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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赦制度的产生由来已久,在我国封建时期它被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推崇并反复使用。围绕着大赦制度的利弊存废之争持续了几千年,时至今日依然无定论。我国现行法律只是设立了特赦制度而无大赦制度,从构建和谐社会与法律全球化的大背景出发,我国应当恢复大赦制度。但是笔者不赞同我国现时期实行大赦制度。这是因为我国尚处社会转型时期,大量危害社会犯罪的存在以及民众报应主义刑罚观依旧强烈,大赦的实行必将严重破坏法的稳定性与权威性,刑罚的威慑力也将大大下降,大赦制度为了保全社会整体利益的初衷将会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