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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当前,法检系统如何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现状,科学定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不断创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科学发展,显得尤为必要。
一、群众信访增多的原因分析
当前,群众信访所呈现的上升态势,究其原因:
一是由于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民主法制意识提高,维权意识增强;有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此为积极因素。
二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必然带来人民内部利益纠纷和矛盾增多。并不断以诉讼形式反映到司法机关,形成信访。
三是干部的执政能力、执法水平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少差距,执法的不规范造成的司法不公,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法檢机关受理的各类信访中这种情况占有不小的比例。
四是有些案件当事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偏听偏信,无端怀疑办案人员违法办案,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因而缠诉缠访,甚至无端取闹。为扩大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而进京访。
二、创新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科学良性发展
当前,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证群众的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解决制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障碍,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科学良性发展。
1.建立案件质量保障、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群众上访的发生
一是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质量是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案件质量不高,不但影响法检机关的权威和形象,而且可能直接侵害涉案群众的合法权益,诱发上访问题的发生。从引发上访的原因分析看,因办案质量不高所致涉法上访的仍占一定的比例。因此,应当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①提高执法质量,建立行之有效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如业务实训、跟庭评议,案件质效考评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②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得到依法及时纠正。③严格责任追究,对冤假错案严查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对群众诉求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的,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二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办案人员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全面掌握案件的社会背景和矛盾焦点,就是否可能引发信访作出风险评估,并及时通报信访部门做好预防工作,信访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监测、预警、说理、释疑工作,进一步增强信访的预警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上访的发生。
2.提升控申窗口服务水平,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的秩序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上访。首先要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其次建立预约制。有些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相关部门可按照案情,约定具体时间地点,让有关业务科室与上访人面对面交流解答疑问。一方面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能够有针对性地解答问题,使上访人心服口服。再次变上访为下访,将诉求解决在基层。一方面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定期带案下访,及时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以消除不稳定因素为着眼点,深入乡村、集镇巡回接访,防止因接访空档而发生带气上访、越级上访。
二是培养接访人才,提高基层化解能力。信访工作的不断发展变化对法检机关的办案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不仅要具备依法办案的能力,还要有擅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仅要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要有敢于纠错、善于监督的能力;不仅要有综合分析研究的能力,还要有善于协调的能力。因此,①加强政治素养教育,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作群众工作,②加强岗位培训与对外交流活动,熟练掌握运用公共政策、法律、社会、心理等各种相关知识,做到与信访群众“说得上话、讲得明理、疏得通情”。③接访工作是一项实践性、经验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以老带新,充分发挥实践积累、经验传承的传帮带作用。
3.阳光接访,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
一是接受宣传、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可以通过邀请新闻媒体的介入,召开公开答复会的方式,将信访人的诉求、法检机关的决定、答复置于大众的视野,由社会大众进行监督,有利于提高法检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信访人的认可度。同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加大对申诉新程序、信访新规定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广为知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增强案件当事人的法治意识,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自觉接受政法机关依法律按程序作出的裁判,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深化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都及时在法检机关电子显示屏、公开栏上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依法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通过法律文书的公开来加强对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增加司法的公信力,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认可度。同时,可以设立监督信箱及意见箱,收集群众对案件、法律文书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了解法检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后的社会效果。
作者简介:
王丽青(1982~),女,福建南安人,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法学本科,现为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连晨牧(1988~),男,福建延平人,法学本科,现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执行员。
一、群众信访增多的原因分析
当前,群众信访所呈现的上升态势,究其原因:
一是由于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民主法制意识提高,维权意识增强;有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此为积极因素。
二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转型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必然带来人民内部利益纠纷和矛盾增多。并不断以诉讼形式反映到司法机关,形成信访。
三是干部的执政能力、执法水平与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不少差距,执法的不规范造成的司法不公,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法檢机关受理的各类信访中这种情况占有不小的比例。
四是有些案件当事人从自身利益出发,偏听偏信,无端怀疑办案人员违法办案,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因而缠诉缠访,甚至无端取闹。为扩大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而进京访。
二、创新机制,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科学良性发展
当前,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保证群众的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就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解决制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障碍,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科学良性发展。
1.建立案件质量保障、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群众上访的发生
一是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质量是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案件质量不高,不但影响法检机关的权威和形象,而且可能直接侵害涉案群众的合法权益,诱发上访问题的发生。从引发上访的原因分析看,因办案质量不高所致涉法上访的仍占一定的比例。因此,应当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涉法上访案件的发生:①提高执法质量,建立行之有效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如业务实训、跟庭评议,案件质效考评机制,从制度上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②强化执法监督,加大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确保执法办案中的过错、瑕疵得到依法及时纠正。③严格责任追究,对冤假错案严查执法不公、不廉问题;对群众诉求不及时受理、不按期办结的,依法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责任。
二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办案人员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应全面掌握案件的社会背景和矛盾焦点,就是否可能引发信访作出风险评估,并及时通报信访部门做好预防工作,信访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监测、预警、说理、释疑工作,进一步增强信访的预警能力、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及时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从源头上减少涉法涉诉上访的发生。
2.提升控申窗口服务水平,维护涉法涉诉信访的秩序
一是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上访。首先要健全来信、来访、网上信访、电话信访一体化接访网络,为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其次建立预约制。有些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相关部门可按照案情,约定具体时间地点,让有关业务科室与上访人面对面交流解答疑问。一方面便于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能够有针对性地解答问题,使上访人心服口服。再次变上访为下访,将诉求解决在基层。一方面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定期带案下访,及时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以消除不稳定因素为着眼点,深入乡村、集镇巡回接访,防止因接访空档而发生带气上访、越级上访。
二是培养接访人才,提高基层化解能力。信访工作的不断发展变化对法检机关的办案人员的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其不仅要具备依法办案的能力,还要有擅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仅要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要有敢于纠错、善于监督的能力;不仅要有综合分析研究的能力,还要有善于协调的能力。因此,①加强政治素养教育,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热情作群众工作,②加强岗位培训与对外交流活动,熟练掌握运用公共政策、法律、社会、心理等各种相关知识,做到与信访群众“说得上话、讲得明理、疏得通情”。③接访工作是一项实践性、经验性很强的工作,要坚持以老带新,充分发挥实践积累、经验传承的传帮带作用。
3.阳光接访,主动接受各界的监督
一是接受宣传、新闻媒体的监督,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可以通过邀请新闻媒体的介入,召开公开答复会的方式,将信访人的诉求、法检机关的决定、答复置于大众的视野,由社会大众进行监督,有利于提高法检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信访人的认可度。同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加大对申诉新程序、信访新规定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广为知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同时,增强案件当事人的法治意识,理性对待纠纷,依法表达诉求,自觉接受政法机关依法律按程序作出的裁判,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执法公开,主动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深化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理念,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执法司法新机制。凡是法律规定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都及时在法检机关电子显示屏、公开栏上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依法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让群众看得到,监督得了,通过法律文书的公开来加强对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增加司法的公信力,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高群众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的认可度。同时,可以设立监督信箱及意见箱,收集群众对案件、法律文书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了解法检机关法律文书公开后的社会效果。
作者简介:
王丽青(1982~),女,福建南安人,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法学本科,现为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
连晨牧(1988~),男,福建延平人,法学本科,现为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执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