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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文职雇员队伍作为人民公安机关的重要辅助性力量,默默无闻地奉献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安文职雇员制度,可以有力推动人民警察队伍人力资源结构优化,降低国家使用警察的经济成本,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益。在人事管理方面引入新的激励和竞争机制,能够激发广大在职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加快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