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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制度框架内业已建立了一套解纷机制,同时,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国内也存在着既定的处理涉外商贸纷争的正式制度和规范化运作机制。中国-东盟商贸纠纷解决的实践显示,正式设置的制度与商贸纠纷解决的实践存在着较大背离现象。这种背离主要是由于制度外因素造成的。为确保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一体化进程的顺利实现,需求得制度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有必要制定《中国-东盟商贸纠纷调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