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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活教育是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精髓,创造教育是核心,民主教育是目标。其红线是:万年大计,教育为本,师德为本,育人为本,即以人为本,教育为根,德育为先。
关键词:生活教育 幼儿 鼓励教育
小班年龄段的幼儿的行为表现具有反复性、重复性的特点,任何行为习惯在幼儿期都处于萌芽阶段。既易于养成好习惯,一些坏习惯也易于得到纠正。为了让育人为本,我们老师要花更多的心思在孩子的身上。
心理学家斯金纳认为,成人的行为大部分是操作性行为,任何习得行为,都与及时强化有关。因此,可以通过强化来塑造或改造幼儿的行为。幼儿要做某一件事,其根本的目的就是想得到成人的注意。如果幼儿的一个行为发生后,成人立即予以注意,如加以赞扬、或加以呵责,都会起到强化的作用。如果一个幼儿出现了不良行为,如愤怒发作或无理取闹,成人可以暂时不予以理睬,采取“冷处理”,排除对他的注意。幼儿的这种不良行为由于得不到强化而逐渐消退。对于学前期的幼儿来说,是否多次得到外部刺激强化,尤其是成人对其行为的反应进行的强化,是他衡量自己行为是否妥当的唯一标准。
一、实施过程
那么我们在行动中又是如何来稳定幼儿的情绪呢?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幼儿的个性特点采用不同的强化措施。幼儿的性格、脾气、喜好不同,我们所采用的强化方式也应该是不一样的。按照教育发展的一般理念,幼儿行为习惯的教育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可归结为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二是良好的学习行为;三是具有较强的规范意识;四是还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团队意识,良好的心理素质等。这是由人是社会的动物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幼儿期幼儿的思维具有直观形象性,所以对幼儿的激励,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同时,还要将目标分成许多小目标,使目标始终处于幼儿的最近发展区中。当幼儿完成一个小目标后,要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如果目标定得太高,幼儿会因为不易达到或者说能够达到的希望很小而产生排斥感,这就很难充分调动幼儿为达到目标而做出努力的积极性。
鼓励教育。所谓鼓励教育就是通过当幼儿完成一项任务后,成人就要及时将完成情况的评价告诉他。要取得最好的激励效果,就应该在行为发生以后尽快采取适当的强化方法。在幼儿表现出某种良好的行为时,即使老师仅仅以点头或微笑的形式表示“已注意到这种行为”的简单反馈,也能起到正强化的作用。反之,如果老师对这种行为置之不理或反应漠然,那么这种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减小以至消失。
另外还有使用消极强化替代惩罚。消极强化是为了增强行为,激励行为,而惩罚是为了企图消除行为,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根据斯金纳建议以及教育的正面性来说,在教育过程中采用惩罚的方法是违背教育原则的,应该予以禁止。我们提倡以强化理论中的消退法来取代惩罚的方法,更多地发挥强化的作用。
二、实施策略
1.注重教育手段的有效性。
在如何对待幼儿的无理取闹的问题上大多数的家长都认同了对于幼儿需求的满足也要适可而止,只能规定到所容纳的范围之内,否则幼儿会得寸进尺。所以,家长运用强化的手段时,不能滥用,要注意其有效性的体现。必须在幼儿达到或基本完成了预定的目标,才能给予一定的强化刺激。如果,在幼儿还没有完成或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老师就心急的给予奖励,幼儿就会认为即使做不到老师也会奖励的。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强化刺激的意义了。同时,还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因此,作为教育者,在幼儿行为形成的过程中,要注重随时的观察、指导、鼓励,使其始终处于为完成目标而不懈努力的积极的状态中。这样,不但体现了强化的有效性,同时也培养了幼儿做事的坚持性。
2.注重教育的及时性。
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有的老师强化手段运用得太多,幼儿觉得无所谓;有的老师又运用得太少,幼儿会觉得遥不可及。这都不利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老师对幼儿良好行为形成过程的不够关注,致使幼儿良好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强化。有的教师对幼儿的要求过高,如果幼儿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稍稍出现一点偏差,就认为其没有达到,而取消原先的奖励。一个学期下来,对幼儿的行为表示赞许、鼓励、肯定的言行少之又少。相反,批评、斥责却不少,动不动就对幼儿予以严厉的批评,有些老师甚至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这样,幼儿行为中的闪光点总是因老师的忽略而得不到及时的强化。渐渐地,幼儿对各类活动就会失去兴趣,有的就会产生厌学情绪,觉得老师很凶的,在幼儿园不开心。严重者会产生一提上幼儿园就又哭又闹的现象。因此,我们认为,教师在组织各类教育活动时,要关注并捕捉到每个幼儿表现出来的良好行为,及时地运用积极的激励机制,使幼儿表现出的良好行为的萌芽得到及时的肯定,逐渐在情感意识上形成习惯。
3.控制好幼儿情绪的反复。
我们在运用间隔控制幼儿情绪的反复时,间隔时间不要太长,幼儿得到了老师的一次表扬或奖励之后,会有一个兴奋期。虽然,这个兴奋期与其得到的强化的强弱程度有关系,但是,由于幼儿年龄小,持久性和自控能力比较差,任何一个强化都不可能是长久的。因此。当一个强化的兴奋期过去以后,应该有下一个强化。但这下一个强化,幼儿往往很难获得。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样一种现象: 某位幼儿因良好的表现,好不容易获得了教师的一次表扬,但是,过一段时间以后,这位幼儿的表现又不那么好了。这时,教师就会非常失望地对幼儿说:“你看,老师刚刚表扬过你没几天,你的老样子又来了,看来,你这个人是不能表扬的。”其实,这问题不是出在幼儿身上,而是出在教师身上。幼儿在等待教师的第二次表扬,但是,幼儿等啊等,结果没有等到,幼儿的良好行为未能得到应有的强化,不良的行为当然就趁机抬头。老师不要“吝啬”: 不要吝啬于一丝欣赏的微笑、不要吝啬于一句赞扬的语言、不要吝啬于一次亲切的抚摸。
4.体现鼓励的差异性。
教育的对象是幼儿,而幼儿都是有个性的,每个幼儿都有自己适合的强化方式。比如,有的幼儿喜欢在公开的场合得到表扬、奖励,而有的幼儿则喜欢教师私下的鼓励; 有的幼儿喜欢教师的口头表扬,而有的幼儿则喜欢教师给予一个赞许的眼神、一个亲切的微笑; 有的幼儿喜欢物质的奖励,而有的幼儿则喜欢精神的激励,等等。此外,教师在运用鼓励手段时,除了应考虑幼儿的个性外,还应考虑幼儿的年龄因素。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对鼓励方式的选择也是有所不同。比如,对小班幼儿来说奖励一颗糖果是非常有效的奖励。对中班的幼儿来说,奖励小红花、五角星、卡通贴纸等可累积的物品更具激励性。而大班幼儿可以铅笔、练习本、橡皮、棋类等实用物品作为奖品,又或者在教室中创设“比比谁的星星多”、“大家来登山”等体现竞争性的环境,可能更能激发大班幼儿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在实践中,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因人而异地选择更适合的、更有效的强化手段。
最后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一定的任务意识,比如要让幼儿知道必须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才能去玩。用幼儿喜爱的活动去强化幼儿参与不喜爱的活动。比如,如果幼儿不喜欢阅读而喜欢听故事,可以让幼儿先完成一定的阅读任务之后再给幼儿讲故事。又比如,如果幼儿不喜欢写字而喜欢画画,就可以让幼儿先写好字然后再让幼儿去画画等等。由于这种方法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比较适合在幼儿年纪大点再进行。
幼儿教育是一项细致、复杂而又创造性的工作,教师只有掌握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的具体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关键词:生活教育 幼儿 鼓励教育
小班年龄段的幼儿的行为表现具有反复性、重复性的特点,任何行为习惯在幼儿期都处于萌芽阶段。既易于养成好习惯,一些坏习惯也易于得到纠正。为了让育人为本,我们老师要花更多的心思在孩子的身上。
心理学家斯金纳认为,成人的行为大部分是操作性行为,任何习得行为,都与及时强化有关。因此,可以通过强化来塑造或改造幼儿的行为。幼儿要做某一件事,其根本的目的就是想得到成人的注意。如果幼儿的一个行为发生后,成人立即予以注意,如加以赞扬、或加以呵责,都会起到强化的作用。如果一个幼儿出现了不良行为,如愤怒发作或无理取闹,成人可以暂时不予以理睬,采取“冷处理”,排除对他的注意。幼儿的这种不良行为由于得不到强化而逐渐消退。对于学前期的幼儿来说,是否多次得到外部刺激强化,尤其是成人对其行为的反应进行的强化,是他衡量自己行为是否妥当的唯一标准。
一、实施过程
那么我们在行动中又是如何来稳定幼儿的情绪呢?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幼儿的个性特点采用不同的强化措施。幼儿的性格、脾气、喜好不同,我们所采用的强化方式也应该是不一样的。按照教育发展的一般理念,幼儿行为习惯的教育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可归结为四个方面的教育:一是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二是良好的学习行为;三是具有较强的规范意识;四是还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团队意识,良好的心理素质等。这是由人是社会的动物的本质特征决定的。
幼儿期幼儿的思维具有直观形象性,所以对幼儿的激励,首先要设立一个明确的、鼓舞人心而又切实可行的目标。同时,还要将目标分成许多小目标,使目标始终处于幼儿的最近发展区中。当幼儿完成一个小目标后,要及时给予强化,这样不仅有利于目标的实现,而且通过不断的激励可以增强信心。如果目标定得太高,幼儿会因为不易达到或者说能够达到的希望很小而产生排斥感,这就很难充分调动幼儿为达到目标而做出努力的积极性。
鼓励教育。所谓鼓励教育就是通过当幼儿完成一项任务后,成人就要及时将完成情况的评价告诉他。要取得最好的激励效果,就应该在行为发生以后尽快采取适当的强化方法。在幼儿表现出某种良好的行为时,即使老师仅仅以点头或微笑的形式表示“已注意到这种行为”的简单反馈,也能起到正强化的作用。反之,如果老师对这种行为置之不理或反应漠然,那么这种行为重复发生的可能性就会减小以至消失。
另外还有使用消极强化替代惩罚。消极强化是为了增强行为,激励行为,而惩罚是为了企图消除行为,两者的目的是不同的。根据斯金纳建议以及教育的正面性来说,在教育过程中采用惩罚的方法是违背教育原则的,应该予以禁止。我们提倡以强化理论中的消退法来取代惩罚的方法,更多地发挥强化的作用。
二、实施策略
1.注重教育手段的有效性。
在如何对待幼儿的无理取闹的问题上大多数的家长都认同了对于幼儿需求的满足也要适可而止,只能规定到所容纳的范围之内,否则幼儿会得寸进尺。所以,家长运用强化的手段时,不能滥用,要注意其有效性的体现。必须在幼儿达到或基本完成了预定的目标,才能给予一定的强化刺激。如果,在幼儿还没有完成或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老师就心急的给予奖励,幼儿就会认为即使做不到老师也会奖励的。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强化刺激的意义了。同时,还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因此,作为教育者,在幼儿行为形成的过程中,要注重随时的观察、指导、鼓励,使其始终处于为完成目标而不懈努力的积极的状态中。这样,不但体现了强化的有效性,同时也培养了幼儿做事的坚持性。
2.注重教育的及时性。
在我们的教育实践中,有的老师强化手段运用得太多,幼儿觉得无所谓;有的老师又运用得太少,幼儿会觉得遥不可及。这都不利于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老师对幼儿良好行为形成过程的不够关注,致使幼儿良好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强化。有的教师对幼儿的要求过高,如果幼儿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稍稍出现一点偏差,就认为其没有达到,而取消原先的奖励。一个学期下来,对幼儿的行为表示赞许、鼓励、肯定的言行少之又少。相反,批评、斥责却不少,动不动就对幼儿予以严厉的批评,有些老师甚至对幼儿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这样,幼儿行为中的闪光点总是因老师的忽略而得不到及时的强化。渐渐地,幼儿对各类活动就会失去兴趣,有的就会产生厌学情绪,觉得老师很凶的,在幼儿园不开心。严重者会产生一提上幼儿园就又哭又闹的现象。因此,我们认为,教师在组织各类教育活动时,要关注并捕捉到每个幼儿表现出来的良好行为,及时地运用积极的激励机制,使幼儿表现出的良好行为的萌芽得到及时的肯定,逐渐在情感意识上形成习惯。
3.控制好幼儿情绪的反复。
我们在运用间隔控制幼儿情绪的反复时,间隔时间不要太长,幼儿得到了老师的一次表扬或奖励之后,会有一个兴奋期。虽然,这个兴奋期与其得到的强化的强弱程度有关系,但是,由于幼儿年龄小,持久性和自控能力比较差,任何一个强化都不可能是长久的。因此。当一个强化的兴奋期过去以后,应该有下一个强化。但这下一个强化,幼儿往往很难获得。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样一种现象: 某位幼儿因良好的表现,好不容易获得了教师的一次表扬,但是,过一段时间以后,这位幼儿的表现又不那么好了。这时,教师就会非常失望地对幼儿说:“你看,老师刚刚表扬过你没几天,你的老样子又来了,看来,你这个人是不能表扬的。”其实,这问题不是出在幼儿身上,而是出在教师身上。幼儿在等待教师的第二次表扬,但是,幼儿等啊等,结果没有等到,幼儿的良好行为未能得到应有的强化,不良的行为当然就趁机抬头。老师不要“吝啬”: 不要吝啬于一丝欣赏的微笑、不要吝啬于一句赞扬的语言、不要吝啬于一次亲切的抚摸。
4.体现鼓励的差异性。
教育的对象是幼儿,而幼儿都是有个性的,每个幼儿都有自己适合的强化方式。比如,有的幼儿喜欢在公开的场合得到表扬、奖励,而有的幼儿则喜欢教师私下的鼓励; 有的幼儿喜欢教师的口头表扬,而有的幼儿则喜欢教师给予一个赞许的眼神、一个亲切的微笑; 有的幼儿喜欢物质的奖励,而有的幼儿则喜欢精神的激励,等等。此外,教师在运用鼓励手段时,除了应考虑幼儿的个性外,还应考虑幼儿的年龄因素。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对鼓励方式的选择也是有所不同。比如,对小班幼儿来说奖励一颗糖果是非常有效的奖励。对中班的幼儿来说,奖励小红花、五角星、卡通贴纸等可累积的物品更具激励性。而大班幼儿可以铅笔、练习本、橡皮、棋类等实用物品作为奖品,又或者在教室中创设“比比谁的星星多”、“大家来登山”等体现竞争性的环境,可能更能激发大班幼儿的积极性。因此,我们在实践中,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幼儿,因人而异地选择更适合的、更有效的强化手段。
最后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一定的任务意识,比如要让幼儿知道必须先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然后才能去玩。用幼儿喜爱的活动去强化幼儿参与不喜爱的活动。比如,如果幼儿不喜欢阅读而喜欢听故事,可以让幼儿先完成一定的阅读任务之后再给幼儿讲故事。又比如,如果幼儿不喜欢写字而喜欢画画,就可以让幼儿先写好字然后再让幼儿去画画等等。由于这种方法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所以比较适合在幼儿年纪大点再进行。
幼儿教育是一项细致、复杂而又创造性的工作,教师只有掌握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的具体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