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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不罚”是行政相对人第一次发生违法行为且违法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律制度.实行“首违不罚”有利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本文对“首违”、“不罚”,以及“首违不罚”的前提条件、适用程序、相关配套措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