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意对我国司法的影响及其法律应对

来源 :东岳论丛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K0803tanchanghu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司法裁判能否接纳民意,一直是中外法学界争相关注的命题.从毕克尔的“反多数难题”这一理论争点出发,民意仅出于立法机关的“神话”被打破,司法裁判正在以探知民意、掌握民意甚至塑造司法治理效果的方式紧追民意的变化.而我国“山东于欢案”“南京彭宇案”以及“昆山于海明案”等案件业已证明,民意正在以“捍卫传统认知”“扩大私力保护”“矫正公权力”等方式逐步影响司法裁判.这不仅是司法的“谦抑性”与“能动性”之争,还包括着现代法治国家建设对传统司法裁判的全新要求:社会治理效果.有鉴于此,我国应当加强民意与司法互动中的法治化建设,建立公共舆论与民意区分机制、司法机关的民意联动机制,并完善民意融入司法裁判的解释方法.
其他文献
传统艺术类大学生在心理资本的自我效能、希望、韧性和乐观四个维度上有不同程度的表现,主要为男性的自我效能感、希望和韧性维度都显著高于女性;从年级来看,大二、大三年级
对孩子来说,失去心爱的东西就是一次打击,也是一次不小的逆境。父母该如何处理生活中的这类事件?如何利用生命中不可避免的“丧失”来提升孩子的抗逆力?其实这样的时刻,是难得的教育契机。  案例  石榴是个4岁的小姑娘。两周前她在游乐园钓到了一条小鱼,带回家养。石榴可精心了,每天给它喂食,提醒家人给它换水,一天要去观察好几遍。  这两天,不知为什么,小鱼不吃食,也懒洋洋的不爱游动。妈妈有些担心了,“小鱼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