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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经济发展的供给侧改革对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结构和发展方向提出新要求。面对供给结构不能满足需求结构变化,以及海洋物质需求的迅速增加,而海洋资源环境自动修复能力趋于平缓的状况,加强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辽宁省应优化全省海洋资源要素的供给方式,拓展蓝色经济的发展空间,促进资源供给方向由生产向消费转变,充分利用市场的决定作用发展海洋经济,为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海洋经济 海洋产业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辽宁振兴必由之路。最近十年,辽宁的海洋经济发展迅猛,海洋经济产值从2003年的506.5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4,065亿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虽然辽宁省海洋经济总产值实现了相当大规模的逐年增加,但全省GDP总值的增速却呈现了下降趋势,从2003年的21%到2004年的90%,之后逐渐降至2013年的6%。海洋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能力成为了辽宁省海洋经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海洋供给侧改革的大前提下,加强海陆统筹發展,提高海洋科技、海洋建设等要素的生产率,通过扩大海洋经济的供给,来满足适时适当需求,不但能够促进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辽宁省海洋经济的现状分析
1.辽宁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现状。2010年,辽宁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12.1:43.4:44.5;2012年,辽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13.2:39.5:47.3;2014年,辽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13.4:37.5:49.1。目前辽宁海洋产业结构展现出一稳二降三升的局面。有数据表明,辽宁海洋第一产业比重在逐年下降,稳定在13%左右;海洋第二产业比重徘徊在40%左右,但在2014年跌破40%,下降趋势凸显;海洋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几乎占领二分之一。由此可见,辽宁海洋产业结构即使调整到了一定程度,取得了相应的效果,但是在全国产业结构比重的环境中,第二产业的比重仍然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这表明了辽宁海洋产业结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数据显示,海洋渔业、海上运输业等传统海洋产业仍占辽宁省海洋经济总产值的一半以上,海洋渔业作为整个海洋产业的重要支柱,其生产方式简单,水产加工业落后于其他地区,依旧不能产生更高的附加值。然而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科技处理、海洋能源开发和利用、海产品的密集加工和海水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新兴技术产业开发能力不足,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规模有所限制,海洋综合开发依旧处于起步阶段,竞争优势不突出。
2.辽宁省海洋经济主要行业供给情况。辽宁省海洋产业较为密集,规模可观的有四大行业,主要为:滨海旅游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特别是滨海旅游业,其增长速度迅速,以十倍、几十倍的速率增长,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总比重的十分之一。辽宁省的传统海洋产业正在历经转型上升期,以海洋船舶工业为例,由之前的突出增长到现在的负增长,发展的最大障碍已经变为产能的供给量严重过剩、技术滞后等原因。新兴的海洋产业虽然整体发展较快,但是其面临的瓶颈问题--发展速度不稳定已经成为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必须攻克的难关。以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为例,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在取得了明显效益后,一直备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注;但从整体角度出发,辽宁省在规模、技术、水平上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科技攻关能力不强,缺乏统一规划,政府政策效果不佳,海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重较低等问题突出。
3.辽宁省海洋经济海洋生产要素概况。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在“十二五”时期,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在辽宁省提出了建设海洋强省的目标。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建设“海上辽宁”这一初想,从提出战略目标到具体实践和全面实施的飞跃,辽宁省沿海经济的发展建设上升为国家重点培养战略,辽宁省在制度、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加大了要素投入,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海洋制度逐步完善。辽宁省成立了海洋经济调查小组,协调组织领导全省海洋经济战略实施重大事项。并先后出台《辽宁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领先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中的作用,构建海洋与渔业发展支撑保障体系,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完善地方海岛保护规划体系,构建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蓝色生态屏障,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护屏障。
科技投入产出增效明显。根据测算,“十二五”期间科技贡献率约为50%,其中海洋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约为3.5%。随着海洋科技日益创新,海洋科技的比重越来越大。辽宁省以其拥有一批如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国内知名专业院校这一优势,对发展海洋科技和高等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后盾。研究表明,截至2017年,辽宁省共有海洋科研及教育机构约为50余家,其中科研院所17家,高等教育机构16家,从业人员一万余人。辽宁省海洋科研平台逐步完善,将“科技兴海”放在海洋开发首要的位置,继续贯彻“科技兴海”这一战略,加强海洋科技与海洋产业的联系,加快海洋高技术向传统海洋产业的渗透,提高传统海洋产业的产值,增强国际综合竞争能力。海洋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加强对海洋药物技术、海水增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海洋化工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鼓励支持以科技为主要着力点的海洋科技项目发展,建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建立新型科技兴海模式,推动新兴产业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海洋产业层次,加快海洋经济的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为支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辽宁省每年安排海洋经济专项资金5亿多元,重点扶持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领域。依据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开发战略部署,近年来辽宁省根据自身重工业制造业的优势,政府接连出台政策,推动海洋工程制造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抢占国内国际海工装备制造产业的制高点。2016年,辽宁省海洋经济稳定增长,海洋生产总值实现4570亿元,同比增长3.6%。 三、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必要性分析
1.海洋产业结构问题迫切需要供给侧改革。辽宁省海洋第一、二、三产业齐驱并进共同发展,可以更好地促进海洋经济增长。就关联度而言,海洋第二产业是主导产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对于带动第一、三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建立坚实的第二产业基础上,海洋第三产业发展才能更加稳定,长远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质量才能更高。然而辽宁省海洋第二产业比重略显降低趋势,海洋经济总产值也开始下滑。从海洋第二产业的具体行业来看,传统的海洋产业遇到产能过剩的问题,新兴海洋产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发展不稳定、差异大,对海洋经济的贡献度较低,使海洋经济很难持续发展。并且,现阶段辽宁省海洋第三产业在以海洋运输业和海洋旅游业为主导,海洋信息服务以及海洋监测等服务业不完善,应该由政府提出发展规划,加大对海洋服务业的投入及关注度,实现辽宁省海洋第三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海洋产业供给端与需求端不协调需要供给侧改革。高效利用的海洋产业供给可以满足需求端要求与质量。现阶段,辽宁省传统海洋产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需要去产能、去库存,新兴海洋产业技术含量高导致成本较高,不能提供有效的供给;同时,随着人民大众对高品质、多元化、个性化、高端化海洋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而海洋产品的供给方式仍然没有更新,没能及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造成海洋产业供给方与需求方不匹配,所以需要对供给侧结构性进行整体改革。
3.海洋产业融合度低的问题迫切需要供给侧改革。当前海洋产业结构还不完善,产业联系断断续续,最主要反应在生产能力不足,无法参与竞争、产品深加工方面技能滞后、缺乏对服务行业的指导、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无法建立联合机制,各环节利益分配不合理,中间环节多,交易成本层层累加,使得生产环节获益明显偏低,上游生产积极性受挫,产业深度融合的活力还没有完全迸发。
四、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路径设计
当前,供给侧不适应需求侧的变化,这使得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滞后,要素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海洋产能相对过剩;海洋的供给效能不足,新兴产业缺乏创新能力;生产要素的有效需求很难达到,高端配置更是触不可及,这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进程。因此,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发展要以供给侧为主要着手点,加快海洋产业结构的升级,實现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的供需平衡。具体路径设计如下:
1.坚持做加法,补短板、强产品,扩大供给。加快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大对新兴海洋产业的扶持,以推动发展。首先,要巩固和发展已有的第一产业。即使第一产业对海洋经济的作用不够凸显,但是其基础性的地位以及本身的脆弱性,政府都有义务出台相关的政策维护其基础性的坚实地位,同时结合各个地区海洋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海洋渔业,实现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对海洋经济的作用,加强对海洋科技的重视并且加大投入力度,出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提高第二产业的科技含量,大力扶持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实现海洋经济方式的新型转变,为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最后,发挥海经济洋第三产业的作用。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实质上是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海洋资源在各海洋产业之间实现有效倾斜的过程。现阶段,辽宁省海洋第三产业应以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环境监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不断推动滨海旅游业的发展。辽宁省的滨海旅游业如果要开拓市场,走向国际舞台,就必须抓住海洋生态、海洋文化这一特点。实行高端细致的旅游服务,发展海洋深度旅游开发。例如,海滨度假旅游、海上观光旅游、海岛旅游和涉海专项旅游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利用科学估算旅游环境容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海洋经济的进步。
2.坚持做减法,去产能、调结构,减少无效供给。为实现传统产业质的突破,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尽力去除剩余产能。关于新兴海洋产业,需要不断创新投资、融资等经营模式,重视科技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通过产学研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方式的进步,实现海洋产业的全面发展。国际上有众多成功的海洋经济发展经典案例,说明海洋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辽宁省拥有大连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许多国内知名的科研院校,应逐步加大对海洋科技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海洋产业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与此同时,为保证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磐石地位,就必须去产能、调结构,减少无效供给,发挥海洋产业的辐射作用。对于辽宁省目前的海洋产业,要从整体社会需求角度出发选择海洋主导产业,根据辽宁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需求,着重发展能源、资源呈稀缺状态的海洋产业;发展缓解沿海地区的就业问题,对解决就业问题贡献大的海洋产业,即知识密集型产业;以及能够全面带动和促进海洋各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海洋产业。
3.坚持做乘法,增要素、提效率,矫正要素配置扭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海洋生产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就是发展海洋生产力”。这些事实就是生产力之所以能在海洋资源与海洋生态中处于重要地位的缘由,并且描述了海洋生态环境与海洋生产力之间的内在联系。要善于做加法,加大对海洋生态环境这个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为优质生态产品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空间,使海洋生态环境在供给侧改革中发挥双倍效应,使海洋新兴产业以几何式增长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辽宁省必须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海洋资源的休养与维护,从而促进海洋经济的进步,避免走弯路,实现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辽宁省相关单位应积极扩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发挥其带头作用,逐步建设出完善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建设美丽海洋。其次,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以“海+渔”为切入点,推进辽宁省地方近岸海域综合统一执法。再次,推动海洋环境保护的海洋督察制度建设,推进辽宁省陆域海域一体化联动督察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最后,加强对海域使用审批标准和制度的管理,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科学的划分海洋资源,加强海上工作者执法和监督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4.坚持做除法,禁红线、强保障,寻求最大公约数。在新常态、新趋势下应再次把握住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的机遇,将海洋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行,实现辽宁海洋资源的持续有效供给。对辽宁省海洋资源供给结构对症下药,发挥海洋科技的作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同时优化海洋资源配置,打破辽宁省海洋资源的禁锢。实现海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优化海洋不同的功能区域,科学布局;拓展海岸线周围的利用空间,将港口、岸线、海域与城市、商业的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个海洋工业区,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率,推动全国海洋经济协调发展,不偏不倚。规定海洋生态保护的红线区,列明禁止开发、禁止使用的项目,避免超过海洋环境的承载能力。在涉海用地上“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鼓励、支持、引导项目的建设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密集,从自身防止过度填海用海,实现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五、结语
辽宁省应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推进海洋经济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推动辽宁经济健康发展、建设海洋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赵维良,刑青.辽宁海洋产业结构分析及优化对策[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四期.
[2]王志文,段鹏琳.推进海洋经济供给侧结构改革[J].浙江经济,2016年第22期.
[3]张玉洁,段晓峰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广东省实现海洋资源有效供给的思路研究[J].海洋经济,2016年12月.
[4]王江濤.我国海洋空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对策[J].经济纵横,2016年第4期.
[5]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海洋统计年鉴》、《辽宁统计年鉴》加工整理得到。
作者简介:通讯作者:刘洋(1985—)女。民族:汉。黑龙江人。学历:经济学博士,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海洋管理,渔政管理。曹晶(1995—)女。辽宁大连人。学历:大连海洋大学2017级法律硕士。刘一祎(1995—)女。民族:汉。辽宁锦州人。学历:大连海洋大学2017级法律硕士。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7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委托课题“基于‘四个驱动’的辽宁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路径研究”,2016年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及政策组合研究”(W201608),大连海洋大学社科联2016年度课题立项“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研究”(2016xsklyb-17),2016年度辽宁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重点课题“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与法律对策研究”(2016hyfxyjh05),2017年辽宁省法学会课题“我国海域使用督察制度研究”(LNFXH2017C010)阶段性研究成果.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海洋经济 海洋产业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辽宁振兴必由之路。最近十年,辽宁的海洋经济发展迅猛,海洋经济产值从2003年的506.5亿元增长至2013年的4,065亿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虽然辽宁省海洋经济总产值实现了相当大规模的逐年增加,但全省GDP总值的增速却呈现了下降趋势,从2003年的21%到2004年的90%,之后逐渐降至2013年的6%。海洋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能力成为了辽宁省海洋经济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海洋供给侧改革的大前提下,加强海陆统筹發展,提高海洋科技、海洋建设等要素的生产率,通过扩大海洋经济的供给,来满足适时适当需求,不但能够促进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辽宁省海洋经济的现状分析
1.辽宁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现状。2010年,辽宁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12.1:43.4:44.5;2012年,辽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13.2:39.5:47.3;2014年,辽宁海洋经济三次产业结构比例分别为13.4:37.5:49.1。目前辽宁海洋产业结构展现出一稳二降三升的局面。有数据表明,辽宁海洋第一产业比重在逐年下降,稳定在13%左右;海洋第二产业比重徘徊在40%左右,但在2014年跌破40%,下降趋势凸显;海洋第三产业比重逐年上升,几乎占领二分之一。由此可见,辽宁海洋产业结构即使调整到了一定程度,取得了相应的效果,但是在全国产业结构比重的环境中,第二产业的比重仍然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这表明了辽宁海洋产业结构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数据显示,海洋渔业、海上运输业等传统海洋产业仍占辽宁省海洋经济总产值的一半以上,海洋渔业作为整个海洋产业的重要支柱,其生产方式简单,水产加工业落后于其他地区,依旧不能产生更高的附加值。然而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生物工程、海洋科技处理、海洋能源开发和利用、海产品的密集加工和海水循环利用等方面的新兴技术产业开发能力不足,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规模有所限制,海洋综合开发依旧处于起步阶段,竞争优势不突出。
2.辽宁省海洋经济主要行业供给情况。辽宁省海洋产业较为密集,规模可观的有四大行业,主要为:滨海旅游业、海水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渔业,特别是滨海旅游业,其增长速度迅速,以十倍、几十倍的速率增长,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总比重的十分之一。辽宁省的传统海洋产业正在历经转型上升期,以海洋船舶工业为例,由之前的突出增长到现在的负增长,发展的最大障碍已经变为产能的供给量严重过剩、技术滞后等原因。新兴的海洋产业虽然整体发展较快,但是其面临的瓶颈问题--发展速度不稳定已经成为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必须攻克的难关。以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为例,我国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和综合利用,在取得了明显效益后,一直备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关注;但从整体角度出发,辽宁省在规模、技术、水平上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科技攻关能力不强,缺乏统一规划,政府政策效果不佳,海洋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比重较低等问题突出。
3.辽宁省海洋经济海洋生产要素概况。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是在“十二五”时期,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海洋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在辽宁省提出了建设海洋强省的目标。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建设“海上辽宁”这一初想,从提出战略目标到具体实践和全面实施的飞跃,辽宁省沿海经济的发展建设上升为国家重点培养战略,辽宁省在制度、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加大了要素投入,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加快了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海洋制度逐步完善。辽宁省成立了海洋经济调查小组,协调组织领导全省海洋经济战略实施重大事项。并先后出台《辽宁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2020年)》、《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规划,领先发挥市场在海洋资源中的作用,构建海洋与渔业发展支撑保障体系,促进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完善地方海岛保护规划体系,构建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的蓝色生态屏障,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效保护屏障。
科技投入产出增效明显。根据测算,“十二五”期间科技贡献率约为50%,其中海洋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约为3.5%。随着海洋科技日益创新,海洋科技的比重越来越大。辽宁省以其拥有一批如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等国内知名专业院校这一优势,对发展海洋科技和高等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后盾。研究表明,截至2017年,辽宁省共有海洋科研及教育机构约为50余家,其中科研院所17家,高等教育机构16家,从业人员一万余人。辽宁省海洋科研平台逐步完善,将“科技兴海”放在海洋开发首要的位置,继续贯彻“科技兴海”这一战略,加强海洋科技与海洋产业的联系,加快海洋高技术向传统海洋产业的渗透,提高传统海洋产业的产值,增强国际综合竞争能力。海洋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加强对海洋药物技术、海水增养殖技术、食品加工技术、海洋化工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新动力。鼓励支持以科技为主要着力点的海洋科技项目发展,建设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金融机构等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建立新型科技兴海模式,推动新兴产业科技兴海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海洋产业层次,加快海洋经济的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为支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辽宁省每年安排海洋经济专项资金5亿多元,重点扶持海岛基础设施建设、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海洋科技、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领域。依据辽宁省沿海经济带开发战略部署,近年来辽宁省根据自身重工业制造业的优势,政府接连出台政策,推动海洋工程制造产业快速发展,积极抢占国内国际海工装备制造产业的制高点。2016年,辽宁省海洋经济稳定增长,海洋生产总值实现4570亿元,同比增长3.6%。 三、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必要性分析
1.海洋产业结构问题迫切需要供给侧改革。辽宁省海洋第一、二、三产业齐驱并进共同发展,可以更好地促进海洋经济增长。就关联度而言,海洋第二产业是主导产业,第二产业的发展对于带动第一、三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在建立坚实的第二产业基础上,海洋第三产业发展才能更加稳定,长远可持续,海洋经济发展质量才能更高。然而辽宁省海洋第二产业比重略显降低趋势,海洋经济总产值也开始下滑。从海洋第二产业的具体行业来看,传统的海洋产业遇到产能过剩的问题,新兴海洋产业虽然发展速度较快,但是发展不稳定、差异大,对海洋经济的贡献度较低,使海洋经济很难持续发展。并且,现阶段辽宁省海洋第三产业在以海洋运输业和海洋旅游业为主导,海洋信息服务以及海洋监测等服务业不完善,应该由政府提出发展规划,加大对海洋服务业的投入及关注度,实现辽宁省海洋第三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海洋产业供给端与需求端不协调需要供给侧改革。高效利用的海洋产业供给可以满足需求端要求与质量。现阶段,辽宁省传统海洋产业存在产能过剩的问题,需要去产能、去库存,新兴海洋产业技术含量高导致成本较高,不能提供有效的供给;同时,随着人民大众对高品质、多元化、个性化、高端化海洋产品的需求不断提高,而海洋产品的供给方式仍然没有更新,没能及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造成海洋产业供给方与需求方不匹配,所以需要对供给侧结构性进行整体改革。
3.海洋产业融合度低的问题迫切需要供给侧改革。当前海洋产业结构还不完善,产业联系断断续续,最主要反应在生产能力不足,无法参与竞争、产品深加工方面技能滞后、缺乏对服务行业的指导、渔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无法建立联合机制,各环节利益分配不合理,中间环节多,交易成本层层累加,使得生产环节获益明显偏低,上游生产积极性受挫,产业深度融合的活力还没有完全迸发。
四、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路径设计
当前,供给侧不适应需求侧的变化,这使得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滞后,要素发生变化,从而导致海洋产能相对过剩;海洋的供给效能不足,新兴产业缺乏创新能力;生产要素的有效需求很难达到,高端配置更是触不可及,这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发展进程。因此,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发展要以供给侧为主要着手点,加快海洋产业结构的升级,實现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的供需平衡。具体路径设计如下:
1.坚持做加法,补短板、强产品,扩大供给。加快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大对新兴海洋产业的扶持,以推动发展。首先,要巩固和发展已有的第一产业。即使第一产业对海洋经济的作用不够凸显,但是其基础性的地位以及本身的脆弱性,政府都有义务出台相关的政策维护其基础性的坚实地位,同时结合各个地区海洋资源禀赋,发展特色海洋渔业,实现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对海洋经济的作用,加强对海洋科技的重视并且加大投入力度,出台政策鼓励科技创新,提高第二产业的科技含量,大力扶持海水淡化、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实现海洋经济方式的新型转变,为海洋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最后,发挥海经济洋第三产业的作用。海洋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升级,实质上是以市场为导向,引导海洋资源在各海洋产业之间实现有效倾斜的过程。现阶段,辽宁省海洋第三产业应以海洋交通运输业和海洋环境监测等现代服务业为主,不断推动滨海旅游业的发展。辽宁省的滨海旅游业如果要开拓市场,走向国际舞台,就必须抓住海洋生态、海洋文化这一特点。实行高端细致的旅游服务,发展海洋深度旅游开发。例如,海滨度假旅游、海上观光旅游、海岛旅游和涉海专项旅游等;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利用科学估算旅游环境容量,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推动海洋经济的进步。
2.坚持做减法,去产能、调结构,减少无效供给。为实现传统产业质的突破,政府要加大科技投入,尽力去除剩余产能。关于新兴海洋产业,需要不断创新投资、融资等经营模式,重视科技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主导性作用,通过产学研协同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方式的进步,实现海洋产业的全面发展。国际上有众多成功的海洋经济发展经典案例,说明海洋经济高速发展的关键在于提高海洋产业的科技含量。辽宁省拥有大连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许多国内知名的科研院校,应逐步加大对海洋科技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海洋产业人力资源支撑体系,加大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与此同时,为保证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磐石地位,就必须去产能、调结构,减少无效供给,发挥海洋产业的辐射作用。对于辽宁省目前的海洋产业,要从整体社会需求角度出发选择海洋主导产业,根据辽宁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需求,着重发展能源、资源呈稀缺状态的海洋产业;发展缓解沿海地区的就业问题,对解决就业问题贡献大的海洋产业,即知识密集型产业;以及能够全面带动和促进海洋各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海洋产业。
3.坚持做乘法,增要素、提效率,矫正要素配置扭曲。“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海洋生产力,改善海洋生态环境就是发展海洋生产力”。这些事实就是生产力之所以能在海洋资源与海洋生态中处于重要地位的缘由,并且描述了海洋生态环境与海洋生产力之间的内在联系。要善于做加法,加大对海洋生态环境这个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为优质生态产品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空间,使海洋生态环境在供给侧改革中发挥双倍效应,使海洋新兴产业以几何式增长推动海洋经济发展。辽宁省必须重视海洋环境的保护和海洋资源的休养与维护,从而促进海洋经济的进步,避免走弯路,实现辽宁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辽宁省相关单位应积极扩散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发挥其带头作用,逐步建设出完善的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建设美丽海洋。其次,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以“海+渔”为切入点,推进辽宁省地方近岸海域综合统一执法。再次,推动海洋环境保护的海洋督察制度建设,推进辽宁省陆域海域一体化联动督察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最后,加强对海域使用审批标准和制度的管理,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科学的划分海洋资源,加强海上工作者执法和监督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4.坚持做除法,禁红线、强保障,寻求最大公约数。在新常态、新趋势下应再次把握住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的机遇,将海洋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行,实现辽宁海洋资源的持续有效供给。对辽宁省海洋资源供给结构对症下药,发挥海洋科技的作用,促进海洋经济的发展,同时优化海洋资源配置,打破辽宁省海洋资源的禁锢。实现海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优化海洋不同的功能区域,科学布局;拓展海岸线周围的利用空间,将港口、岸线、海域与城市、商业的发展相结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个海洋工业区,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率,推动全国海洋经济协调发展,不偏不倚。规定海洋生态保护的红线区,列明禁止开发、禁止使用的项目,避免超过海洋环境的承载能力。在涉海用地上“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鼓励、支持、引导项目的建设向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密集,从自身防止过度填海用海,实现海洋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
五、结语
辽宁省应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着力推进海洋经济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为推动辽宁经济健康发展、建设海洋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赵维良,刑青.辽宁海洋产业结构分析及优化对策[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四期.
[2]王志文,段鹏琳.推进海洋经济供给侧结构改革[J].浙江经济,2016年第22期.
[3]张玉洁,段晓峰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广东省实现海洋资源有效供给的思路研究[J].海洋经济,2016年12月.
[4]王江濤.我国海洋空间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对策[J].经济纵横,2016年第4期.
[5]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海洋统计年鉴》、《辽宁统计年鉴》加工整理得到。
作者简介:通讯作者:刘洋(1985—)女。民族:汉。黑龙江人。学历:经济学博士,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海洋管理,渔政管理。曹晶(1995—)女。辽宁大连人。学历:大连海洋大学2017级法律硕士。刘一祎(1995—)女。民族:汉。辽宁锦州人。学历:大连海洋大学2017级法律硕士。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7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委托课题“基于‘四个驱动’的辽宁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路径研究”,2016年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及政策组合研究”(W201608),大连海洋大学社科联2016年度课题立项“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研究”(2016xsklyb-17),2016年度辽宁省法学会海洋法学研究会重点课题“辽宁省海洋经济供给侧改革与法律对策研究”(2016hyfxyjh05),2017年辽宁省法学会课题“我国海域使用督察制度研究”(LNFXH2017C010)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