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rn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发[2008]284号)要求.全面了解各省(区、市)监测监管系统运行情况,加快推进监测监管系统的全面运行,做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支撑工作,部决定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