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收养法修订后1999年4月1日起施行,与旧收养法相比,放宽了很多限制,如收养人的年龄从年满三十五周岁下降到三十周岁,这是重大的进步,但为了使收养制度的价值得到更大的发挥,笔者认为还可以扩大被收养人的年龄范围以及取消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规定无配偶者不得实行收养行为、补充不完全收养制度、增加试收养期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