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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草根宪法”?
这是浦东新区合庆镇党委政府从2010年起探索的村民自治模式,即“1+1+X”模式,其基本思路和做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即“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尊重和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政策法规之外,道德情理之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经村民民主决策建章立制,以推进村民自治体系和村民自治能力建设为目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即第二个“1”),实现对村民组织、村民权利和义务、经济管理、社会秩序、劳动就业、劳动保障和福利、奖惩、执行和监督等9个方面作原则性规定,各村根据《村民自治章程》,由村民制定《实施细则》手册(即“X”),成为村民自治的依据。自治章程是基础性、指导性文件,实施细则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群众关心的事务如何处置所制定的具体规定。从大到农民建房的审批、征地安置,小至90岁老人生日蛋糕的购买等事宜,都有详细的规定,这被村民们亲切地称为自己的“小宪法”。
理念是“村情民知、村官民选、村策民决、村事民定、村财民管、村务民督、村绩民评、村利民享”32字。包含的是四权(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核心内容。这一村民自治模式,被上海市委组织部誉为“草根宪法”。
村民自治的重点是什么?
制度化。村民自治必须要纳入法治的轨道,必须遵循“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法无规、村民自治”的镇一级管理理念。村民自治的“1+1+X”的治理模式,用制度将村级事务管理进行规范,每个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从大的方面,如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章程,村民组织的职权,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民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原则,以及章程的实施、监督和奖惩等进行了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细则》。各村以章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将村民关心、涉及村民利益的方方面面,具体进行规范,重点明确操作方式、处理程序、具体标准和结果公开等,有些村规范的事项多达60多个。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合庆镇的村民自治,体现了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防范,从长效机制上下工夫,行政管理才能有效,行政效能才能最优,廉政建设才能最实。
此外,合庆镇还积极引入第三方的监督力量,比如2007年建立的财务顾问制,不仅扩大了群众的参与度,而且为实行民主管理的实践,形成多种社会力量与党委政府形成社会治理合理的模式提供了积极的借鉴意义。
如何激发群众自治动力?
从“亮家底”开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关键在于激发群众的自治动力。合庆镇党委经过调研分析后认为,村干部与村民之间互信度不高的根源在于村级财务不公开,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没有得到切实维护。为此,合庆镇党委决定从“亮家底”做起,由镇人大作出相关决议,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村级集体财产和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审计,结果公开。同时,辅之于村党支部岗位互换,聘请独立的村级财务顾问等措施。切实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激发了村民的参与积极性,理顺了双方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的创新亮点。比如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资产管理及处置、农民建房审批、违法建筑处理、征地安置处理等重大事项,不是由村干部做主,而是通过向全体村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征集自治事项,将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事项列为重点规范项目,然后对每一个自治事项都制定一个相应的《实施细则》,就是“X”,让村民自己参与进细则制定体系中,对相关问题做严格的规定。在细则制定过程中,还通过座谈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将列入自治项目的操作方法、具体标准、奖惩处置和结果公开等问题,广泛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各村召开由每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对《自治章程》和《实施细则》作逐条解释后,交由村民表决。同时,各村把通过的章程和细则编印成册,发放到村民手中,使每个村民都能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庆丰村的自治项目,多达61项,涉及了土地管理、征地安置、集体资产处置、社保和福利等各个方面,即使小到像子女考入大学家庭的奖励等也都列入规范范围并明确操作程序和标准,让每一个涉及村民利益的具体事项决定,都由村民自己做主,这不仅能有效防止各种利益矛盾的产生,还能让权益成为实实在在的实惠,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使原本那些“嘴上、纸上、墙上”的民主变成现实的民主。
此外,村民代表会还推荐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村民组成村民自治监督小组,对自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由镇聘请专业财务顾问,对村民普遍关心的集体资产运作等经济事项实施第三方监督,指导监督会计核算,定期向村民报告监督结果,如果发现重大违纪、违法现象,由镇纪委和财经中心作书面报告。还将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纳入村级转移支付和村民星际家庭创建的考核中,通过正面引导和激励,调动村两委班子的和群众遵约守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村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是自治的主体,有效激发了村民的自治动力。
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如何发挥?
建立镇“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单元、村民代表家庭户的垂直联动体系,明确每一层级的职责及绩效考核机制,互动贯通,确保自治章程和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在机制上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此外,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和村民代表联系服务村民的制度,确保党员、村民代表能够更充分反映群众和村民的意见、建议、提高村民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增强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领导、决策、执行水平。
对老百姓来说,贯彻落实一件事情,单靠群众自发是不够的,党员的带动作用必不可少。对一些有约束性的内容、义务性的规范,就是要靠党员干部的带动使群众遵守,组织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到联系户、推选户的家庭上门服务,带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村民代表的代表作用。 怎样把党的领导与党内民主、村民自治有机结合?
民主化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实现党的领导和党内民主、村民自治的有机融合,需要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去实现。首先,建立一支守法纪、讲民主、有公心、重品行的村民代表队伍。合庆镇的大星村,在过去的几年,经常有村民到镇信访办反映各类问题,尤其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出现群众对部分选举人的不信任而影响选举工作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村民民主意识不足,对选谁,谁当选都不关心;二是选出来的村民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参政能力不强;三是选举方式有待改进。2012年《大星村村民自治章程及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时,村党委总支将如何做好选举工作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多次召开了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对如何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如何履职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明确了村民代表的条件、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要求村民代表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有关重大事项或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的思想;年末,由村民对村民代表一年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发放补贴。在村民代表的选举方式上,本着“服务选民”和“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由5-15户村民推选1名村民代表,这样产生的代表就可以及时了解和反映推选户的意愿和要求,代表村民积极参与决策,同时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这样一来,村民感到选出的代表跟自己更贴心,自然更支持代表们的工作;村民代表对村民也更尽心,定期按时走访联系,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村里,同时也将村委的工作、要求等各项信息及时传达给村民,形成良好的互动。2012年大星村第十届村委会选举,6约27日—28日两天,623户村民投出了623张选票,推选出了大星村6个村民小组43民村民代表,前所未有的“噶顺利”。
其次,村容村貌、征地劳动力安置、土地租赁、农民建房等事务都涉及千家万户村民的切实利益,只有通过村事民定的民主决策,才能既维护了集体的利益,又切实解决了村民关心关注的切实利益,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村民自治机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基层民主活力,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比如收缴土地租赁费,这是一件比较复杂的工作,虽然有土地租赁合同,但实际执行起来难度不小,有的能按时缴纳,但有的常常以各种理由拖欠,甚至几年不缴,更令人头疼的是上调土地租赁费。虽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价格在提高,上调土地租赁费无可非议,但是这项工作的落实很困难,有的老板抱怨企业不景气,效益不好,不想多缴,有的企业说许多应收款拿不到没有钱缴,有的想走后门减少一点,有的更是置之不理。当2012年新一轮的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开始时,青四村根据前几年的实践,根据民主决策原则“四议两公开”的规则,先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找出签约难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总支提议,村委会根据镇政府《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拟定了《企业合同调整方案》,提请村两委班子商议后作了部分修改,形成比较详细的实施办法。在随后召开的党员会议上,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并审议和完善了《企业合同调整方案》,最后将《企业合同调整方案》讨论稿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方案包括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收费标准等,由村民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当时的赞成率达100%。《企业合同调整方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村委召开了村企业经营者会议,宣传镇政府《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并向全体村民通报了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由于《企业合同调整方案》也征求过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因此一直表示支持和执行会议决议,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新一轮的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调整签约工作就顺利完成了,签约率100%,这不仅切实提高了村级经济的收入,而且村民的满意度高达100%。
再次,农村社区的民主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增加了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自觉讲方法、讲程序、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而且实现了以规范服务提高管理水平,以民主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实现了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比如朝阳村五组胡取南老人,生有多种慢性病,每年都有好几千元的医药费,以往每到岁末年终,她总会到村主任的办公室诉说自己生活的困难,要求村里给予补助,她常常和这个人比和那个比,总觉得自己的补助拿得少,觉得村里的工作没做好,欺负她这个老人家,经常跟人拉家常就不自觉地说起这事。后来有了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和胡取南老人就不再为这个问题困扰了,因为村委主管民政的干部会拿着《朝阳村村民自治章程及实施细则》上门为胡取南老人解读工作,并帮老人算经济账。老人不再担心困难补助有猫腻,也不用担心应得的补助拿不到手,因为每个村民都有《自治章程》,对照标准对自己的补助一清二楚,每年朝阳村村委会还将年度的补助总额和每个村民的补助情况张榜公布,让村民共同监督。
《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凡是与村民切实利益密切相关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都应该按照规定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红星村实行的“阳光村务”制度,赋予了村民对于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华星村民组理财制度的深化和完善,消除了村民长期以来对村委会在“三资”管理上存在的疑惑;庆丰村和直属村村委会成员的“年内两次述职”制度,使村民监督村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让村民充分参与到村务自治的管理中,基层党组织就需要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让村民表达有途径、监督有胆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才能树立村民主人公的意识,激发村民参与自治工作的热情。
“1+1+X”模式目前取得了什么成效?
第一,规范了村务管理,实现了村民自治。通过“1+1+X”对各项事务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村务管理严格照章办事,决策有机制,办事有依据,议事有平台,村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高达99%。
第二,维护了群众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涉及群众利益的大小问题以及民生民本的公共事项,章程和细则都有明确规定,老百姓切身感受到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以往经常引发矛盾纠纷的几大难题也因明确规定得到了化解。
第三,凝聚了群众智慧,破解了管理难题。当前农村管理的许多问题,如农民建房问题、土地资源紧缺问题、三违治理问题等都没有直接答案,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必须依靠群众智慧,通过村民自治来破解。
第四,密切了干群关系,夯实了执政基础。在“1+1+X”的规范下和群众的监督下,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积极性、主动性都大大增强了,工作作风转变了,方式方法灵活了,办事效率提高了,能力水平提升了,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也明显增强了。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进一步完善“1+1+X”的工作模式,以村民自治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村民更多地掌握信息、参与管理、共同监督,进一步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在形成有序管理秩序、化解矛盾冲突方面,建立“堵、调、理、诉、裁”的五步法,做到平等对话、协商解决,通过法律制度规范,使权利赋予活力、以义务赋予约束,以责任赋予使命,以监督确保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真正促进行政管理有效,行政效能最优,廉政建设最实,实现“从源头上防范、从长效上下工夫、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此外,要进一步充分关注来自基层的信息,把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作为改革的动力和方向,同时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充分调动起来,发现群众在改革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并及时加以总结和提高,升华为带有全局性、科学性、指导性的理性制度而加以推广。
这是浦东新区合庆镇党委政府从2010年起探索的村民自治模式,即“1+1+X”模式,其基本思路和做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即“1”),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尊重和注重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就“政策法规之外,道德情理之中”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经村民民主决策建章立制,以推进村民自治体系和村民自治能力建设为目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即第二个“1”),实现对村民组织、村民权利和义务、经济管理、社会秩序、劳动就业、劳动保障和福利、奖惩、执行和监督等9个方面作原则性规定,各村根据《村民自治章程》,由村民制定《实施细则》手册(即“X”),成为村民自治的依据。自治章程是基础性、指导性文件,实施细则是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就群众关心的事务如何处置所制定的具体规定。从大到农民建房的审批、征地安置,小至90岁老人生日蛋糕的购买等事宜,都有详细的规定,这被村民们亲切地称为自己的“小宪法”。
理念是“村情民知、村官民选、村策民决、村事民定、村财民管、村务民督、村绩民评、村利民享”32字。包含的是四权(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四自(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核心内容。这一村民自治模式,被上海市委组织部誉为“草根宪法”。
村民自治的重点是什么?
制度化。村民自治必须要纳入法治的轨道,必须遵循“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法无规、村民自治”的镇一级管理理念。村民自治的“1+1+X”的治理模式,用制度将村级事务管理进行规范,每个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从大的方面,如明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章程,村民组织的职权,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民社会保障及福利待遇等事项的处理原则,以及章程的实施、监督和奖惩等进行了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细则》。各村以章程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将村民关心、涉及村民利益的方方面面,具体进行规范,重点明确操作方式、处理程序、具体标准和结果公开等,有些村规范的事项多达60多个。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规范,合庆镇的村民自治,体现了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从源头上防范,从长效机制上下工夫,行政管理才能有效,行政效能才能最优,廉政建设才能最实。
此外,合庆镇还积极引入第三方的监督力量,比如2007年建立的财务顾问制,不仅扩大了群众的参与度,而且为实行民主管理的实践,形成多种社会力量与党委政府形成社会治理合理的模式提供了积极的借鉴意义。
如何激发群众自治动力?
从“亮家底”开始。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关键在于激发群众的自治动力。合庆镇党委经过调研分析后认为,村干部与村民之间互信度不高的根源在于村级财务不公开,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管理权没有得到切实维护。为此,合庆镇党委决定从“亮家底”做起,由镇人大作出相关决议,聘请独立审计机构对村级集体财产和村级“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审计,结果公开。同时,辅之于村党支部岗位互换,聘请独立的村级财务顾问等措施。切实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激发了村民的参与积极性,理顺了双方之间的关系,为进一步推进村民自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X”的创新亮点。比如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资产管理及处置、农民建房审批、违法建筑处理、征地安置处理等重大事项,不是由村干部做主,而是通过向全体村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征集自治事项,将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事项列为重点规范项目,然后对每一个自治事项都制定一个相应的《实施细则》,就是“X”,让村民自己参与进细则制定体系中,对相关问题做严格的规定。在细则制定过程中,还通过座谈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将列入自治项目的操作方法、具体标准、奖惩处置和结果公开等问题,广泛征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同时在各村召开由每户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对《自治章程》和《实施细则》作逐条解释后,交由村民表决。同时,各村把通过的章程和细则编印成册,发放到村民手中,使每个村民都能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庆丰村的自治项目,多达61项,涉及了土地管理、征地安置、集体资产处置、社保和福利等各个方面,即使小到像子女考入大学家庭的奖励等也都列入规范范围并明确操作程序和标准,让每一个涉及村民利益的具体事项决定,都由村民自己做主,这不仅能有效防止各种利益矛盾的产生,还能让权益成为实实在在的实惠,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使原本那些“嘴上、纸上、墙上”的民主变成现实的民主。
此外,村民代表会还推荐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老村民组成村民自治监督小组,对自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由镇聘请专业财务顾问,对村民普遍关心的集体资产运作等经济事项实施第三方监督,指导监督会计核算,定期向村民报告监督结果,如果发现重大违纪、违法现象,由镇纪委和财经中心作书面报告。还将推进村民自治工作纳入村级转移支付和村民星际家庭创建的考核中,通过正面引导和激励,调动村两委班子的和群众遵约守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村民真正感受到自己是自治的主体,有效激发了村民的自治动力。
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如何发挥?
建立镇“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单元、村民代表家庭户的垂直联动体系,明确每一层级的职责及绩效考核机制,互动贯通,确保自治章程和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在机制上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此外,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和村民代表联系服务村民的制度,确保党员、村民代表能够更充分反映群众和村民的意见、建议、提高村民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增强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村委会的领导、决策、执行水平。
对老百姓来说,贯彻落实一件事情,单靠群众自发是不够的,党员的带动作用必不可少。对一些有约束性的内容、义务性的规范,就是要靠党员干部的带动使群众遵守,组织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到联系户、推选户的家庭上门服务,带动群众,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村民代表的代表作用。 怎样把党的领导与党内民主、村民自治有机结合?
民主化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实现党的领导和党内民主、村民自治的有机融合,需要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去实现。首先,建立一支守法纪、讲民主、有公心、重品行的村民代表队伍。合庆镇的大星村,在过去的几年,经常有村民到镇信访办反映各类问题,尤其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出现群众对部分选举人的不信任而影响选举工作的情况。究其原因,一是村民民主意识不足,对选谁,谁当选都不关心;二是选出来的村民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参政能力不强;三是选举方式有待改进。2012年《大星村村民自治章程及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时,村党委总支将如何做好选举工作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多次召开了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座谈会等,听取大家意见和建议。对如何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如何履职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明确了村民代表的条件、职责、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要求村民代表按时参加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村有关重大事项或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联系的思想;年末,由村民对村民代表一年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发放补贴。在村民代表的选举方式上,本着“服务选民”和“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由5-15户村民推选1名村民代表,这样产生的代表就可以及时了解和反映推选户的意愿和要求,代表村民积极参与决策,同时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公共事务。这样一来,村民感到选出的代表跟自己更贴心,自然更支持代表们的工作;村民代表对村民也更尽心,定期按时走访联系,将收集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村里,同时也将村委的工作、要求等各项信息及时传达给村民,形成良好的互动。2012年大星村第十届村委会选举,6约27日—28日两天,623户村民投出了623张选票,推选出了大星村6个村民小组43民村民代表,前所未有的“噶顺利”。
其次,村容村貌、征地劳动力安置、土地租赁、农民建房等事务都涉及千家万户村民的切实利益,只有通过村事民定的民主决策,才能既维护了集体的利益,又切实解决了村民关心关注的切实利益,从而进一步理顺了村民自治机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激发了基层民主活力,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比如收缴土地租赁费,这是一件比较复杂的工作,虽然有土地租赁合同,但实际执行起来难度不小,有的能按时缴纳,但有的常常以各种理由拖欠,甚至几年不缴,更令人头疼的是上调土地租赁费。虽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土地价格在提高,上调土地租赁费无可非议,但是这项工作的落实很困难,有的老板抱怨企业不景气,效益不好,不想多缴,有的企业说许多应收款拿不到没有钱缴,有的想走后门减少一点,有的更是置之不理。当2012年新一轮的土地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开始时,青四村根据前几年的实践,根据民主决策原则“四议两公开”的规则,先召开企业家代表座谈会,找出签约难的问题,然后由村党总支提议,村委会根据镇政府《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拟定了《企业合同调整方案》,提请村两委班子商议后作了部分修改,形成比较详细的实施办法。在随后召开的党员会议上,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并审议和完善了《企业合同调整方案》,最后将《企业合同调整方案》讨论稿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方案包括调整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收费标准等,由村民代表审议并进行表决,当时的赞成率达100%。《企业合同调整方案》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村委召开了村企业经营者会议,宣传镇政府《关于加强集体资产管理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并向全体村民通报了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由于《企业合同调整方案》也征求过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因此一直表示支持和执行会议决议,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新一轮的集体土地租赁合同调整签约工作就顺利完成了,签约率100%,这不仅切实提高了村级经济的收入,而且村民的满意度高达100%。
再次,农村社区的民主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增加了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促使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自觉讲方法、讲程序、主动问政于民、问计于民,而且实现了以规范服务提高管理水平,以民主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从而实现了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比如朝阳村五组胡取南老人,生有多种慢性病,每年都有好几千元的医药费,以往每到岁末年终,她总会到村主任的办公室诉说自己生活的困难,要求村里给予补助,她常常和这个人比和那个比,总觉得自己的补助拿得少,觉得村里的工作没做好,欺负她这个老人家,经常跟人拉家常就不自觉地说起这事。后来有了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和胡取南老人就不再为这个问题困扰了,因为村委主管民政的干部会拿着《朝阳村村民自治章程及实施细则》上门为胡取南老人解读工作,并帮老人算经济账。老人不再担心困难补助有猫腻,也不用担心应得的补助拿不到手,因为每个村民都有《自治章程》,对照标准对自己的补助一清二楚,每年朝阳村村委会还将年度的补助总额和每个村民的补助情况张榜公布,让村民共同监督。
《村委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凡是与村民切实利益密切相关以及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都应该按照规定向村民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红星村实行的“阳光村务”制度,赋予了村民对于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华星村民组理财制度的深化和完善,消除了村民长期以来对村委会在“三资”管理上存在的疑惑;庆丰村和直属村村委会成员的“年内两次述职”制度,使村民监督村委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让村民充分参与到村务自治的管理中,基层党组织就需要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让村民表达有途径、监督有胆量,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才能树立村民主人公的意识,激发村民参与自治工作的热情。
“1+1+X”模式目前取得了什么成效?
第一,规范了村务管理,实现了村民自治。通过“1+1+X”对各项事务的处理作了明确规定,村务管理严格照章办事,决策有机制,办事有依据,议事有平台,村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明显提升,群众对干部的满意度高达99%。
第二,维护了群众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涉及群众利益的大小问题以及民生民本的公共事项,章程和细则都有明确规定,老百姓切身感受到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以往经常引发矛盾纠纷的几大难题也因明确规定得到了化解。
第三,凝聚了群众智慧,破解了管理难题。当前农村管理的许多问题,如农民建房问题、土地资源紧缺问题、三违治理问题等都没有直接答案,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必须依靠群众智慧,通过村民自治来破解。
第四,密切了干群关系,夯实了执政基础。在“1+1+X”的规范下和群众的监督下,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积极性、主动性都大大增强了,工作作风转变了,方式方法灵活了,办事效率提高了,能力水平提升了,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也明显增强了。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进一步完善“1+1+X”的工作模式,以村民自治为抓手,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让村民更多地掌握信息、参与管理、共同监督,进一步强化村民主人翁意识。在形成有序管理秩序、化解矛盾冲突方面,建立“堵、调、理、诉、裁”的五步法,做到平等对话、协商解决,通过法律制度规范,使权利赋予活力、以义务赋予约束,以责任赋予使命,以监督确保执行,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真正促进行政管理有效,行政效能最优,廉政建设最实,实现“从源头上防范、从长效上下工夫、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此外,要进一步充分关注来自基层的信息,把基层群众的利益诉求作为改革的动力和方向,同时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加充分调动起来,发现群众在改革实践中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并及时加以总结和提高,升华为带有全局性、科学性、指导性的理性制度而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