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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笔者将从以下3个方面来分析与理解迪尔凯姆对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探讨:哲学与社会学的关系;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规则;研究者解释社会现象的规则。
【关键词】社会现象;方法;研究规则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155-01
1 社会学独立于哲学
在迪尔凯姆所处的时代,社会学还没有完全与哲学分开,人们总是很自然的从哲学的领域去分析社会现象,而迪尔凯姆则清楚的认识到社会学必须与哲学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对社会学和哲学的发展都有好处。
从社会学的学科角度来讲,根据它的研究对象—社会现象,研究目的—解释并帮助促进社会的发展,社会学需要有自己的指导理论和原则,需要利用专门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即“社会学必须从普遍性中走出来,进入到现象的实际中去,以发现这些特殊的社会性质。”[1]那么社会学就必须摆脱哲学的羁绊,将自己界定为与哲学不同的另外一门人文学科,在此,迪尔凯姆强调了社会学所采用的一条重要原则,即所有社会现象都合乎因果关系的原则,因为这条原则不是出于主观的推理,不是形而上学的假设,而是出于实验的假设,以合理的演绎方法加以总结出来的,这里体现了迪尔凯姆尊重实验经验,力求尊重科学研究手段的思想。
从哲学的角度来讲,这种分离也是必要的。长期以来,哲学都是一种包罗万象的学科,随着自然科学中诸如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学科的分离,那些有着自己专门的研究对象,旨在解决具体问题的人文学科,诸如社会学、心理学也开始摆脱哲学那种单纯形而上学的假设和思辩,逐渐意识到自然科学的优越性,力图借鉴其科学的研究理念和方法来分析,解决自己学科的问题。而哲学面对这样的处境,也不是坏事,因为它同时为哲学本身的发展带来契机,缩小自己的研究范围,确定自己的研究理念,即透过这诸多事物的现象,透过诸多学科的理论,分析出它们背后的本质,这种本质不是单单通过思辩得来的,关键在于,它对事物客观性的重视。因而,各种专门学科的独立和发展,更是能为哲学的深化研究提供材料与手段。
2 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规则
迪尔凯姆所认为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规则是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这同时也可以被看作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基本原则,即重视社会现象的客观性。
在迪尔凯姆看来,当时的社会学像其它人文科学一样仍然处于主观意识阶段,还没有过渡到客观实际阶段。现实中人们习惯于把概念、成见放在行动和思考的首要地位,而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但是迪尔凯姆已经认识到社会现象是客观事物,如果要研究它,就必须把它当作客观事物来对待,同时,这也是其它一切科学的出发点和得以进步的前提。
在提出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基本原则之后,迪尔凯姆接着探讨了人们如何才能贯彻这项基本原则的具体规则:
(1)他提出科学研究中要排除所有成见。比如:社会学者必须清除常识导致的谬误和前人传下来的习惯中将成为科学研究桎梏的部分;在社会学者决定研究对象,或者在讲授他的研究成果时,不能乱用科学以外或没经过科学研究检验的概念;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还应该注意规避自己的感情,不要把满足自己心智的需要当作研究目的,感情只可以作为科学的对象,不能作为科学真理的标准。
(2)研究要从社会现象的外部共同特征入手,客观地观察事物的外部特征,以对所研究的对象加以明确的定义,这样,科学研究一开始就与事物的真实现象相接触。在选择研究对象的时候,应该注意所选的对象外形已经明确,并且具有一种团体现象的特征,而且,科学研究应该极尽可能的搜集到一切具有那种形状的现象,而不是仅仅选择一些所谓的有代表性的现象,因为“在开始从事研究的时候,无法知道事物内部的真实情况”。[2]在这个过程中,迪尔凯姆承认感觉、常识、概念的重要性,人们认识事物总还是要借助于主观的思维,但是,他强调这诸多主观的东西,必须要以符合客观事实为要。
(3)社会学者研究社会现象,必须从那些排除了个人特殊现象和已经确定的事物入手。在这里,迪尔凯姆补充强调科学研究最好先从确定的方面,容易进行科学调查的地方着手,待科学进步以后,再对那些人们的智力难以明白的现象作进一步的考察。
总之, 迪尔凯姆就研究者如何观察社会现象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性意义的建议,但这些大多只是开创性,原则性的探讨,迪尔凯姆还没有给出观察社会现象的具体方法手段和步骤,这需要人们沿着前人的思路继续分析。
3 研究者解释社会现象的规则
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过程是尽可能的收集感性材料,并对其作一些简单的分析。因此,接下来,迪尔凯姆对如何进一步的分析社会现象,很好的解释社会现象进行了探讨。
首先,迪尔凯姆认为要想弄清楚社会现象本身,就要弄清楚产生社会现象的真实原因和社会现象所实现的功能。在这里,他指出一个原则:一种社会现象只能通过其他社会现象去解释。也就是说,不能像孔德和斯宾塞那样用个人心理去分析社会现象,那样只会歪曲社会现象的真实性质。因为社会现象的基本特征是那种从个人身外作用于个人的力量,作用于个人意识的压力,它不同于个人的特殊现象。因而,要考察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等,就必须从集合体、整体的眼光来进行。
在这里,迪尔凯姆排除了心理学对社会学研究造成的过多干扰,并指出,社会学者在了解了心理学分析之后,必须超出心理学的分析,掌握社会学的专门知识,而心理学的论据只能作为参考。因此,他提出解释社会现象的规则应该是:社会现象的确切原因应该从那些以往的社会现象中寻找,社会现象的功能只能是社会性的功能,必须在这种现象与某种社会目的的关系中,即社会效应的关系中去寻找。这同时也体现了迪尔凯姆这样的观点,即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环境内部,社会现象的功能也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总之,正像迪爾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的绪论中所表示的那样,即建立一种明确的社会学方法以进行各种社会现象的特别研究,迪尔凯姆在他的理论探讨中也是这样尝试的,从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和社会性,到分析社会现象中的规则现象和不规则现象,再到探讨观察社会现象和解释、检验社会现象的规则,这些都体现出这位开创性社会学家的智慧和魄力。上述的理论成果在社会学界所具有的开创性意义将长久存在。
参考文献:
[1] [法] 埃米尔•迪尔凯姆著,胡伟译.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117.
[2] [法] 埃米尔•迪尔凯姆著,胡伟译.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33.
【关键词】社会现象;方法;研究规则
中图分类号:C91-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9-0155-01
1 社会学独立于哲学
在迪尔凯姆所处的时代,社会学还没有完全与哲学分开,人们总是很自然的从哲学的领域去分析社会现象,而迪尔凯姆则清楚的认识到社会学必须与哲学分离开来,这种分离对社会学和哲学的发展都有好处。
从社会学的学科角度来讲,根据它的研究对象—社会现象,研究目的—解释并帮助促进社会的发展,社会学需要有自己的指导理论和原则,需要利用专门的社会学研究方法。即“社会学必须从普遍性中走出来,进入到现象的实际中去,以发现这些特殊的社会性质。”[1]那么社会学就必须摆脱哲学的羁绊,将自己界定为与哲学不同的另外一门人文学科,在此,迪尔凯姆强调了社会学所采用的一条重要原则,即所有社会现象都合乎因果关系的原则,因为这条原则不是出于主观的推理,不是形而上学的假设,而是出于实验的假设,以合理的演绎方法加以总结出来的,这里体现了迪尔凯姆尊重实验经验,力求尊重科学研究手段的思想。
从哲学的角度来讲,这种分离也是必要的。长期以来,哲学都是一种包罗万象的学科,随着自然科学中诸如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学科的分离,那些有着自己专门的研究对象,旨在解决具体问题的人文学科,诸如社会学、心理学也开始摆脱哲学那种单纯形而上学的假设和思辩,逐渐意识到自然科学的优越性,力图借鉴其科学的研究理念和方法来分析,解决自己学科的问题。而哲学面对这样的处境,也不是坏事,因为它同时为哲学本身的发展带来契机,缩小自己的研究范围,确定自己的研究理念,即透过这诸多事物的现象,透过诸多学科的理论,分析出它们背后的本质,这种本质不是单单通过思辩得来的,关键在于,它对事物客观性的重视。因而,各种专门学科的独立和发展,更是能为哲学的深化研究提供材料与手段。
2 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规则
迪尔凯姆所认为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最基本规则是将社会现象当作客观事物来看待。这同时也可以被看作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基本原则,即重视社会现象的客观性。
在迪尔凯姆看来,当时的社会学像其它人文科学一样仍然处于主观意识阶段,还没有过渡到客观实际阶段。现实中人们习惯于把概念、成见放在行动和思考的首要地位,而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但是迪尔凯姆已经认识到社会现象是客观事物,如果要研究它,就必须把它当作客观事物来对待,同时,这也是其它一切科学的出发点和得以进步的前提。
在提出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基本原则之后,迪尔凯姆接着探讨了人们如何才能贯彻这项基本原则的具体规则:
(1)他提出科学研究中要排除所有成见。比如:社会学者必须清除常识导致的谬误和前人传下来的习惯中将成为科学研究桎梏的部分;在社会学者决定研究对象,或者在讲授他的研究成果时,不能乱用科学以外或没经过科学研究检验的概念;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还应该注意规避自己的感情,不要把满足自己心智的需要当作研究目的,感情只可以作为科学的对象,不能作为科学真理的标准。
(2)研究要从社会现象的外部共同特征入手,客观地观察事物的外部特征,以对所研究的对象加以明确的定义,这样,科学研究一开始就与事物的真实现象相接触。在选择研究对象的时候,应该注意所选的对象外形已经明确,并且具有一种团体现象的特征,而且,科学研究应该极尽可能的搜集到一切具有那种形状的现象,而不是仅仅选择一些所谓的有代表性的现象,因为“在开始从事研究的时候,无法知道事物内部的真实情况”。[2]在这个过程中,迪尔凯姆承认感觉、常识、概念的重要性,人们认识事物总还是要借助于主观的思维,但是,他强调这诸多主观的东西,必须要以符合客观事实为要。
(3)社会学者研究社会现象,必须从那些排除了个人特殊现象和已经确定的事物入手。在这里,迪尔凯姆补充强调科学研究最好先从确定的方面,容易进行科学调查的地方着手,待科学进步以后,再对那些人们的智力难以明白的现象作进一步的考察。
总之, 迪尔凯姆就研究者如何观察社会现象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性意义的建议,但这些大多只是开创性,原则性的探讨,迪尔凯姆还没有给出观察社会现象的具体方法手段和步骤,这需要人们沿着前人的思路继续分析。
3 研究者解释社会现象的规则
研究者观察社会现象的过程是尽可能的收集感性材料,并对其作一些简单的分析。因此,接下来,迪尔凯姆对如何进一步的分析社会现象,很好的解释社会现象进行了探讨。
首先,迪尔凯姆认为要想弄清楚社会现象本身,就要弄清楚产生社会现象的真实原因和社会现象所实现的功能。在这里,他指出一个原则:一种社会现象只能通过其他社会现象去解释。也就是说,不能像孔德和斯宾塞那样用个人心理去分析社会现象,那样只会歪曲社会现象的真实性质。因为社会现象的基本特征是那种从个人身外作用于个人的力量,作用于个人意识的压力,它不同于个人的特殊现象。因而,要考察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等,就必须从集合体、整体的眼光来进行。
在这里,迪尔凯姆排除了心理学对社会学研究造成的过多干扰,并指出,社会学者在了解了心理学分析之后,必须超出心理学的分析,掌握社会学的专门知识,而心理学的论据只能作为参考。因此,他提出解释社会现象的规则应该是:社会现象的确切原因应该从那些以往的社会现象中寻找,社会现象的功能只能是社会性的功能,必须在这种现象与某种社会目的的关系中,即社会效应的关系中去寻找。这同时也体现了迪尔凯姆这样的观点,即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社会环境内部,社会现象的功能也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总之,正像迪爾凯姆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的绪论中所表示的那样,即建立一种明确的社会学方法以进行各种社会现象的特别研究,迪尔凯姆在他的理论探讨中也是这样尝试的,从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和社会性,到分析社会现象中的规则现象和不规则现象,再到探讨观察社会现象和解释、检验社会现象的规则,这些都体现出这位开创性社会学家的智慧和魄力。上述的理论成果在社会学界所具有的开创性意义将长久存在。
参考文献:
[1] [法] 埃米尔•迪尔凯姆著,胡伟译.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117.
[2] [法] 埃米尔•迪尔凯姆著,胡伟译.社会学方法的规则[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