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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自古有之,现代社会也比较常见,然而,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至今没有定论。目前学术界主要有契约说与单独行为说两种学说。单独行为说较之于契约说有其优势,它克服了契约说的弱点,其法律关系也较简单明确,也更有利于保护行为人的权益。从某种意义上说,单独行为说就是为了弥补契约说的不足之处而发展而来的。采用单独行为说已成为各国立法之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