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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现象的发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明确予以排除,并明确了排除的程序和规则。上述两个证据规定出台以来,庭审时被告人当庭翻供的情况和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尤其是被告人供述的质疑也不断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