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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所得税会计是《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税法两种规范性要求同时作用于同一个会计主体的矛盾的产物,即企业损益的核算平时需按《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但在纳税时,企业必须按税法的要求对损益重新进行确认和计量,计算出纳税所得。由于两者确认计量标准的不一致,从而导致了会计所得和纳税所得的差异,这种差异总的来说,可归纳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