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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1世纪的生物科学迅速发展,使人的生命走向“非自然化”与“自我控制化”,导致生命选择权的极度扩张,由此引起对生命伦理问题的争论。人是生物学生命与社会学生命的有机统一体,其生命标准取决于是否具有自我意识。生命的神圣与否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实践需要,在生命选择权的实施中必须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以及大多数人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