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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到了夏天。院子里的孩子们跟约好了似的,在某一个下午忽然地都跑出来玩了。孩子们追逐玩耍,妈妈们则站在一边聊育儿经。我发现,在兴趣班这个话题上,大家普遍的说法都是“给孩子自由選择的空间”,让孩子自己去决定他们到底喜欢什么,而不是简单地由家长为孩子做出選择。一个妈妈说:“我带孩子先去试听了美术课、钢琴课和芭蕾课。然后征求她的意见,看她自己愿意学什么,我不强迫她。”另一个妈妈接着说:“现在的孩子多幸福,有那么多選择,我们小时候哪知道選择是什么呀?”
選择并不意昧着自由
是啊,選择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已不再是一种奢侈。然而拥有選择的权利是否就意味着拥有了自由?是否代表着一切都由自己做主了呢?
并不尽然。诚然,当下的物质财富和资源使得商品数量和种类丰富得令人震惊,市场背后的神奇机制也给予我们无限的選择余地。在不远的过去,我们还只能凭着国家统一发放、限量供应的各种票证去购买生活必需品。而今光在超市出售的大米品牌就有不下30种,更不用说其他商品了。看过“非诚勿扰”节目的朋友一定有这样一个印象:男嘉宾在从24个美丽女生中選择心动女生时,虽然稍显紧张,但也掩饰不住那种喜滋滋的满足神情。
无论是在超市买东西,或是在饭店点菜,甚至是在婚恋网上寻找伴侣,自由選择的权利都使我们感到对自己的生活拥有了无比的控制力和自治权,我们也常常为選到满意的东西而感到高兴(眼前又浮现出男嘉宾成功牵手“动女生”之后喜不自禁的情景)。但是,我们的選择是否真的就是“自由”選择的结果呢?我们選择的是否真的是“至爱”呢?
被操控的選择
事实上,人们的選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决策情境和選项特征的影响,而后者是可以由营销者操控和设计的。也就是说,面对今天繁荣的商品市场,消费者在選择自己喜好的产品时,很多时候遭遇“被選择’’的命运。我在上课时常给MBA同学们讲一个例子,他们都表示深有同感。这是关于买房或是租房的一个现象,一个精通业务的房屋中介一般都先带客户看几所不好的房子,或很好但又十分昂贵的房子,最后再带客户看那些性价比稍好的房子。中介为什么不直接就为客户介绍合适的房子呢?显然,没有那些“不合理”的房子做参照系,客户不会立即对稍显合理的房子感到满意。当有了比较之后,那些“貌似”合理的房子就给了人们做出選择的充分理由。
然而,客户是否做出了一个真正理想的選择?试想,如果没有那些“不合理”房子作衬托,所谓“合理”的房子可能看上去也并不怎么吸引人,看房的人很可能会要求多看几个再做選择。换而言之,售房人员的“策略”使得消费者更加轻易地作出了决定,選了一个客观来说并不怎么样的房子。
另一个例子是行为决策学里的“妥协效应”,也就是说,消费者在選择时常常采取“中庸”态度。比如说一个消费者去商店想买一个苹果iTouch,他看到有三种iTouch可供選择:一个有8GB的内存,可以容纳1750首歌曲、10小时的视频及10000张照片,售价是RMB1999;一个是32GB的内存,可以容纳7000首歌曲、40小时的视频及40000张照片,售价是RMB2999;还有一个是64GB的内存,可以容纳14000首歌曲、80小时的视频及90000张照片,售价是RMB3999。研究发现,消费者大多数倾向于购买第二种iTouch,也就是功能配置不是最差同时也不是最贵的那款。
消费者为什么偏好“中庸”之道?原因就是他们做選择时进行了风险规避,其他两个選项不是太贵,就是某个配置最差。然而归根结底是因为,实际上消费者也并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哪种配置。基于这样的心理,营销者可以“偷换”中间项,比如说把64GB的款型变成中间项,而32GB和128GB变成其他两个選项,那么人们又会更多地選择64GB而非32GB的了。
“被”選择了吗?
为什么選择的自由并不能真正带给我们自由的選择呢?首先,这个“自由”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自由,而是一个市场给定限制下的自由。经济学中关于“理性人”的假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们拥有完整的信息和备選项,并在这样的前提下做出利益最大化的選择。然而人们不可能拥有完整信息,也不可能接触到无限的备選项,消费者永远处在信息不对称的那端。
事实上,商家掌握着商品信息并熟知消费者的心理特征,而消费者则是缺乏信息和专业知识的。所以说,商家提供给消费者什么样的選项和哪部分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消费者会做出怎样的選择,本质上并不是消费者自己在做决定。
再者,人们大多数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或是想要什么。我们当然知道自己爱吃甜的而不是苦的,喜欢亮色不喜欢暗色的衣服,但对很多商品的具体指标或参数却所知甚少。因此,我们只可能是从可供選择的選项中去揣摩、发现自己的喜好,或是相对而言最优的選项。所以,当我们在一堆“相貌平平”的選项中“晾艳”于一个中等偏上的货色时,是否该再琢磨琢磨,也许我们在選择的过程中已经“被”選择了。
现在的孩子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也享受着父辈们孩提时不敢奢望的丰富的精神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在学习自己去選择,学会独立,这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但是在高兴之余,不妨想想,也许我们给予孩子们的可選项就已经是被家长们过滤过的,或是被社会定义好的“默认選项”。孩子“自己的選择”未必实现了他们真正的自由。由此我想起一个朋友发出的感叹:“现在的孩子都多才多艺,非常优秀,但可惜的是,他们掌握的才艺和他们的优秀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選择并不意昧着自由
是啊,選择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已不再是一种奢侈。然而拥有選择的权利是否就意味着拥有了自由?是否代表着一切都由自己做主了呢?
并不尽然。诚然,当下的物质财富和资源使得商品数量和种类丰富得令人震惊,市场背后的神奇机制也给予我们无限的選择余地。在不远的过去,我们还只能凭着国家统一发放、限量供应的各种票证去购买生活必需品。而今光在超市出售的大米品牌就有不下30种,更不用说其他商品了。看过“非诚勿扰”节目的朋友一定有这样一个印象:男嘉宾在从24个美丽女生中選择心动女生时,虽然稍显紧张,但也掩饰不住那种喜滋滋的满足神情。
无论是在超市买东西,或是在饭店点菜,甚至是在婚恋网上寻找伴侣,自由選择的权利都使我们感到对自己的生活拥有了无比的控制力和自治权,我们也常常为選到满意的东西而感到高兴(眼前又浮现出男嘉宾成功牵手“动女生”之后喜不自禁的情景)。但是,我们的選择是否真的就是“自由”選择的结果呢?我们選择的是否真的是“至爱”呢?
被操控的選择
事实上,人们的選择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决策情境和選项特征的影响,而后者是可以由营销者操控和设计的。也就是说,面对今天繁荣的商品市场,消费者在選择自己喜好的产品时,很多时候遭遇“被選择’’的命运。我在上课时常给MBA同学们讲一个例子,他们都表示深有同感。这是关于买房或是租房的一个现象,一个精通业务的房屋中介一般都先带客户看几所不好的房子,或很好但又十分昂贵的房子,最后再带客户看那些性价比稍好的房子。中介为什么不直接就为客户介绍合适的房子呢?显然,没有那些“不合理”的房子做参照系,客户不会立即对稍显合理的房子感到满意。当有了比较之后,那些“貌似”合理的房子就给了人们做出選择的充分理由。
然而,客户是否做出了一个真正理想的選择?试想,如果没有那些“不合理”房子作衬托,所谓“合理”的房子可能看上去也并不怎么吸引人,看房的人很可能会要求多看几个再做選择。换而言之,售房人员的“策略”使得消费者更加轻易地作出了决定,選了一个客观来说并不怎么样的房子。
另一个例子是行为决策学里的“妥协效应”,也就是说,消费者在選择时常常采取“中庸”态度。比如说一个消费者去商店想买一个苹果iTouch,他看到有三种iTouch可供選择:一个有8GB的内存,可以容纳1750首歌曲、10小时的视频及10000张照片,售价是RMB1999;一个是32GB的内存,可以容纳7000首歌曲、40小时的视频及40000张照片,售价是RMB2999;还有一个是64GB的内存,可以容纳14000首歌曲、80小时的视频及90000张照片,售价是RMB3999。研究发现,消费者大多数倾向于购买第二种iTouch,也就是功能配置不是最差同时也不是最贵的那款。
消费者为什么偏好“中庸”之道?原因就是他们做選择时进行了风险规避,其他两个選项不是太贵,就是某个配置最差。然而归根结底是因为,实际上消费者也并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哪种配置。基于这样的心理,营销者可以“偷换”中间项,比如说把64GB的款型变成中间项,而32GB和128GB变成其他两个選项,那么人们又会更多地選择64GB而非32GB的了。
“被”選择了吗?
为什么選择的自由并不能真正带给我们自由的選择呢?首先,这个“自由”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自由,而是一个市场给定限制下的自由。经济学中关于“理性人”的假设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人们拥有完整的信息和备選项,并在这样的前提下做出利益最大化的選择。然而人们不可能拥有完整信息,也不可能接触到无限的备選项,消费者永远处在信息不对称的那端。
事实上,商家掌握着商品信息并熟知消费者的心理特征,而消费者则是缺乏信息和专业知识的。所以说,商家提供给消费者什么样的選项和哪部分的信息,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消费者会做出怎样的選择,本质上并不是消费者自己在做决定。
再者,人们大多数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什么或是想要什么。我们当然知道自己爱吃甜的而不是苦的,喜欢亮色不喜欢暗色的衣服,但对很多商品的具体指标或参数却所知甚少。因此,我们只可能是从可供選择的選项中去揣摩、发现自己的喜好,或是相对而言最优的選项。所以,当我们在一堆“相貌平平”的選项中“晾艳”于一个中等偏上的货色时,是否该再琢磨琢磨,也许我们在選择的过程中已经“被”選择了。
现在的孩子拥有优越的物质生活,也享受着父辈们孩提时不敢奢望的丰富的精神生活,更重要的是他们已经在学习自己去選择,学会独立,这是值得高兴的一件事。但是在高兴之余,不妨想想,也许我们给予孩子们的可選项就已经是被家长们过滤过的,或是被社会定义好的“默认選项”。孩子“自己的選择”未必实现了他们真正的自由。由此我想起一个朋友发出的感叹:“现在的孩子都多才多艺,非常优秀,但可惜的是,他们掌握的才艺和他们的优秀几乎是一模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