大概是快十二点的时候,平日那个时候我和弟弟已经睡下了,可那天我肚子痛,钟昱也不太舒服,我们两人都没睡着。房间不太隔音,我们能听到他们说话,但具体说些什么听不清楚,直到后来那个男的渐渐没有了声音。之后我听到母亲出了门,大约过了几分钟,她带着孙叔叔回来了。两个人径直进了房间,好像在不停地搬东西,又不停地进入厕所打开水龙头。钟昱好奇,非要跑出去看,我也跟着他跑出去……”
  回忆实在是场噩梦,一想到那天晚上我仍然会发抖。
  我们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难以置信也是最可怕的场景:我们美丽的母亲和我们最熟悉的邻居,正在处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两个人的表情都狰狞如魔鬼。
  钟昱那晚之后就再没开口说过话。那种摧毁力不是一个五岁的孩子能够承受的,在最初的几天,他只肯躲在衣柜里,看见我也会吓得发抖。
  “那个人是谁?”肖展的表情变得柔和起来,他同情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我从来没有问过母亲那人是谁,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她是一个恶魔,摧毁了四个活人。母亲很快就变得神经兮兮,她搬走的时候孙继文也没有挽留,我想他大概也无法接受那之后的自己,更别说是幸福。我自然也没有考上我需要的重点高中——当母亲都可以变成一个恶魔,还有什么东西值得我追求和留恋的呢?
  我知道我不能去报警,永远不能。作为一个名誉败坏的女人的女儿,已经让我活得比别的孩子辛苦,如果再是一个杀人犯的女儿,我无法想象。除此之外,我也不能把自己的母亲送进监狱,我知道自己做不到,那是另一个地狱。
  我们彼此憎恨,彼此折磨,用以消减心里的罪孽感。可是死人活在我们中间,他发臭的气息让我们也跟着一起腐烂。
  “我想应该跟钱有关,”我说道,“那之后,债主就再没上过门,我想她大概用一大笔钱把债务都还清了。那笔钱应该是那个男人的,那个时候我正需要一笔学费,我想也是原因之一,所以她恨我。”   为了让她更加憎恨我,我离家出走,拼命堕落。她为了表达自己的愤恨,也从没来找过我,我连一张寻人启事都没得到。
  肖展始终没有表现出意外的神情,仿佛这个故事早就在他的预料之中。

二十


  雨声有节律地敲打在树叶上,又被风给吹乱了。
  我看着窗外的街道,人们在急匆匆地行走着,藏躲着。
  这一场雨来得很是意外,天气预报也没能预测出来。
  追查真相的时候我们未必能够得到真相,但等时机到了的时候,谁也阻止不了真相浮出水面。
  我知道,我一直不曾去寻找的谜底就要出现了,而故事也将要结束了。
  第一次见到肖展的时候,我心里曾有过极为奇怪的感觉,现在我明白那是为什么了——肖展就是那个会揭开谜底的人。
  “你看看,认识他吗?”
  我看着录像带里的男人,摇着头,那是把受伤后的李蒙送进医院的好心人,但是医院的任何一个摄像头都没有拍摄到他的正脸,见过他的人也没能提供出更多的线索,因为他把人送到急诊室门口就匆匆离开了。
  我们也曾经试图寻找这位恩人,但一无所获。
  然而肖展对他感兴趣肯定不是因为这一点,他不会浪费精力。我在心里分析了一阵子,再结合最近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忽然醒悟过来。
  那人并没有把李蒙送进离出事地点更近的那家医院,而是直接把李蒙送进了他工作的这一家。另外,摄像头无法拍摄到此人的正脸,说明他对医院的环境非常熟悉!
  李蒙当时已经神志不清,身上又没有任何可以证明他身份和工作单位的东西。
  莫非,那个人认识李蒙?!
  如果是李蒙的朋友或熟人,是没有必要这样遮遮掩掩地逃走的。
  我记得给李蒙做手术的医生曾对我说,幸好那一刀刺偏了,幸好送来的及时。
  如果是真的要刺杀李蒙,不会只刺一刀,刺偏了可以再刺啊,除非是有人阻止了他。
  李蒙遇刺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那个路段很偏僻,而且当时在下雨。李蒙说街上基本上没有行人,歹徒十分凶悍,很明显练过武,他根本不是对方的对手。警方后来也证实了这一点——附近没有人目击这起案件。
  也就是说,那个路人是唯一的目击证人,他如果要阻止行凶者,势必要冒很大的风险。按照常理,会有一番搏斗,但是摄像头显示那路人毫发无损,只有两种可能性:第一,他是个比歹徒更高明的武林高手,毫不费力就赶走了歹徒;第二,歹徒一见了人就胆怯撒丫子跑路了。
  可惜李蒙被刺伤后就晕过去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获救的。但李蒙说歹徒的脸上蒙着丝袜,也就是说,那家伙应该不存在害怕被人看到真面目的问题。
  我突然想起了那个曾经从我的病房里仓皇逃走的男人。
  “你真是应该早一点儿告诉我的。”肖展听我讲述那晚的情形之后抱怨道,“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且非常关键的信息!”

二十一


  蓝色的轿车终于被找到了。
  车子被废弃在一条山路上,车子被狠狠清理过一遍,车牌号也被摘下来了。警方没有发现指纹和头发,只在后车厢里找到一些衣物纤维,证明属于林固。
  “除非林固真是韩金的债主,否则,他没有任何理由杀死林固。”肖展仍然坚持他之前的判断。
  我找来了韩金的所有档案。看着他的过去、他的童年、他的家人。他生活在一个贫穷、罪恶、贪婪的环境里,正是那样的环境养育了他的愤怒和脆弱。他和我是两条平行线,我们一直生活在两个世界,如果我不去赛车,根本就不可能和这个人的人生发生任何交集。
  肖展则要去了李蒙自从医以来所有病人的记录。十天后,我再一次被要求去警局协助调查。在那里,我见到了两个嫌疑人:一个叫段致和,一个叫段致远,他们是兄弟。
  “他们的父亲叫段强,是个小肥皂厂的会计。2000年的时候,卷了公款后失踪了,至今杳无音信。你母亲曾经去过那家工厂进货,知道段强和他老婆的关系很糟糕。还有,段致远在2005年的时候曾经得过肠癌,是李蒙给他动的手术,还帮他募捐,救过他的命。”
  肖展不必再多说,我立刻明白过来。
  段强就是那天晚上被我母亲杀死的男人,是我母亲拿走了他卷走的公款。
  那年,段致和十六岁,段致远十五岁。
  他们的生活同样被这个噩梦摧毁了。和我拼命逃避不同,他们拼命地追查着真相,最后找到了孙继文。他是在我第一次被撞之前一个月出的事,被杀前他说出了一切,可是他不知道我母亲的下落。
  这并不能阻止复仇的步伐,他们终于找到了我,并制造了第一次车祸。我并非是大难不死,而是他们想利用我出事把我母亲引出来,而此时,段致远也意外发现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李蒙的妻子。那天晚上正是他来到了我的病房,逃走的时候看到了李蒙,但李蒙没有认出他。
  “我站在你身边,看着你想,你和我们都一样,是无辜的。你是个好人,你在那个时候都还想着救那个女学生,所以,你不可能是帮凶。”
  他犹豫了,可是他的哥哥却义无反顾。
  他在钟昱的疗养院做了一名临时清洁工——很奇怪,从不信任任何人的钟昱竟然特别信任他。当段致和得知我们的母亲从未去探望钟昱后,立马失去了耐心。他杀死钟昱,其目的也是希望我的母亲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能够现身。
  用肖展的话来说,这个时候的段致和,已经是个畸形人。
  他找不到最该死的那个仇人,就把怨气发泄到李蒙身上——因为我不配得到幸福,他要仇人的女儿尝一尝失去幸福的滋味。好在段致远及时阻止了他,并把李蒙送到了医院。
  再后来,我母亲自杀。段致和终于通过我找到了她,但是却永远不能从她身上得到报复的快感。于是他的愤怒只剩下一个出口,那就是我。他也想要结束,但这个结束必须以我的死亡作为标志。他同时开始为自己进行善后的工作,绑架并杀死了韩金,利用后者的身份证租车返回;又杀死了林固,因为林固曾经声称她是韩金的债主——他想要利用这一点把警方的视线引向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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