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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李善所注《文选》流传最广,其所用的注解方式是为古今所称道的,他用大量当时留存的典籍中的文句来解释相关词语,开创了训诂全新的模式。这种训诂方法保留了大量散佚典籍的只言词组,以及现存典籍的大量佚文。
关键词:《史记》 李善注 《文选》
五帝本纪第一
1.《五帝本纪》:“虞舜者,名曰重华。”(册一,卷一,页31)
左太冲《魏都赋》李善注引《史记》作:“舜字重华。”(上册,卷六,页106)
案:“名曰重华”,李善注引作“字重华”,将舜之名,误引作舜之字。
《史记正义》:“孔安国云‘华,谓文德也,言其光文重合于尧’。瞽叟姓妫,妻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故姓姚。目重瞳子,故曰重华。字都君。”皇甫谧《帝王世纪》亦云:“舜,姚姓也,其先出自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有子曰敬康,敬康生勾芒,勾芒有子曰桥牛,桥牛生瞽叟,妻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故姓姚。目重瞳,故名重华,字都君。龙颜大口,黑色,身长六尺一寸,有圣德。”
“名”与“字”是不同的。所谓“名”,是每个人的特称,即个人在社会上所使用的符号。“字”则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所以称为“表字”。《仪礼注疏·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注云:“名者,质,所受于父母,冠成人,益文,故敬之也。”释云:“名是受于父母,为质。字者受于宾,为文。故君父之前称名,至于他人称字也。”
2.《五帝本纪》:“陶河滨,河滨器不苦窳。”(册一,卷一,页34)
左太冲《魏都赋》李善注引《史记》作:“舜居河滨,器不苦窳。”(上册,卷六,页103)
案:“陶”,李善注引作“居”。
胡本《文选考异》云“袁本、茶陵本无‘舜居’二字”。《五帝本纪》又有云:“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册一,卷一,页32)《史记正义》云:“蒲州,河东县,本属冀州。”言舜乃冀州蒲州人也。历山,《史记集解》引郑玄云“在河东”。
殷本纪第三
1.《殷本纪》:“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册一,卷三,页105)
阮嗣宗《咏怀》李善注引《史记》作:“史托曰:纣使师涓作新声,北里之舞。”(中册,卷二十三,页325)
案:“史记”,李善注引作“史托”。
《说文解字》:“记,疏也。”又:“托,寄也。”,两者意义毫不相关,但《文选》成公子安《啸赋》(上册,卷十八,页262)、卢子谅《赠刘琨并书》(中册,卷二十五,页358)、曹子建《七启》(中册,卷三十四,页488)中李善注均有引此句,且都作“史记”。此处李善注引作“史托”,应为版刻之错、手民之误矣。
周本纪第四
1.《周本纪》:“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册一,卷四,页112)
潘安仁《藉田赋》李善注引《史记》作:“后稷播植百谷。”(上册,卷七,页116)
案:“时”,李善注引为“植”。
《通志》、《文献通考》均作“播时百谷”《太平御览·礼仪部十一社稷》引《孔子家语》作“播植百谷”。《史记·五帝本纪》云:“汝后稷播时百谷”中郑玄注:“时,读曰莳。”(册一,卷一,页40),“时”应通“莳”,《说文解字》:“莳,更别种。”
2.《周本纪》:“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 狐。”(册一,卷四,页169)
谢宣远《张子房诗》李善注引《史记》作:“秦取周九鼎宝器,而迁西周。”(上册,卷二十一,页300)。
案:李善注引无“于 狐”三字,句意不明。
《史记集解》引徐广曰:“音惮。狐聚与阳人聚相近,在洛阳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间。”“迁西周”句意不明,西周公,人也。西周,国也。应为迁“西周公”,今据《史记》原文补之。
秦本纪第五
1.《秦本纪》:“八年,张仪复相秦,九年,司马错伐蜀,灭之。”(册一,卷五,页207)
钟子季《檄蜀文》李善注引《史记》作:“秦惠文君八年,张仪复相,伐蜀,灭之。”(中册,卷四十四,页624)
案:“司马错伐蜀”,李善注引为“张仪伐蜀,灭之”。
《史记索隐》:“《蜀王本纪》云‘张仪伐蜀,蜀王开战不胜,为仪所灭也’”。明确指出蜀乃为张仪所灭。《文选》李斯《上秦始皇书》李善注引《史记》:“……云孝王十年,纳魏上郡。张仪伐蜀,灭之。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中册,卷三十九,页544)亦作张仪灭蜀。
秦始皇本纪第六
1.《秦始皇本纪》:“秋,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册一,卷六,页259)
潘安仁《西征赋》李善注引《史记》作:“郑使者从闗东来,至华阴之野”。(上册,卷十,页152)
案:“秋”,李善注引作“郑”,误,“郑”应为“秋”之误字。
《史记·秦本纪》:“二十六年,齐王建与其相后胜发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将军王贲从燕南攻齐,得齐王建。秦初并天下。”由此可得,秦始皇二十六年,即公元前221年时,秦灭齐,统一天下,天下已俱归秦室,无郑国,更没有“郑使者”一说。且《史记·郑世家》云:“郑君乙立二年,郑负黍反,复归韩。十一年,韩伐郑,取阳城。二十一年,韩哀侯灭郑,并其国。”在郑康公乙二十一年,即公元前375年时,郑国已为韩所灭。
2.《秦始皇本纪》:“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徳。”(册一,卷六,页260)
沈休文《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史记》作:“始皇登之,不望南海。”(下册,卷五十九,页819)
案:“望于”,李善注引作“不望”。
李善引《史记》此处文时有两处,另一处颜延年《和谢监灵运诗》李善注则引《史记》作“始皇登之,望南海”(中册,卷二十六,页368)
李善征引《史记》时,前后征引文句不一致。《太平御览·地部十二》:“史记曰:秦始皇登之,以望南海。”从前后意义上来推断,必为“望南海”。《五礼通考》、《资治通鉴》、《通志》、《太平御览》、《册府元龟》、《艺文类聚》皆作始皇“望于南海”,可为旁证。
参考文献
[1]皇甫谧.《帝王世纪》.齐鲁书社,2000(5):16.
[2]郑玄、贾公彦.《仪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2):55.
[3]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12):52.
[4]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12):23.
[5]李昉.《太平御览》第一册.中华书局,1960(2):226.
关键词:《史记》 李善注 《文选》
五帝本纪第一
1.《五帝本纪》:“虞舜者,名曰重华。”(册一,卷一,页31)
左太冲《魏都赋》李善注引《史记》作:“舜字重华。”(上册,卷六,页106)
案:“名曰重华”,李善注引作“字重华”,将舜之名,误引作舜之字。
《史记正义》:“孔安国云‘华,谓文德也,言其光文重合于尧’。瞽叟姓妫,妻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故姓姚。目重瞳子,故曰重华。字都君。”皇甫谧《帝王世纪》亦云:“舜,姚姓也,其先出自颛顼。颛顼生穷蝉,穷蝉有子曰敬康,敬康生勾芒,勾芒有子曰桥牛,桥牛生瞽叟,妻曰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于姚墟,故姓姚。目重瞳,故名重华,字都君。龙颜大口,黑色,身长六尺一寸,有圣德。”
“名”与“字”是不同的。所谓“名”,是每个人的特称,即个人在社会上所使用的符号。“字”则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所以称为“表字”。《仪礼注疏·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注云:“名者,质,所受于父母,冠成人,益文,故敬之也。”释云:“名是受于父母,为质。字者受于宾,为文。故君父之前称名,至于他人称字也。”
2.《五帝本纪》:“陶河滨,河滨器不苦窳。”(册一,卷一,页34)
左太冲《魏都赋》李善注引《史记》作:“舜居河滨,器不苦窳。”(上册,卷六,页103)
案:“陶”,李善注引作“居”。
胡本《文选考异》云“袁本、茶陵本无‘舜居’二字”。《五帝本纪》又有云:“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册一,卷一,页32)《史记正义》云:“蒲州,河东县,本属冀州。”言舜乃冀州蒲州人也。历山,《史记集解》引郑玄云“在河东”。
殷本纪第三
1.《殷本纪》:“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册一,卷三,页105)
阮嗣宗《咏怀》李善注引《史记》作:“史托曰:纣使师涓作新声,北里之舞。”(中册,卷二十三,页325)
案:“史记”,李善注引作“史托”。
《说文解字》:“记,疏也。”又:“托,寄也。”,两者意义毫不相关,但《文选》成公子安《啸赋》(上册,卷十八,页262)、卢子谅《赠刘琨并书》(中册,卷二十五,页358)、曹子建《七启》(中册,卷三十四,页488)中李善注均有引此句,且都作“史记”。此处李善注引作“史托”,应为版刻之错、手民之误矣。
周本纪第四
1.《周本纪》:“帝舜曰:‘弃,黎民始饥,尔后稷播时百谷。”(册一,卷四,页112)
潘安仁《藉田赋》李善注引《史记》作:“后稷播植百谷。”(上册,卷七,页116)
案:“时”,李善注引为“植”。
《通志》、《文献通考》均作“播时百谷”《太平御览·礼仪部十一社稷》引《孔子家语》作“播植百谷”。《史记·五帝本纪》云:“汝后稷播时百谷”中郑玄注:“时,读曰莳。”(册一,卷一,页40),“时”应通“莳”,《说文解字》:“莳,更别种。”
2.《周本纪》:“秦取九鼎宝器,而迁西周公于 狐。”(册一,卷四,页169)
谢宣远《张子房诗》李善注引《史记》作:“秦取周九鼎宝器,而迁西周。”(上册,卷二十一,页300)。
案:李善注引无“于 狐”三字,句意不明。
《史记集解》引徐广曰:“音惮。狐聚与阳人聚相近,在洛阳南百五十里,梁、新城之间。”“迁西周”句意不明,西周公,人也。西周,国也。应为迁“西周公”,今据《史记》原文补之。
秦本纪第五
1.《秦本纪》:“八年,张仪复相秦,九年,司马错伐蜀,灭之。”(册一,卷五,页207)
钟子季《檄蜀文》李善注引《史记》作:“秦惠文君八年,张仪复相,伐蜀,灭之。”(中册,卷四十四,页624)
案:“司马错伐蜀”,李善注引为“张仪伐蜀,灭之”。
《史记索隐》:“《蜀王本纪》云‘张仪伐蜀,蜀王开战不胜,为仪所灭也’”。明确指出蜀乃为张仪所灭。《文选》李斯《上秦始皇书》李善注引《史记》:“……云孝王十年,纳魏上郡。张仪伐蜀,灭之。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中册,卷三十九,页544)亦作张仪灭蜀。
秦始皇本纪第六
1.《秦始皇本纪》:“秋,使者从关东夜过华阴平舒道”。(册一,卷六,页259)
潘安仁《西征赋》李善注引《史记》作:“郑使者从闗东来,至华阴之野”。(上册,卷十,页152)
案:“秋”,李善注引作“郑”,误,“郑”应为“秋”之误字。
《史记·秦本纪》:“二十六年,齐王建与其相后胜发兵守其西界,不通秦。秦使将军王贲从燕南攻齐,得齐王建。秦初并天下。”由此可得,秦始皇二十六年,即公元前221年时,秦灭齐,统一天下,天下已俱归秦室,无郑国,更没有“郑使者”一说。且《史记·郑世家》云:“郑君乙立二年,郑负黍反,复归韩。十一年,韩伐郑,取阳城。二十一年,韩哀侯灭郑,并其国。”在郑康公乙二十一年,即公元前375年时,郑国已为韩所灭。
2.《秦始皇本纪》:“上会稽,祭大禹,望于南海,而立石刻颂秦徳。”(册一,卷六,页260)
沈休文《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史记》作:“始皇登之,不望南海。”(下册,卷五十九,页819)
案:“望于”,李善注引作“不望”。
李善引《史记》此处文时有两处,另一处颜延年《和谢监灵运诗》李善注则引《史记》作“始皇登之,望南海”(中册,卷二十六,页368)
李善征引《史记》时,前后征引文句不一致。《太平御览·地部十二》:“史记曰:秦始皇登之,以望南海。”从前后意义上来推断,必为“望南海”。《五礼通考》、《资治通鉴》、《通志》、《太平御览》、《册府元龟》、《艺文类聚》皆作始皇“望于南海”,可为旁证。
参考文献
[1]皇甫谧.《帝王世纪》.齐鲁书社,2000(5):16.
[2]郑玄、贾公彦.《仪礼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2):55.
[3]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12):52.
[4]许慎.《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12):23.
[5]李昉.《太平御览》第一册.中华书局,1960(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