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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打造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国务院的22条政策批复涵盖金融、财税、法律、人才、教育、医疗、电信等多个领域,其中18项在中国是“第一次”提出.而包括允许前海探索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回流渠道等金融政策共有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