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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金融风暴的影响,我国银行信贷业务面临挑战。银行信贷项目存在许多风险,特别是信贷项目环境风险。我国银行的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我国金融政策与法律环境、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诚信体系等几方面。本文对我国银行业现有的信贷项目环境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就如何针对这些风险因素进行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提出了建议。
银行信贷风险是银行业经营过程中所不可回避的,我国银行业需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认识、管理和控制,以适应新形势、应对激烈的竞争和挑战。我国银行的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我国金融政策与法律环境、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诚信体系。分析政策风险生成的原因,适应风险规律,有效控制、分解、转移政策风险,降低政策风险概率和危害程度,是提高银行信贷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金融政策与法律构建分析
制订金融政策的必要性和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性是紧密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作为规范金融活动、调整金融关系的准则,在建立和维护我国有序、高效的金融秩序,实现政府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金融政策。金融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核心、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金融政策至少可以在三方面对金融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其一,可以使金融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和目标约束,有助于增强金融发展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其二,可以降低金融发展成本,增加金融发展收益。其三,可以给经济主体相对确定的政策预期,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为金融发展提供宽松的金融环境。
(2)金融法律制度。随着金融产业的发展,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与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面临着较严峻的挑战,亟需制度方面的完善与创新。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其一,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与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政策不协调。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中没有体现,没有按市场准入原则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法律的透明度不高。其二,银行法有些内容不适应银行充分竞争的要求。内外资银行法律适用不统一,利率的非市场化限制了银行竞争力的提高,银行存款保障机制未建立。
(3)金融政策与法律方面的风险成因。风险成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不完善的货币信贷政策,使银行信贷资金的运行缺乏稳定的外部环境。“稳定货币,发展经济”这一货币政策的双重目标常处于顾此失彼的矛盾之中。这种货币信贷政策环境中,导致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几经起落。第二,金融监管立法不健全,金融监管的目标单一,金融监管的原则缺失。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监管目标侧重点主要是维护金融业的稳健经营,比较单一。
金融监管体系构建分析
1)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与银行信贷项目风险 经过2003年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即以中国银监会成立为标志,我国已形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也即形成了由人民银行综合监管向1+3分业监管的过渡。[1]现实运行情况是:(1)日常监管由三会分别负责。中国银监会分设后,宏观金融管理部门搭建了一行三会体制。形式上的协调机制已开始建立并在运行,依靠国务院金融主管的协调实际上也有效果。(2)人民银行突出金融稳定。银监会成立后,从金融运行发展和风险防范、金融监管协调等综合角度,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能,其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央行维护金融稳定具有便利性;其次,货币稳定是央行的首要目标;再次是央行希望各金融机构稳定运转,推动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从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来看,存在如下问题影响着银行信贷风险:第一,从监管重心上来讲,目前我国银行的监管重心还放在合规性监管上,而国际上以风险监管为重心的监管方式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从监管阶段上来讲,我们的监管过于注重市场准入监管,而缺乏对银行进入市场后开展的具体业务的持续性监管。第二,我国的金融监管是以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为主,忽视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控制。这就造成了两种极端表现:一方面,监管机构大权独揽,容易造成监管越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产生了一种“监管依赖”,不重视自身内控机制的完善。
2)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银行信贷项目风险管理的对策 对银行来说,全面降低信贷项目风险的目标必须包括两个方面的要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强大有效的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因此,强化金融监管必须从外部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两方面入手。第一,加强外部监管力度,改善金融总体环境。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减少非市场性风险的前提条件;同时,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监管质量,这是风险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一环,也是国家和社会要树立广泛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第二,以有效的内控制度加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的控制。[2]在银行内部,信贷项目风险管理系统应该突出对高风险环节的监管和控制。针对目前我国银行的实际情况,采取以有效的内控制度加强信贷项目风险控制是一个办法。即完善制度的前提下,加大内部监管的力度。
金融诚信体系构建分析
市场经济实质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的缺失和不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提高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发展基础性配置资源作用的障碍,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改善。我国金融诚信体系存在的问题表现为缺乏公用信用信息平台,导致信息不对称;守信获益和失信受损的机制尚未形成,诚信约束机制欠缺,失信成本过低,导致社会性商业道德缺失;信用基础薄弱,产权改革不到位;金融改革不够深入,行业自律薄弱,内部管理不严;某些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失信行为。为了健全我国的金融诚信体系,减少金融风险,宏观层面需做出如下努力:
(1)以法制信用建设为保证,规范金融诚信行为。金融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首先要加快我国信用立法进程。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保护债权人利益。最后,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信用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2)以政府信用建设为先导,打造金融诚信环境。政府既是国家信用的代表者,又是社会信用的监督者。各级政府要把金融诚信建设作为执政之要、为政之道,从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充当失信行为的保护伞,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
(3)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重点,重塑企业诚信形象。[3]企业只有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才能为长久发展赢得广阔的空间。为达到这个目标,首先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其次要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内控机制和财务审计、社会监督机制,最后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
(4)以道德文化建设为支撑,增强全民信用意识。要深入进行开展以诚实守信为重要内容的道德文化教育,唤起全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
银行信贷项目风险控制机制建议
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也是一个社会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来自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努力。从宏观的角度而言,需要政府各社会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改善我国的法律环境,完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从微观的角度来讲,需要银行自身不断变革,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接口机制。
1)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 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有完善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法律环境。
(1)完善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应该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但行使银行法人职能的实际上是政府。产权关系不明晰,边界模糊,导致社会信用观念落后于信用发展水平。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确立商业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支配银行的法人财产,确保商业银行能够独立自主经营。同时还可以促使商业银行真正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和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2)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客户资信监督网络是一种完善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手段,需要政府和人民银行牵头,各经济、行政、执法部门和商业银行共同参入。由人民银行在充分征求各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客户资信监督系统的需求,并组织开发。各相关部分负责定期将检测信息搜集后输入到网络。各银行根据授权进行查询,实现信息的共享。
(3)完善社会法律环境。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很不规范和完善,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对银行贷款保护不力,政府干预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完善社会法律环境,尤其是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对银行的正常运转,金融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2)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微观手段 对于任何一个银行而言,风险的外部政策因素都是难以改变的。银行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联系外部的接口机制,敏锐的感知环境的变化,适应环境的变化,才能有效的利用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
(1)完善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现代金融监管的基础,只有金融机构内部形成良好、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外部的金融监管才能有效。对于我国银行而言,应提高对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认识,树立银行稳健经营的发展方针,逐步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银行的内部稽核,并自觉接受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以确保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银行内部机制的完善:首先,提高银行员工环境风险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其次,从组织结构上加强和保证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作,按照精简、效率、相互制约的原则重新调整组织结构。最后,将内部控制制度渗透到文化之中,使风险管理由高深抽象的理论变为现实生动的银行文化,更好的感知环境风险、防范风险。
(2)健全银行的外部接口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的外部接口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银行与企业的接口;二是银行之间的接口;三是银行与担保机构的接口。首先,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银企关系,了解帮助企业,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资信调查、信息咨询等服务和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建立以银行为导向的企业监控机制,逐步形成与企业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科学的银行信贷机制。其次,建立银行同业自律体系和联合制裁逃废债制度。进一步完善银行同业自律体系,共同抵制损害金融债权的行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同业协会与行长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对恶意逃废债企业的联合制裁。最后,建立与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这是防范信贷项目风险的有力措施。根据国际经验,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为70%-80%,其余部分由银行承担。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银行的环境风险因素,也即分别分析了我国金融政策与法律环境、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诚信体系的状况,提出了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与微观手段。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有完善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法律环境。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微观手段有完善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银行的外部接口机制。
环境因素属于银行外部因素,任何一个银行凭一己的力量是无法改变整个外部环境的。本文从银行的角度出发研究问题,对于环境因素只能是从银行信贷项目风险的视角分析。所以对该领域的研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探索。(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银行信贷风险是银行业经营过程中所不可回避的,我国银行业需加强对信贷风险的认识、管理和控制,以适应新形势、应对激烈的竞争和挑战。我国银行的环境风险因素包括我国金融政策与法律环境、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诚信体系。分析政策风险生成的原因,适应风险规律,有效控制、分解、转移政策风险,降低政策风险概率和危害程度,是提高银行信贷项目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金融政策与法律构建分析
制订金融政策的必要性和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性是紧密相关的。金融法律制度作为规范金融活动、调整金融关系的准则,在建立和维护我国有序、高效的金融秩序,实现政府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金融政策。金融已经成为资源配置的核心、国家经济安全的核心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金融政策至少可以在三方面对金融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其一,可以使金融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感和目标约束,有助于增强金融发展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其二,可以降低金融发展成本,增加金融发展收益。其三,可以给经济主体相对确定的政策预期,有助于维护金融稳定,为金融发展提供宽松的金融环境。
(2)金融法律制度。随着金融产业的发展,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与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面临着较严峻的挑战,亟需制度方面的完善与创新。我国金融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其一,金融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与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政策不协调。国民待遇原则在我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中没有体现,没有按市场准入原则开放中国的金融市场,法律的透明度不高。其二,银行法有些内容不适应银行充分竞争的要求。内外资银行法律适用不统一,利率的非市场化限制了银行竞争力的提高,银行存款保障机制未建立。
(3)金融政策与法律方面的风险成因。风险成因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不完善的货币信贷政策,使银行信贷资金的运行缺乏稳定的外部环境。“稳定货币,发展经济”这一货币政策的双重目标常处于顾此失彼的矛盾之中。这种货币信贷政策环境中,导致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几经起落。第二,金融监管立法不健全,金融监管的目标单一,金融监管的原则缺失。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监管目标侧重点主要是维护金融业的稳健经营,比较单一。
金融监管体系构建分析
1)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与银行信贷项目风险 经过2003年金融监管体制的调整,即以中国银监会成立为标志,我国已形成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一行三会的监管体制,也即形成了由人民银行综合监管向1+3分业监管的过渡。[1]现实运行情况是:(1)日常监管由三会分别负责。中国银监会分设后,宏观金融管理部门搭建了一行三会体制。形式上的协调机制已开始建立并在运行,依靠国务院金融主管的协调实际上也有效果。(2)人民银行突出金融稳定。银监会成立后,从金融运行发展和风险防范、金融监管协调等综合角度,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职能,其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央行维护金融稳定具有便利性;其次,货币稳定是央行的首要目标;再次是央行希望各金融机构稳定运转,推动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从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来看,存在如下问题影响着银行信贷风险:第一,从监管重心上来讲,目前我国银行的监管重心还放在合规性监管上,而国际上以风险监管为重心的监管方式已经成为世界潮流。从监管阶段上来讲,我们的监管过于注重市场准入监管,而缺乏对银行进入市场后开展的具体业务的持续性监管。第二,我国的金融监管是以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为主,忽视了金融机构自身的内部控制。这就造成了两种极端表现:一方面,监管机构大权独揽,容易造成监管越位;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产生了一种“监管依赖”,不重视自身内控机制的完善。
2)强化金融监管、完善银行信贷项目风险管理的对策 对银行来说,全面降低信贷项目风险的目标必须包括两个方面的要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强大有效的银行内部控制系统。因此,强化金融监管必须从外部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两方面入手。第一,加强外部监管力度,改善金融总体环境。完善的法律法规是减少非市场性风险的前提条件;同时,加强行业管理,提高监管质量,这是风险管理系统中的基础一环,也是国家和社会要树立广泛的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第二,以有效的内控制度加强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对风险的控制。[2]在银行内部,信贷项目风险管理系统应该突出对高风险环节的监管和控制。针对目前我国银行的实际情况,采取以有效的内控制度加强信贷项目风险控制是一个办法。即完善制度的前提下,加大内部监管的力度。
金融诚信体系构建分析
市场经济实质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的缺失和不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提高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成为制约市场经济发展基础性配置资源作用的障碍,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的改善。我国金融诚信体系存在的问题表现为缺乏公用信用信息平台,导致信息不对称;守信获益和失信受损的机制尚未形成,诚信约束机制欠缺,失信成本过低,导致社会性商业道德缺失;信用基础薄弱,产权改革不到位;金融改革不够深入,行业自律薄弱,内部管理不严;某些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助长失信行为。为了健全我国的金融诚信体系,减少金融风险,宏观层面需做出如下努力:
(1)以法制信用建设为保证,规范金融诚信行为。金融诚信建设离不开法律的规范。首先要加快我国信用立法进程。其次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债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保护债权人利益。最后,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信用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2)以政府信用建设为先导,打造金融诚信环境。政府既是国家信用的代表者,又是社会信用的监督者。各级政府要把金融诚信建设作为执政之要、为政之道,从地方经济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不充当失信行为的保护伞,规范企业改制行为,坚决打击逃废金融债务等行为。
(3)以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重点,重塑企业诚信形象。[3]企业只有增强诚信自律意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才能为长久发展赢得广阔的空间。为达到这个目标,首先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其次要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内控机制和财务审计、社会监督机制,最后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机制。
(4)以道德文化建设为支撑,增强全民信用意识。要深入进行开展以诚实守信为重要内容的道德文化教育,唤起全民的信用意识,逐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
银行信贷项目风险控制机制建议
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不仅仅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情,也是一个社会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来自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努力。从宏观的角度而言,需要政府各社会职能部门共同协作,改善我国的法律环境,完善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从微观的角度来讲,需要银行自身不断变革,建立健全自身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外部接口机制。
1)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 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有完善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法律环境。
(1)完善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应该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但行使银行法人职能的实际上是政府。产权关系不明晰,边界模糊,导致社会信用观念落后于信用发展水平。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确立商业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支配银行的法人财产,确保商业银行能够独立自主经营。同时还可以促使商业银行真正建立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和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2)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客户资信监督网络是一种完善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手段,需要政府和人民银行牵头,各经济、行政、执法部门和商业银行共同参入。由人民银行在充分征求各商业银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客户资信监督系统的需求,并组织开发。各相关部分负责定期将检测信息搜集后输入到网络。各银行根据授权进行查询,实现信息的共享。
(3)完善社会法律环境。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很不规范和完善,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对银行贷款保护不力,政府干预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完善社会法律环境,尤其是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对银行的正常运转,金融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2)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微观手段 对于任何一个银行而言,风险的外部政策因素都是难以改变的。银行只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联系外部的接口机制,敏锐的感知环境的变化,适应环境的变化,才能有效的利用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
(1)完善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 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现代金融监管的基础,只有金融机构内部形成良好、严格的内部控制机制,外部的金融监管才能有效。对于我国银行而言,应提高对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认识,树立银行稳健经营的发展方针,逐步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银行的内部稽核,并自觉接受监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以确保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银行内部机制的完善:首先,提高银行员工环境风险意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其次,从组织结构上加强和保证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运作,按照精简、效率、相互制约的原则重新调整组织结构。最后,将内部控制制度渗透到文化之中,使风险管理由高深抽象的理论变为现实生动的银行文化,更好的感知环境风险、防范风险。
(2)健全银行的外部接口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的外部接口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银行与企业的接口;二是银行之间的接口;三是银行与担保机构的接口。首先,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银企关系,了解帮助企业,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的资信调查、信息咨询等服务和创造良好的信息环境,建立以银行为导向的企业监控机制,逐步形成与企业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科学的银行信贷机制。其次,建立银行同业自律体系和联合制裁逃废债制度。进一步完善银行同业自律体系,共同抵制损害金融债权的行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同业协会与行长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各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对恶意逃废债企业的联合制裁。最后,建立与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这是防范信贷项目风险的有力措施。根据国际经验,担保机构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为70%-80%,其余部分由银行承担。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银行的环境风险因素,也即分别分析了我国金融政策与法律环境、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诚信体系的状况,提出了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与微观手段。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宏观手段有完善银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法律环境。银行信贷项目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的微观手段有完善银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银行的外部接口机制。
环境因素属于银行外部因素,任何一个银行凭一己的力量是无法改变整个外部环境的。本文从银行的角度出发研究问题,对于环境因素只能是从银行信贷项目风险的视角分析。所以对该领域的研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探索。(作者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