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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繁荣农村经济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关系,农田污染严重,不仅影响农产品的品质与安全,并且容易引发疾病,危及人体健康,农田污染治理势在必行。我国现行立法对农田污染治理资金来源没有明确且具体的规定,造成农田污染治理过程中费用的来源无据可依。以美国超级基金制度为视角,借鉴其有关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的立法经验,以期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田污染治理资金来源途径提出具有建设性的立法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