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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产品创新几乎都伴随着增信措施的应用和创新,法定担保方式属于增信的方式之一,但实践中还存在结构化、投资附加受让承诺、优先分配与补足收益约定、第三方承诺等非法定担保类增信措施。这些增信措施与法定担保的功能相似。但是大部分增信措施较为复杂,法律关系一般具有复合性,往往交易与担保关系交叉作用,并包含大量虚伪的意思表示,其本质上体现了民商事主体的自由意志,表现了债权的特征。商事交易中经常会出现这些类似的虚伪意思表示,但并不涉及国家、集体、公共利益。如果简单依真实原则视其为无效,难免会与社会经济生活实际脱节,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