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法上的过错

来源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engfeng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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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权法研究中要科学规范地使用概念,不能将过错与过失二者相互等同、替代使用。关于过错的本质问题,主观过错说并未揭示出过错的本质,因为过错不过是对于侵权行为的价值评判,而且主观过错说对于司法实践没有任何价值。过错实际上是一种违反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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