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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指出,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是大势所趋,但过去几年,不少网站尝试的收费服务,都因用户不买账等原因未能成功。
3月30日,奇虎360在美国成功上市,其免费模式也遭遇拷问。行业人士指出,免费杀毒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带来爆炸式的用户数量增长,另一方面也挑战了它的盈利模式。
日前,50位作家公开指责百度文库侵犯知识产权。这使得百度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的舆论漩涡,并承诺在3月29日下午3点前,所有的百度文学侵权类作品一定会删除干净。
因版权纠纷而备受关注的百度再次行动。4月7日,百度宣称将于5月发布新的音乐搜索“百度听”,以实现音乐服务正版化。
近日,互联网著名数字音乐软件厂商酷狗音乐宣布将于下个版本正式推出音乐付费服务;春节前夕国内最有影响的视听分享网站VeryCD宣布将不再提供电影、电视剧和音乐的免费下载服务。凡此种种,是否都意味着互联网“免费时代”行将终结,“付费时代”就要来临?
分析人士指出,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是大势所趋,但过去几年,不少网站尝试的收费服务,都因用户不买账等原因未能成功。因此,相关行业部门应行动起来,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
互联网收费模式破冰
多年来,网民在网上的信息消费行为大多是免费的,免费也导致了互联网乱象环生:信息随意转载,甚至是断章取义式的转载;虚假信息大行其道,广为传播;内容同质化严重,网民为此要多付出找寻有用信息的时间和精力……要想终止此种乱象,必须先终结互联网免费时代。
3月23日,冯华君在博客上“明目张胆”地宣告:我要收费啦!据称,冯华君开发的麦金塔系统开发出中文输入法Fun Input Toy(FIT),以及iOS(即iPhone、iPad的中文输入法WeFIT,近年来一直是免费的。
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侵犯知识产权。这使得百度再次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的舆论漩涡。
此前,盛大文学亦曾起诉百度文库侵权,称“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2010年12月,文著协、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共同发表了《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称必将与百度文库的侵权盗版行为斗争到底。
3月24日,百度文库与出版界代表为解决侵权纠纷进行的谈判正式破裂。在与作家和出版界代表谈判破裂后,百度副总裁朱光表示,3月29日下午3点前,所有的百度文学侵权类作品一定会删除干净。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国内互联网领袖企业,百度的举动具有标杆意义。一旦百度做出表率,全力整顿侵权行为,并推出相应的付费服务,这一效应将可能传导至整个互联网产业。届时,包括新浪分享、豆丁网在内的内容免费分享网站都将面临同样的命运,而行业内流行多年的免费模式将面临终结。
据称,互联网著名数字音乐软件厂商酷狗音乐近日宣布将于下个版本正式推出音乐付费服务,这也标志着数字音乐这块互联网免费资源的最后阵地已被攻下。一旦酷狗开启付费服务,就意味着许多用户以后很难免费听到自己喜欢的歌曲了。
据统计,目前国内7000多家音乐网站中,只有不足20家拥有合法的内容提供权,正版比例不到0.3%。因此,说目前中国消费者在网上下载的音乐全都是盗版一点也不为过。
不单是音乐作品,一些网站提供的对文学、影视作品的免费下载、在线观看阅读,也往往没有著作权人的许可,一些网站对纸质媒体的独家报道、评论随意转载,很少支付报酬,还常常以“免费帮助人家扩大了影响力”来狡辩。
今年春节过后,不少网民吃惊地发现,国内最有影响的视听分享网站VeryCD悄然关闭。该网站创始人宣布,该网站将不再提供电影、电视剧和音乐的免费下载服务,并表示“去盗版化是顺势而为,目前要做的,是如何帮助用户便捷地获取到正版内容”。
近日,由乐视网发起,腾讯、迅雷、暴风影音等7家视频网站加盟的“电影网络院线发行联盟”宣布,将建立电影的收费在线播放平台。
为应对版权问题,目前包括优酷网、土豆网、搜狐等视频网站已纷纷推出付费观影服务,提供正版内容,包括《盗梦空间》、《让子弹飞》等热播电影均有付费收看服务。针对此类高清正版电影,一些视频网站开出了单片5元的价格。
因版权纠纷而备受关注的百度再有行动。百度将于今年5月发布新的音乐搜索“百度听”,以实现音乐服务正版化。百度发言人郭怡广表示,新服务将不再提供盗版音乐下载链接,通过“百度听”用户可以在线收听、下载正版音乐,创建音乐库。
这一切的背景是国家在加大打击盗版力度的同时,也在强化对版权的保护力度。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或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
而早在2005年4月29日,国家版权局、国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另外,《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法》中也有对保护网络版权问题的规定。
分析人士表示,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版权方对版权保护的重视,提供未经授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届时,付费时代的到来不可逆转。
网络付费或面临险阻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作家们与百度的侵权纠纷,其争议背后的实质是利益争夺。百度文库文档分享模式只兼顾到网站、读者的利益,却把版权人的利益排除在外,这种商业模式是在钻法律空子,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
除了相关方的利益之争,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以及对网络“免费午餐”的偏爱,也是“百度式侵权”屡犯不止的原因。
事实上,网民的付费习惯有待培养。今年1月发布的《2010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在网络视频用户中,19.7%的人在过去半年内下载或在线收看过高清视频,用户规模约为5584万。其中,6%的网络视频用户在过去半年曾付费收看过视频节目。在非付费用户中,72.9%的用户明确表示习惯免费收看视频,并且未来也没有付费收看网络视频的意愿。
分析指出,国内的版权方何时才能转变意识谋求与下载平台的合作,谁也无法预测。其次,在多数互联网用户尝尽免费下载的甜头之后,如何向他们收取费用,目前为止谁也没有办法开出良方。即使是网站真的实行收费下载,将自身变成版权方和用户之间的中介平台,但是如果不能解决中国网民接受度这个大难题,收费下载仍将难以实现。
与此同时,对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模式,网民也一直存在各种各样的担心,如价格是否合理,内容是否优良,付费后的用户体验能否比免费体验更好等等。只有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付费。
截至2010年12月,中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3.62亿,使用率为79.2%。国内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2.84亿,在网民中的渗透率为62.1%。面对如此庞大的用户规模和使用率,一旦网络音乐、视频开始收费,收入规模显然不可小视。
虽然有不少专家和网民认为,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是大势所趋,但过去几年,不少网站尝试的收费服务,都因用户不买账等原因未能成功。
分析人士表示,百度陷入侵权的漩涡,反映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一方面是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健全,比如对网络时代的作品传播和侵权规则,中国至今缺乏有效和系统的规定;另一方面是中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不完善,执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高。这些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停留在司法个案的阶段,而没有成为普遍的共识和制度氛围。
截至今天,我们很少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去主动查处侵权行为。正是这种懈怠,让以百度为代表的众多商业传播机构找到了制度漏洞。
除了法律执行力度的因素外,分析人士指出,互联网时代里版权保护的困惑不是中国独有的。在网络发展与版权保护的博弈下,全世界都对网络著作权保护“力不从心”。而中国这个互联网大国由于人口效应和网络效应叠加在了一起,问题显得尤其突出。
因此,相关行业部门应行动起来,倡导良好的商业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中国著作权法的许多规定还相对局限,在网络传播权、电子书业政策、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网络企业自律以及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等方面,跟不上文化产业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随着互联网在线应用技术的发展,内容提供者增多,法律制度在这方面目前还是空白,相对滞后,跟不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应该加强这一领域的立法。
有关专家认为,法规是协调各方的最有力工具,一定要加大对盗版侵权者的处罚力度。中国可借鉴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规则,即对盗版侵权者明知故犯,一旦发现即判处高额赔偿。只有在法律的威慑下,百度等强势网站才会考虑把诱人的蛋糕切分给原创者。
分析人士指出,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要彻底解决侵权纠纷,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这一商业模式须兼顾创作者、读者以及网站等三方利益。如Google数字阅读模式,采取支付或按比例分取广告盈利方式,很好保障了原创者、读者以及网站自身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百度与众作家的利益博弈,这对未来的司法、执法、立法肯定都有好处,但这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互联网收费时代还有点遥远!
3月30日,奇虎360在美国成功上市,其免费模式也遭遇拷问。行业人士指出,免费杀毒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带来爆炸式的用户数量增长,另一方面也挑战了它的盈利模式。
日前,50位作家公开指责百度文库侵犯知识产权。这使得百度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的舆论漩涡,并承诺在3月29日下午3点前,所有的百度文学侵权类作品一定会删除干净。
因版权纠纷而备受关注的百度再次行动。4月7日,百度宣称将于5月发布新的音乐搜索“百度听”,以实现音乐服务正版化。
近日,互联网著名数字音乐软件厂商酷狗音乐宣布将于下个版本正式推出音乐付费服务;春节前夕国内最有影响的视听分享网站VeryCD宣布将不再提供电影、电视剧和音乐的免费下载服务。凡此种种,是否都意味着互联网“免费时代”行将终结,“付费时代”就要来临?
分析人士指出,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是大势所趋,但过去几年,不少网站尝试的收费服务,都因用户不买账等原因未能成功。因此,相关行业部门应行动起来,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
互联网收费模式破冰
多年来,网民在网上的信息消费行为大多是免费的,免费也导致了互联网乱象环生:信息随意转载,甚至是断章取义式的转载;虚假信息大行其道,广为传播;内容同质化严重,网民为此要多付出找寻有用信息的时间和精力……要想终止此种乱象,必须先终结互联网免费时代。
3月23日,冯华君在博客上“明目张胆”地宣告:我要收费啦!据称,冯华君开发的麦金塔系统开发出中文输入法Fun Input Toy(FIT),以及iOS(即iPhone、iPad的中文输入法WeFIT,近年来一直是免费的。
3月15日,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公开发布《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侵犯知识产权。这使得百度再次陷入知识产权侵权的舆论漩涡。
此前,盛大文学亦曾起诉百度文库侵权,称“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2010年12月,文著协、盛大文学与磨铁图书公司共同发表了《针对百度文库侵权盗版的联合声明》,称必将与百度文库的侵权盗版行为斗争到底。
3月24日,百度文库与出版界代表为解决侵权纠纷进行的谈判正式破裂。在与作家和出版界代表谈判破裂后,百度副总裁朱光表示,3月29日下午3点前,所有的百度文学侵权类作品一定会删除干净。
分析人士指出,作为国内互联网领袖企业,百度的举动具有标杆意义。一旦百度做出表率,全力整顿侵权行为,并推出相应的付费服务,这一效应将可能传导至整个互联网产业。届时,包括新浪分享、豆丁网在内的内容免费分享网站都将面临同样的命运,而行业内流行多年的免费模式将面临终结。
据称,互联网著名数字音乐软件厂商酷狗音乐近日宣布将于下个版本正式推出音乐付费服务,这也标志着数字音乐这块互联网免费资源的最后阵地已被攻下。一旦酷狗开启付费服务,就意味着许多用户以后很难免费听到自己喜欢的歌曲了。
据统计,目前国内7000多家音乐网站中,只有不足20家拥有合法的内容提供权,正版比例不到0.3%。因此,说目前中国消费者在网上下载的音乐全都是盗版一点也不为过。
不单是音乐作品,一些网站提供的对文学、影视作品的免费下载、在线观看阅读,也往往没有著作权人的许可,一些网站对纸质媒体的独家报道、评论随意转载,很少支付报酬,还常常以“免费帮助人家扩大了影响力”来狡辩。
今年春节过后,不少网民吃惊地发现,国内最有影响的视听分享网站VeryCD悄然关闭。该网站创始人宣布,该网站将不再提供电影、电视剧和音乐的免费下载服务,并表示“去盗版化是顺势而为,目前要做的,是如何帮助用户便捷地获取到正版内容”。
近日,由乐视网发起,腾讯、迅雷、暴风影音等7家视频网站加盟的“电影网络院线发行联盟”宣布,将建立电影的收费在线播放平台。
为应对版权问题,目前包括优酷网、土豆网、搜狐等视频网站已纷纷推出付费观影服务,提供正版内容,包括《盗梦空间》、《让子弹飞》等热播电影均有付费收看服务。针对此类高清正版电影,一些视频网站开出了单片5元的价格。
因版权纠纷而备受关注的百度再有行动。百度将于今年5月发布新的音乐搜索“百度听”,以实现音乐服务正版化。百度发言人郭怡广表示,新服务将不再提供盗版音乐下载链接,通过“百度听”用户可以在线收听、下载正版音乐,创建音乐库。
这一切的背景是国家在加大打击盗版力度的同时,也在强化对版权的保护力度。近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或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
而早在2005年4月29日,国家版权局、国信息产业部联合出台《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另外,《著作权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法》中也有对保护网络版权问题的规定。
分析人士表示,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版权方对版权保护的重视,提供未经授权内容的网络服务商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届时,付费时代的到来不可逆转。
网络付费或面临险阻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作家们与百度的侵权纠纷,其争议背后的实质是利益争夺。百度文库文档分享模式只兼顾到网站、读者的利益,却把版权人的利益排除在外,这种商业模式是在钻法律空子,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
除了相关方的利益之争,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以及对网络“免费午餐”的偏爱,也是“百度式侵权”屡犯不止的原因。
事实上,网民的付费习惯有待培养。今年1月发布的《2010年中国网民网络视频应用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在网络视频用户中,19.7%的人在过去半年内下载或在线收看过高清视频,用户规模约为5584万。其中,6%的网络视频用户在过去半年曾付费收看过视频节目。在非付费用户中,72.9%的用户明确表示习惯免费收看视频,并且未来也没有付费收看网络视频的意愿。
分析指出,国内的版权方何时才能转变意识谋求与下载平台的合作,谁也无法预测。其次,在多数互联网用户尝尽免费下载的甜头之后,如何向他们收取费用,目前为止谁也没有办法开出良方。即使是网站真的实行收费下载,将自身变成版权方和用户之间的中介平台,但是如果不能解决中国网民接受度这个大难题,收费下载仍将难以实现。
与此同时,对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模式,网民也一直存在各种各样的担心,如价格是否合理,内容是否优良,付费后的用户体验能否比免费体验更好等等。只有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才会有人心甘情愿地付费。
截至2010年12月,中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3.62亿,使用率为79.2%。国内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2.84亿,在网民中的渗透率为62.1%。面对如此庞大的用户规模和使用率,一旦网络音乐、视频开始收费,收入规模显然不可小视。
虽然有不少专家和网民认为,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是大势所趋,但过去几年,不少网站尝试的收费服务,都因用户不买账等原因未能成功。
分析人士表示,百度陷入侵权的漩涡,反映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不健全。这种不健全,一方面是法律制度本身的不健全,比如对网络时代的作品传播和侵权规则,中国至今缺乏有效和系统的规定;另一方面是中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行政执法不完善,执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高。这些让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依然停留在司法个案的阶段,而没有成为普遍的共识和制度氛围。
截至今天,我们很少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去主动查处侵权行为。正是这种懈怠,让以百度为代表的众多商业传播机构找到了制度漏洞。
除了法律执行力度的因素外,分析人士指出,互联网时代里版权保护的困惑不是中国独有的。在网络发展与版权保护的博弈下,全世界都对网络著作权保护“力不从心”。而中国这个互联网大国由于人口效应和网络效应叠加在了一起,问题显得尤其突出。
因此,相关行业部门应行动起来,倡导良好的商业文化,旗帜鲜明地反对盗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应审视技术变革的步伐,加快修改完善。中国著作权法的许多规定还相对局限,在网络传播权、电子书业政策、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网络企业自律以及与侵权责任法的衔接等方面,跟不上文化产业和网络产业快速发展的步伐。
随着互联网在线应用技术的发展,内容提供者增多,法律制度在这方面目前还是空白,相对滞后,跟不上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应该加强这一领域的立法。
有关专家认为,法规是协调各方的最有力工具,一定要加大对盗版侵权者的处罚力度。中国可借鉴美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规则,即对盗版侵权者明知故犯,一旦发现即判处高额赔偿。只有在法律的威慑下,百度等强势网站才会考虑把诱人的蛋糕切分给原创者。
分析人士指出,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要彻底解决侵权纠纷,关键是要建立一种成熟的商业模式,这一商业模式须兼顾创作者、读者以及网站等三方利益。如Google数字阅读模式,采取支付或按比例分取广告盈利方式,很好保障了原创者、读者以及网站自身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百度与众作家的利益博弈,这对未来的司法、执法、立法肯定都有好处,但这也需要一个过程。因此,互联网收费时代还有点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