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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权是民事主体就其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以往对信用权的法律保护是间接的,没有确立其独立的法律地位,对损害信用权的救济是通过名誉权的保护方式予以实现的,但二者是两个彼此交叉的概念.为保障经营者在市场中合法经营,将信用权从人格权中独立出来,对其保护由间接变为直接,确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图通过介绍信用权目前的概况、侵害信用权民事责任的构成、抗辩事由等方面来完整的论述信用权的侵权与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