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心室造影在急性心梗并发室间隔穿孔封堵术中的应用价值

来源 :医学影像学杂志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1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评价左心室造影在急性心梗并发室间隔穿孔封堵术中的应用价值。方法7例患者术前均经超声心动图证实为急性心梗并发VSR,且7例均出现左心功能衰竭采用IABP辅助,待患者循环稳定行VSR封堵术,术中行左心室造影。结果回顾性分析7例急性心梗并发室间隔穿孔术中左心室造影表现,左心室造影可清晰显示急性心梗并发室间隔穿孔部位、形态、大小及房室瓣的反流。结论左心室造影是室间隔穿孔封堵术中关键环节之一,它能快速、准确的在术中确定室间隔穿孔部位破口大小,为VSR封堵器选择提供重要依据,为成功实施VSR封堵术提供有力保障。
其他文献
摘 要:金融科技催生的数字金融运营方式,因其跨国监管套利与金融通道媒介效应,极易冲击全球金融市场的稳定。传统的数字金融治理进路通常采用双边监管协作以遏制监管套利,但成本过度投入却未能获得更佳监管成效,造成监管资源耗散下的错配;而数字金融的通道效应则易诱发强势国家的监管标准单极化输出,出现长臂管辖或替代合规,诱致监管技术的固化。对此,须借法律多元主义支持下的软法治理路径,采用基于吸引而非强制的监管技
摘 要:纵观著作权权能的历史发展与现行范围,作品利用行为的责任定性包含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权利人开发某种利用行为潜在的社会福利能力越强,该利用行为越可能引发责任;另一方面,利用者对内容和传播方式的干预程度越高,越可能引发直接侵权责任。深层链接的侵权责任同样由这两项因素判定,而与服务器生成复制件这一技术特征无必然联系。如果非跳转链接对内容的选择程度很高,对内容展示和传输方式的干预很强,以致用户能够
摘 要:《民法典》第123条将知识产权规定为“专有的权利”,面临着知识产权专有的侵权法质疑,即“专有的权利”不能涵盖知识产权保护的制止不正当竞争模式,從而有损于《民法典》第123条知识产权条款的体系功能。知识产权专有的侵权法质疑是一个“伪命题”,因为《民法典》第123条知识产权条款和第120条侵权责任条款存在适用差异,知识产权保护的专有权模式和制止不正当竞争模式不宜以《民法典》第123条知识产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