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法治保障

来源 :河北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bbbeatric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个人信息权属于人格权,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独特的民事法律制度,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总则》等法律中都进行了规制,《民法典》是保护公民隐私权、个人信息权最权威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系统化是维护人格权的需要.《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这两部法律,都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法律,但是二者在法律规制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民法典既对个人信息利用作出了民事法律规制,也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民事法律规制.民法典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基本路径是:从人格权保护角度完善对人脸识别的法律规制,从维护个人信息请求权出发完善司法救济制度,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
其他文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的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人民民主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继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深刻总结,揭示了人民民主实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伟业不断推进的内在逻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正塑造着社会主义新型民主,开创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新形态,昭示着实现现代化的多元发展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指引,体现了发展全过程
政党政治观是政党在政治实践中形成的关于政党发展和国家政权等政治问题的根本观点.中国共产党长期领导执政的地位决定了政治观在党和国家政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导向作用.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的民生政治观、民本政治观和天下政治观,中国共产党人推进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政治观发展演变的基本依据.回顾中国共产党政治观的百年演变历史,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为指导,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是中国共产党政治观发展演变的主
现代动员模式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与重要要求.党的社会动员模式经历了传统动员模式、过渡型动员模式与现代动员模式,对应着国家治理的政治统治、社会管理与现代化三个阶段.现代动员模式在动员主体结构、动员途径和载体、动员目标和背景、动员效果和效率等方面都与传统动员模式有着重大差异.2020年春节新冠肺炎疫情抗击战中的社会动员体现了现代动员模式在危机治理中的诸多特点,可以作为党的社会动员模式现代化的标志性事件.现代社会危机丛生、当前世界风云变幻,党在领导国家和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进一步完
近年来,“垃圾围城”的问题伴随城市化的发展愈发凸显,推动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势在必行.以S市为例,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针对城市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新模式进行探索,最终整合出在政府的主导下,政府、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GCES”核心任务联动模式.该模式能够根据不同阶段核心任务的具体要求,确定主要推动者和协同推动者,对于我国城市社区垃圾分类治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为人类认识运动的规则程式和实践活动的内在逻辑,思维方式是规制和指导人类活动背后的阿基米德点,虽然隐蔽但却重要.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带领广大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这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的内核则是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主义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根本思路,它由实践、历史、批判、人本和全球五个维度组成.其中,实践是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的理论前提;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的理论空间;批判是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的基
以当前我国小农户广泛存在的事实证伪马克思恩格斯“小农消亡论”实际上陷入两个误读:一是将我国小农户完全等同于“小农”,忽略了我国小农户在生产资料占有形式、价值追求等方面对“小农”的超越;二是割裂马克思恩格斯“小农消亡论”的整体性,未捕捉到消亡对象的真正所指及消亡的条件性与时间性.厘清马克思恩格斯“小农消亡论”的科学内涵是剖析我国小农户发展的根本进路,解读“小农消亡论”应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宏观背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马克思恩格斯“小农消亡论”的当代实践与发展.
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国人究竟是“知书”而“达理”,还是“知书”却“无理”?本文将“知书”与“达理”的关系转化为文化程度与道德素质之间的关系,运用定量分析方法,从道德影响因素的角度,尝试探讨我国公民文化水平的高低与其道德素质高低之间的微妙关系,以期对经济社会转型期“知书”的中国人是否“达理”作出令人信服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文化程度的高低(“知书”)并非是影响道德水平(“达理”)的重要变量,甚至无关紧要.同时提出的主要对策建议是:道德状况的改善(“达理”)需要诉诸其他更加可行的途径,而不
“文化冲突类犯罪”是社会文化价值观念相互矛盾与冲突的产物.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文化冲突作为文化的一个子现象,与犯罪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影响与决定犯罪的表现形式.“文化冲突类犯罪”有着犯罪群体普遍文化素质低下、犯罪现象背后的价值观念冲突严重以及犯罪诱因隐蔽性高的理论症结.面对“文化冲突类犯罪”,必须摒除机械使用法条主义,回归理性刑法观,用理性刑法思维去分析具体犯罪问题;在判断“危害行为”的过程中,融入“实质危害性”的判断要素;对“行为主体”的解读要融入“人格”的判断要素,才能真正有效地维护“
诺齐克以形式上的自我所有权来定义自由,进而把自由提升到了一个看似不可超越的地位,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社会主义自由与平等不兼容的观点.本文先是通过对诺齐克的自由理论进行拆解,来阐明科恩对诺齐克的反驳思路,然后在对其批判的基础之上,对自由与平等的张力问题做了进一步探讨.最后阐释了科恩的社会主义平等思想,由此深化了我们对社会主义平等价值理念的理解.
黑格尔耶拿政治哲学表现了他吸取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后而做出的理论转换,在这种转换中,黑格尔将劳动欲望作为实践的开端,并从劳动生产进入到艺术和哲学的精神领域,这说明在耶拿时期的黑格尔所秉承的就是实在哲学.接着,黑格尔对劳动实践所产生的社会效果进行了哲学上的分析,并据此着力为个体自由的实现而设定了伦理的实体框架,这是黑格尔对社会化大生产所带来的伦理变革而做出的反应.最后,黑格尔对劳动实践做出了社会制度化的设想,并据此表明,个体的自由和社会的伦理总体有其在现实层面上结合起来的可能,制度化既保护了个体的自由,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