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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202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要求,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和营商环境,我市拟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现梳理形成我市第一批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经2022年1月19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