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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某期刊社社长的电子邮箱收到这样一份通知:通知他们杂志获得“金长城传媒奖•2011中国十大期刊(行业类)奖”,他本人入围“金长城传媒奖•2011中国传媒年度期刊人奖”,但领奖有个先决条件:交钱有奖,不交钱没奖。
关于“金长城传媒奖”,我们已经听到过业界太多的反映了,现在让我们认真研究和认识一下,这个自称是“中国传媒界的‘奥斯卡’”的奖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先看颁奖机构。在该奖项通知的“组织机构”里,没有主办单位,只有联合主办单位,是10家高校的新闻传播学院,承办单位是某报业网和《中国传媒观察》。凡是对该奖项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某报业网是真正的主办单位。那么某报业网是一个什么机构呢?按照该网站自己的介绍,是私人创办的行业网站,既不是报协的网,也无其他官方和媒体机构背景。《中国传媒观察》自称是杂志,而实际上却是某报业网自己办的没刊号的假刊,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是不能称为杂志的。
再看奖项设置和评奖标准。据该奖项通知所载,奖项共分人物、综合、期刊、报纸、广电、网络、广告七大类,每大类里再分若干小类,合计共有46个。每个小类都是10个奖,其中还有两个是20个奖。根据以上情况不难算出,该奖项每次数量是480个。奖项名称有“中国传媒十大贡献人物”、“中国十大党报”、“中国十大期刊”、“中国十大卫视”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媒体。至于获奖入选标准嘛,据几位多次参与者介绍是“通知广泛发,出钱就可拿”。
最后再看看该奖项的自我宣传。“中国传媒界的‘奥斯卡’”、“是促进中国传媒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性盛会”、“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相关领导曾几次亲临现场讲话,对大会给予了高度肯定”,“有些成果已载入了中国新闻史册”。这些自我宣传的话语,不用多作评价,水分有多大不难测定。
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任何互联网站、中介组织、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也不得以各类大赛、评比、排行榜等形式变相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分别在2010年末和2011年初,对全国性新闻评奖活动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各地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一律不得开展各类全国性新闻评选和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同时,要求各级各类新闻单位对违规评奖既不参与,也不报道。
在如此明确、严格的政策背景下,“金长城传媒奖”顶风而上,仍在大发其奖,而且新闻单位追捧者、参与者大有人在,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问题一:在有些程序比较规范、品牌可信度较高的年度行业推选活动都被叫停的情况下,一个商业网站组织的评奖,为何还敢大张旗鼓地进行?该由什么部门对此进行监管?
问题二:很多知名高校、业内专家成了这个奖项的“大旗”和“虎皮”,他们真的知道内情吗?为了验证这个问题,我们拨通了在某报业网上挂出的该奖项众多专家里的一位知名专家的电话,对方很坚定地说,从来没有参加过某报业网组织的任何活动,也不知道自己被列入该网的专家队伍了。
问题三:媒体的社会责任是宣扬真善美,揭批假恶丑。面对这样资质、背景的主办单位,这样运作方式的奖项,一些媒体不顾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的严格规定,仍然趋之若鹜,其中原因何在?
传媒业目前已经成为一个最具活力的产业,发展成就巨大。先进者需要国家层面对成就的认可,但我们国家在传媒行业里,目前尚无针对媒体和传媒领军人的奖项。有需求而现实空缺,假的就会乘虚而入。我们呼吁有关管理部门设立或扶持公益性突出、可信度高、权威性强的传媒行业奖项。
关于“金长城传媒奖”,我们已经听到过业界太多的反映了,现在让我们认真研究和认识一下,这个自称是“中国传媒界的‘奥斯卡’”的奖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先看颁奖机构。在该奖项通知的“组织机构”里,没有主办单位,只有联合主办单位,是10家高校的新闻传播学院,承办单位是某报业网和《中国传媒观察》。凡是对该奖项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某报业网是真正的主办单位。那么某报业网是一个什么机构呢?按照该网站自己的介绍,是私人创办的行业网站,既不是报协的网,也无其他官方和媒体机构背景。《中国传媒观察》自称是杂志,而实际上却是某报业网自己办的没刊号的假刊,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规定,是不能称为杂志的。
再看奖项设置和评奖标准。据该奖项通知所载,奖项共分人物、综合、期刊、报纸、广电、网络、广告七大类,每大类里再分若干小类,合计共有46个。每个小类都是10个奖,其中还有两个是20个奖。根据以上情况不难算出,该奖项每次数量是480个。奖项名称有“中国传媒十大贡献人物”、“中国十大党报”、“中国十大期刊”、“中国十大卫视”等,几乎涵盖了所有媒体。至于获奖入选标准嘛,据几位多次参与者介绍是“通知广泛发,出钱就可拿”。
最后再看看该奖项的自我宣传。“中国传媒界的‘奥斯卡’”、“是促进中国传媒大发展大繁荣的历史性盛会”、“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相关领导曾几次亲临现场讲话,对大会给予了高度肯定”,“有些成果已载入了中国新闻史册”。这些自我宣传的话语,不用多作评价,水分有多大不难测定。
200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任何互联网站、中介组织、企业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也不得以各类大赛、评比、排行榜等形式变相举办全国性评奖活动。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分别在2010年末和2011年初,对全国性新闻评奖活动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各地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一律不得开展各类全国性新闻评选和人物、事件评选活动。同时,要求各级各类新闻单位对违规评奖既不参与,也不报道。
在如此明确、严格的政策背景下,“金长城传媒奖”顶风而上,仍在大发其奖,而且新闻单位追捧者、参与者大有人在,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问题一:在有些程序比较规范、品牌可信度较高的年度行业推选活动都被叫停的情况下,一个商业网站组织的评奖,为何还敢大张旗鼓地进行?该由什么部门对此进行监管?
问题二:很多知名高校、业内专家成了这个奖项的“大旗”和“虎皮”,他们真的知道内情吗?为了验证这个问题,我们拨通了在某报业网上挂出的该奖项众多专家里的一位知名专家的电话,对方很坚定地说,从来没有参加过某报业网组织的任何活动,也不知道自己被列入该网的专家队伍了。
问题三:媒体的社会责任是宣扬真善美,揭批假恶丑。面对这样资质、背景的主办单位,这样运作方式的奖项,一些媒体不顾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的严格规定,仍然趋之若鹜,其中原因何在?
传媒业目前已经成为一个最具活力的产业,发展成就巨大。先进者需要国家层面对成就的认可,但我们国家在传媒行业里,目前尚无针对媒体和传媒领军人的奖项。有需求而现实空缺,假的就会乘虚而入。我们呼吁有关管理部门设立或扶持公益性突出、可信度高、权威性强的传媒行业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